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一種行李箱的底部框架構造。該行李箱(100)可以包括底部框架(164)以適應于將輪組件(116)附裝至行李箱(100)的底部面板(110)。該底部框架(164)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板(186);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該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限定第一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186)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一維度延伸;以及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該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限定第二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186)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二維度延伸。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的第一縱向軸線可以在第三維度上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的第二縱向軸線間隔開。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的延伸部可以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的延伸部交叉。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行李箱的底部框架構造
本公開總體上涉及行李。更具體地說,本公開涉及一種具有底部面板的行李箱,該行李箱包括底部框架,該底部框架由在位于所述底部面板的角部區域處的角部板之間延伸的結構元件構成。
技術介紹
諸如手提箱、背包和行李袋之類的行李箱經常包括幫助用戶沿著表面移動行李箱的輪子。輪子可以被安裝在行李箱的底部面板處以便用戶可以推動或拉動行李箱。為了適應輪子的附裝,行李箱通常包括通常包括蜂窩狀板,該蜂窩狀板沿著行李箱的底部面板定位在行李箱內部以用作用于附裝輪子的結構平臺。用于將每個輪子附裝至行李箱的內輪殼體和外輪殼體可以將底部面板和蜂窩狀板的一部分夾在它們之間以便將輪子附裝至底部面板的角部區域。為了與行李箱的前部面板或后部面板與底部面板之間的邊緣部分的形狀一致,并且為了與輪殼體的上部輪廓一致,蜂窩狀板被加熱并沿著其前側和后側彎曲。在彎曲區域中和彎曲區域附近所述蜂窩狀板的角部處形成有緊固件孔,以便可將緊固件穿過,從而將各個輪子附裝并定位于蜂窩狀板。為了給輪子提供一個穩定平坦的安裝結構,在彎曲蜂窩狀板時以及在蜂窩狀板中定位緊固件孔時需要精度,但是這通常難以實現。此外,蜂窩狀板給行李箱增加了額外重量。本公開有利地提供了一種底部框架構造,該底部框架構造不需要蜂窩狀板來適應輪子的附裝,由此減少或最小化了與彎曲蜂窩狀板和在蜂窩狀中形成緊固件孔有關的困難。如以下所述的底部框架構造容易制造,重量輕,針對于不同尺寸行李箱進行的修改簡單,并且為待附裝至行李箱的輪子提供了穩定的安裝結構。由于包括各種行李箱構造的解決方案而可能與本公開有關的文獻例如包括EP2363037、GB2477087、GB2441580、GB2440206、GB2361692、US7984797、US7896143、US6131713、US4813520、US2008245633、US2006180422、US2003034215、US2003019705、US2002024189、US2002125665、CN201234670和CN201234669。然而,這些提議都可以改進。
技術實現思路
這里描述的是一種用于行李箱的框架,以適應于將輪子附裝至行李箱的底部面板,所述行李箱諸如是軟殼手提箱、混合手提箱、背包或行李袋等。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框架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板;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該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限定第一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一維度延伸;以及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該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限定第二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二維度延伸。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第一縱向軸線可以優選地在第三維度上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第二縱向軸線間隔開。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延伸部可以優選地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延伸部交叉。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一部分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一部分可以優選地重疊。在所述底部框架的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包括細長構件。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可以優選地接近所述底部面板的第一角部區域布置。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至少一個第二凹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可以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操作地相關聯。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可以優選地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操作地相關聯。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可以優選地基本垂直于彼此取向。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可以彼此交叉。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可以在所述第一板的中心附近彼此交叉。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可以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分成四個象限區。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象限區中的每個象限區的尺寸可以都被最小化。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可以優選地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分成類似尺寸的區域。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拱形節段和至少一個第二拱形節段。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拱形節段可以優選地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的深度維度與所述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拱形節段分隔開。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可以包括管狀結構。所述管狀結構可以包括連續的管壁。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可以包括一個或更多個拱形節段或一個連續的管狀結構。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可以優選地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長度尺寸的大部分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可以優選地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寬度尺寸的大部分延伸。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可以均包括敞開端部和保持端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終端部可以優選地抵靠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的保持端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終端部可以優選地抵靠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的保持端部。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凹部可以優選地被構造成使得所述至少一個和第二結構元件可以是分別能沿著所述第一和第二縱向軸線移動的并且/或者分別能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凹部內旋轉的。這種移動和/或旋轉可以使得更容易將組裝好的底部框架定位在行李箱內并將其裝配到其底部框架。這種移動和/或旋轉還可以幫助吸收輪子被結合到所述行李箱時來自輪子的沖擊,由此保護行李箱的結構。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可以包括至少一個頂表面和至少一個底表面。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的大部分可以優選地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長度尺寸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至少一個頂表面和所述至少一個底表面之間。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的大部分可以優選地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寬度尺寸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至少一個頂表面上方。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可以延伸跨越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長度尺寸的至少40%,優選多于50%,更優選至少75%,或基本全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可以延伸跨越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寬度尺寸的至少40%,優選多于50%,更優選至少75%,或基本全部。將所述第一和第二結構元件構造成延伸跨越所述第一板的大部分可以提高所述行李箱的穩定性。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行李箱可以進一步包括操作地聯接至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輪組件。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行李箱可以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輪殼體,所述至少一個輪殼體可以包括多個緊固件接收結構。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可以包括與所述至少一個輪殼體的多個緊固件接收結構對應的第一多個孔口。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結構元件可以限定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多個角部區域。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的所述多個角部區域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優選地包括所述第一多個孔口中的至少一個孔口。將所述第一多個孔口形成在所述第一角部板的分隔開的角部區域中可以促進所述輪組件在所述角部板上的支撐的均勻分布。在一些示例中,所述底部框架可以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板,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板優選布置在所述底部面板的第二角部區域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結構元件中的一個可以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板操作相關聯。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可以接近所述底部面板的第一邊緣。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板可以接近所述底部面板的第二邊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具有底部面板(110)的行李箱(100),該行李箱(110)具有框架(164),該框架(164)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板(186);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該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限定第一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186)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一維度延伸;以及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該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限定第二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板(186)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二維度延伸;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的第一縱向軸線在第三維度上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的第二縱向軸線間隔開;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190)的延伸部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188)的延伸部交叉。
【技術特征摘要】
2012.11.13 EP 12192397.31.一種行李箱,該行李箱具有底部面板、操作地聯接至該底部面板的至少一個輪組件以及操作地聯接至該底部面板的框架,該框架包括:至少一個第一連接件;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該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限定第一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件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一維度延伸;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該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限定相對于所述第一縱向軸線正交地定向的第二縱向軸線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件操作地相關聯且沿著其第二維度延伸;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第一縱向軸線在第三維度上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第二縱向軸線間隔開;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端部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相鄰端部交叉,并且這些端部連接至所述第一連接件以形成所述框架的角部并且所述框架位于所述行李箱內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件接近所述底部面板的第一角部區域布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件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至少一個第二凹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操作地相關聯;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操作地相關聯。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彼此交叉。5.根據權利要求3和4中任一項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均包括敞開端部和保持端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結構元件的終端部抵靠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的保持端部;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結構元件的終端部抵靠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凹部的保持端部。6.根據權利要求3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凹部被構造成使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結構元件分別能沿著所述第一和第二縱向軸線移動并且/或者分別能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凹部內旋轉。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件包括至少一個頂表面和至少一個底表面;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凹部的大部分...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賴因哈德·梅爾斯查爾特,
申請(專利權)人:新秀麗IP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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