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把手主體(4)和傳感器模塊(2)的機動車?門外把手(1)中,該把手主體構成用于使用者的手柄并且具有用來容納電力和/或電氣部件的容納腔(3),該傳感器模塊固定地容納在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中。應該創造一種提供了機動車?門外把手的解決方案,它確保了更好的舒適性,并且同時能夠實現簡單且無問題的操作。這一點通過以下方式得以實現,即至少一個從傳感器模塊上突出的且構成為彈性的套口(10)從外側設置在傳感器模塊(2),該套口為了夾緊地固定傳感器模塊(2)以夾持的方式貼靠在至少一個銷子狀的附件(12)上,該附件設置在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的內壁(14)上。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機動車-門外把手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具有把手主體和傳感器模塊的機動車-門外把手,該把手主體構成用于使用者的手柄并且具有用來容納電力和/或電氣部件的容納腔,該傳感器模塊固定地容納在把手主體的容納腔中。
技術介紹
前述類型的機動車-門外把手例如由EP 2 252 753 BI已知,并且具有帶容納腔的把手主體以及可插入容納腔中的傳感器模塊,在該傳感器模塊中安放兩個用來觸發脫鎖或閉鎖過程的傳感器電極和評估電路。 在這種機動車-門外把手中傳感器模塊應該固定在容納腔中,因此沒有振動影響出現在傳感器模塊從該傳感器模塊上發出。在容納腔中振動的傳感器模塊可能會在門外把手中產生不期望的噪音,并因此是干擾性的噪音源。另一方面,振動還可能損壞傳感器模塊中的電力設備和/或電氣設備,因此用來觸發脫鎖或閉鎖過程的傳感器電極會失效,并且只能借助機械鑰匙才能打開或關閉機動車門。為了把傳感器模塊容納在把手主體中,已知的是,用澆鑄材料來澆鑄把手主體的內部以及容納在它里面的傳感器模塊,以便相應地固定傳感器模塊。在澆鑄到把手主體中的傳感器模塊出現損壞時,必須更換整個把手主體,因為更換由澆鑄材料構成的傳感器模塊只有很費力才能實現。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創造一種解決方案,它以構造簡單的方式且成本低廉地提供了一種機動車-門外把手,它確保了更好的舒適性,并且同時能夠實現簡單且無問題的操作,尤其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不期望的且有害的振動影響傳感器模塊。 在前述類型的機動車-門外把手中,此目的按本專利技術通過以下方式得以實現,即至少一個從傳感器模塊上突出的且構成為彈性的套口從外側設置在傳感器模塊,該套口為了夾緊地固定傳感器模塊以夾持的方式貼靠在至少一個銷子狀的附件上,該附件設置在把手主體的容納腔的內壁上。 本專利技術的有利的且適宜的構造方案和改進方案由從屬權利要求得出。 通過本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機動車-門外把手,它通過簡單且緊湊的構造方式在操作的同時還具有高的舒適性。該銷子狀的附件在傳感器模塊固定時壓入傳感器模塊中的彈性套口中,在機動車-門外把手中通過該銷子狀的附件在傳感器模塊和把手主體之間建立了無間隙的擠壓連接,傳感器模塊通過該擠壓連接安全且牢固地容納在容納腔中,因此能夠避免由于傳感器模塊松散地容納在把手主體中而引起的振動。借助該設計得成本低廉的擠壓連接,傳感器模塊在把手主體的容納腔中夾緊,從而制止了傳感器模塊相對于把手主體的運動。 本專利技術在機動車-門外把手的構造方案中規定,該至少一個彈性結構的套口設置在傳感器模塊的第一端側上。各自的端側在機動車-門外把手的縱向方向上限定了傳感器模塊。因為機動車-門外把手的把手主體在縱向方向上通常具有最大的結構空間,所以該彈性結構的套口位置節省地設置在傳感器模塊的兩個端側中的一個上,其中內壁的這種附件根據套口的布局來定位和設置。 尤其有利的是,該至少一個彈性結構的套口具有至少一個通穿孔,至少一個終端電纜穿透該通穿孔緊密地引導到傳感器模塊中。通過在傳感器模塊固定時壓入在套口材料中的、構成為銷子狀的附件,對套口的彈性材料進行擠壓和壓縮,因此縮小了該通穿孔的橫截面,因此通過該通穿孔引入傳感器模塊中的終端電纜再次由通穿孔的縮小的橫截面緊密地包圍。此目的以這種方式得以實現,即在把手載體中提供與液體和冷凝物有關的傳感器模塊,它具有更好的探測敏感性。因為已知的是,如果這種傳感器模塊是指電容式的傳感器系統,則它與天氣有關并且與其余的環境條件有關,因為空氣濕度、降水和其它影響同樣可能改變這種傳感器模塊的敏感性。 就此而言在本專利技術的其它構造方案中規定,在傳感器模塊固定時該至少一個通穿孔在該至少一個彈性結構的套口中通過在套口上起作用的銷子狀附件縮小并且緊密地貼靠在該至少一個終端電纜上。銷子狀附件與彈性套口的共同作用使該通穿孔縮小,因此它緊密地包圍著穿透的終端電纜,因此傳感器模塊的內部至少相對于水、冷凝物和其它濕氣是密封的并因此受到保護。 為了更安全地將傳感器模塊固定在把手主體的容納腔中,有利的是,傳感器模塊具有至少一個彈性臂,它能夠夾持地固定終端電纜,其中在傳感器模塊固定時銷子狀的隆起壓在傳感器模塊的該至少一個彈性臂上,該隆起設置在把手主體的容納腔的內壁上。傳感器模塊以這種方式不僅借助銷子狀的附件固定在容納腔中,而且借助銷子狀的隆起固定在容納腔中。 為了提高源自該附件以及該隆起夾持效果,在本專利技術的構造方案中有利的是,該至少一個彈性臂設置在傳感器模塊的縱側上。相以上在,該銷子狀的隆起構成和設置在把手主體的內壁上,因此該隆起能夠在彈性臂上生效。因此,由該附件和隆起在傳感器模塊上生效的夾緊力基本上相互垂直地定向,并且使傳感器模塊既在機動車-門外把手的縱向方向上也與之垂直地穩定地夾在容納腔中。 但是,設置在傳感器模塊上的彈性臂不是強制必須的。備選地,亦或補充地,本專利技術在機動車-門外把手的可能的構造方案中規定,把手主體的容納腔的內臂具有至少一個銷子狀的夾持套口,它為了固定傳感器模塊壓在傳感器模塊的外壁上。 在本專利技術的其它構造方案中規定,該至少一個銷子狀的夾持套口設置在把手主體的容納腔的內壁的區域中,該區域與傳感器模塊的端側的縱側相對而置。內壁的夾持套口因此能夠例如壓在傳感器模塊的端部上,而該附件壓在傳感器模塊的另一端部的套口上,因此傳感器模塊在這些端部上拉緊。 最后本專利技術在其它構造方案中規定,彈性結構的套口由彈性體構成。在傳感器模塊固守在容納腔中時,通穿孔的橫截面通過該彈性可變形的材料縮小,因此穿透該通穿孔的終端電纜由該通穿孔包圍,并有沒有濕氣能夠通過設置在該套口中的通穿孔進入傳感器模塊中。在取消固定之后,該套口回到它的原始形狀,因此該通穿孔擴大并且在需要時能夠更換該終端電纜。 應理解,以上提到的以及下面還將闡述的特征不僅能在各自提到的組合中應用,還能在其它組合中或者單獨地應用,而不會離開本專利技術的框架。本專利技術的框架只通過權利要求來定義。 【附圖說明】 本專利技術的內容的其它細節、特征和優點從以下結合附圖的描述中得出,在該附圖中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專利技術的優選實施例。其中在附圖中示出了: 圖1在透視圖中示出了按本專利技術的機動車-門外把手; 圖2在透視圖中示出了按本專利技術的機動車-門外把手的把手主體; 圖3在透視圖中示出了按本專利技術的機動車-門外把手的電氣組件; 圖4在擴大的視圖中示出了把手主體,其具有插在把手主體中的電氣組件;以及 圖5在另一擴大的視圖中示出了把手主體,其具有插在把手主體中的電氣組件。 【具體實施方式】 在按本專利技術的機動車-門外把手的圖1所示的優選實施例中,傳感器模塊2插在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中。與傳感器元件相連的終端電纜5引導穿過把手主體4的內部,使得它在門壁(在圖1中未示出)后面在機動車門的內部從把手中伸出來。該終端電纜此處在連接插頭6 (見圖3)中會聚在一起,并且與電源電壓和控制裝置耦合在一起。 圖2所示的把手主體4在安裝狀態下從一側可擺動地支承在機動車車門中,并且具有框架狀的結構,其中在把手主體4的中間設置有用于傳感器模塊2的容納腔3。把手主體4構成用于使用者的手柄,其中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用來容納電力和/或電氣部件,例如傳感器模塊2。除了傳感器模塊2以外,在把手主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機動車?門外把手(1),其具有把手主體(4),其構成用于使用者的手柄,并且具有用來容納電力和/或電氣部件的容納腔(3),以及傳感器模塊(2),它固定地容納在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中,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從傳感器模塊上突出的且構成為彈性的套口(10)從外側設置在傳感器模塊(2),該套口為了夾緊地固定傳感器模塊(2)以夾持的方式貼靠在至少一個銷子狀的附件(12)上,該附件設置在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的內壁(14)上。
【技術特征摘要】
2013.06.05 DE 102013105788.81.一種機動車-門外把手(1),其具有 把手主體(4),其構成用于使用者的手柄,并且具有用來容納電力和/或電氣部件的容納腔⑶,以及 傳感器模塊(2),它固定地容納在把手主體(4)的容納腔(3)中, 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個從傳感器模塊上突出的且構成為彈性的套口(10)從外側設置在傳感器模塊(2),該套口為了夾緊地固定傳感器模塊(2)以夾持的方式貼靠在至少一個銷子狀的附件(12)上,該附件設置在把手主體⑷的容納腔(3)的內壁(14)上。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門外把手(I),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個彈性結構的套口(10)設置在傳感器模塊(2)的端側(15)上。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外把手(I)尤其有該至少一個彈性結構的套口(10)具有至少一個通穿孔(16a、16b),至少一個終端電纜(5)穿透該通穿孔緊密地引導到傳感器模塊(2)中。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動車-門外把手(I),其特征在于,在傳感器模塊(2)固定時該至少一個通穿孔(16a、16b)在該至少一個彈性結構的套口(10)中通過在套口(10)上起作用的銷子...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安德烈亞斯·貝克,埃塔克·阿斯蘭,托馬斯·基特爾,亞歷山大·弗羅梅,
申請(專利權)人:胡夫·許爾斯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兩合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德國;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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