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并且具體地涉及包括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的此類消費裝置展示單元,所述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配有至少第一可再充電儲能器。
技術介紹
消費裝置展示單元是已知的,其中展示電動消費產品(諸如電動牙刷)供用戶試用。電動牙刷可配有可再充電的能量源,諸如蓄電器。已知電動牙刷經由感應充電器座進行充電,該感應充電器的座連接至電源電壓。此類消費裝置展示單元支持消費者做出恰當購買電動消費裝置的決定,因為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允許對電動消費裝置進行操作,將其打開,聽其聲音,審查其觸覺品質等。本公開內容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比已知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有所改進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具體地相對于消費裝置展示單元使用更簡單或者用途更多樣化。
技術實現思路
根據一個方面提供一種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其具有包括至少第一可再充電儲能器的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至少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和至少耦接至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并耦接至第一電動消費裝置的充電模塊。附圖說明通過對各種實施例進行詳細討論并參考附圖對本公開內容進行進一步的闡述。在附圖中,圖1是根據本公開內容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的第一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圖2是根據本公開內容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的第二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圖3是根據本公開內容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的第三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圖4是充電模塊的電路方面和電動消費裝置的充電管理單 ...
【技術保護點】
一種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包括: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所述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包括至少第一可再充電儲能器;至少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和充電模塊,所述充電模塊至少耦接至所述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和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2.07.13 EP 12176409.61.一種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包括:
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所述至少第一電動消費裝置包括至少第
一可再充電儲能器;
至少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和
充電模塊,所述充電模塊至少耦接至所述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
和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其中所述充電模塊與所述第
一可再充電儲能器連接用于直接充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還包括能夠將
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放置于其上的至少第一支撐件,所述第一支撐
件包括支撐件傳感器元件,并且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包括裝置傳感
器元件,其中所述支撐件傳感器元件和所述裝置傳感器元件被布置用
于提供指示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從所述第一支撐件移除的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其中所述充電模塊被布置用
于當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從所述第一支撐件移除時中斷所述第一可
再充電儲能器的充電。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包括第二電動
消費裝置,所述第二電動消費裝置包括第二可再充電儲能器并連接至
所述充電模塊用于直接充電,其中所述充電模塊被布置用于對所述第
一消費裝置和第二電動消費裝置順序地進行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還包括連接至所述充電模塊
的第二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并且其中所述充電模塊被布置用于從所述
第一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對所述第一電動消費裝置充電,并且用于從所
述第二自主能量供給單元對所述第二電動消費裝置充電。
7.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消費裝置展示單元,其中所述第一
電動消費裝置被布置用于以感應方式充電,并且其中所述充電模塊被
布置用于經由直接連接來仿效感應充電過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L·法蘭達,F·柯尼格,C·曼德爾,T·洪尼格,A·希爾舍,
申請(專利權)人:博朗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德國;DE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