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具有焦距可變的攝影光學系統、具有分別驅動該攝影光學系統中的多個透鏡組的驅動部的。
技術介紹
公知有能夠分別單獨驅動對焦透鏡組和變焦透鏡組的攝影鏡頭。在這種攝影鏡頭中,當在AF動作中進行變焦操作時,暫時中斷AF動作,進行跟蹤(即與變焦操作對應的對焦透鏡組的位置調節)(例如參照日本公開專利2012-255910號公報(以下為專利文獻I))。 在上述專利文獻I所公開的攝影鏡頭中,當在AF動作中進行變焦操作時,中斷AF動作,進行與變焦位置對應的跟蹤(Tracking)動作,在跟蹤動作完成后,從最初開始重新進行AF動作,所以會產生延時。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是鑒于這種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即使在AF動作中進行變焦操作也能夠進行高速的AF動作的。 本專利技術的攝影裝置具有更換鏡頭,該更換鏡頭具有焦距可變的攝影光學系統,其中,所述攝影裝置具有:變焦位置檢測部,其檢測與上述攝影光學系統的焦距對應的變焦位置;以及鏡頭控制部,其控制上述攝影光學系統中包含的對焦鏡頭的移動,上述鏡頭控制部根據使上述對焦鏡頭移動之前的變焦位置和使上述對焦鏡頭移動的期間內的變焦位置,校正使上述對焦鏡頭移動的位置。 本專利技術的攝影裝置具有更換鏡頭,該更換鏡頭具有焦距可變的攝影光學系統,其中,所述攝影裝置具有:攝像部,其對穿過上述攝影光學系統的光束進行攝像并輸出圖像信號;變焦位置檢測部,其檢測與上述攝影光學系統的焦距對應的變焦位置;鏡頭控制部,其控制上述攝影光學系統中包含的對焦鏡頭的移動;以及AF控制部,其進行一邊通過上述鏡頭控制部使上 ...
【技術保護點】
一種攝影裝置,該攝影裝置具有更換鏡頭,該更換鏡頭具有焦距可變的攝影光學系統,其中,所述攝影裝置具有:變焦位置檢測部,其檢測與所述攝影光學系統的焦距對應的變焦位置;以及鏡頭控制部,其控制所述攝影光學系統中包含的對焦鏡頭的移動,所述鏡頭控制部根據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之前的變焦位置和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期間內的變焦位置,校正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位置。
【技術特征摘要】
2013.08.27 JP 2013-1752881.一種攝影裝置,該攝影裝置具有更換鏡頭,該更換鏡頭具有焦距可變的攝影光學系統,其中, 所述攝影裝置具有: 變焦位置檢測部,其檢測與所述攝影光學系統的焦距對應的變焦位置;以及 鏡頭控制部,其控制所述攝影光學系統中包含的對焦鏡頭的移動, 所述鏡頭控制部根據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之前的變焦位置和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期間內的變焦位置,校正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位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影裝置,其中, 所述鏡頭控制部能夠使所述對焦鏡頭以多個速度移動,在根據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之前的變焦位置和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期間內的變焦位置對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位置進行校正時,使所述對焦鏡頭以最高速度移動。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影裝置,其中, 所述鏡頭控制部在對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位置進行校正時,不使所述對焦鏡頭停止,而使其繼續移動來校正位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影裝置,其中, 所述攝影裝置具有存儲部,該存儲部存儲表示所述變焦位置和在規定距離處對焦的所述對焦鏡頭的位置之間的關系的跟蹤信息, 所述鏡頭控制部根據所述跟蹤信息計算第2位置。5.一種攝影裝置,該攝影裝置具有更換鏡頭,該更換鏡頭具有焦距可變的攝影光學系統,其中, 所述攝影裝置具有: 攝像部,其對穿過所述攝影光學系統的光束進行攝像并輸出圖像信號; 變焦位置檢測部,其檢測與所述攝影光學系統的焦距對應的變焦位置; 鏡頭控制部,其控制所述攝影光學系統中包含的對焦鏡頭的移動;以及AF控制部,其進行一邊通過所述鏡頭控制部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一邊根據所述攝像部輸出的圖像信號檢測對比度的峰值位置的掃描動作, 所述鏡頭控制部在根據所述AF控制部的指示執行所述掃描動作的期間內檢測到所述變焦位置的變化的情況下,中止所述掃描動作,根據檢測到變焦位置的變化時的所述對焦鏡頭的位置和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期間內檢測到的變焦位置,計算所述對焦鏡頭的校正位置,使所述對焦鏡頭向所述校正位置移動,在該移動完成后再次開始進行所述掃描動作。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攝影裝置,其中, 所述鏡頭控制部能夠使所述對焦鏡頭以多個速度移動,在使所述對焦鏡頭向所述校正位置移動時,使所述對焦鏡頭以所述多個速度中的最高速度移動。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攝影裝置,其中, 所述攝影裝置具有存儲部,該存儲部存儲表示所述變焦位置和在規定距離處對焦的所述對焦鏡頭的位置之間的關系的跟蹤信息, 所述鏡頭控制部根據所述跟蹤信息計算所述校正位置。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影裝置,其中, 所述鏡頭控制部進行通過所述掃描動作使所述對焦鏡頭向第I目標位置移動的動作,根據使所述對焦鏡頭移動的期間內檢測到的變焦位置、所述第I目標位置、所述跟蹤信息來計算第2目標位置,當再次開始進行所述掃描動作時,使...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大川聰,林哲也,
申請(專利權)人:奧林巴斯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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