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標示機動車類型及展示機動車車體外形輪廓的投光器。它包括電光源與燈罩,所述電光源為燈泡、燈管或熒光燈。燈罩為遮光燈罩。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的特點是在不改變原有車輛照明設備用途和性質前提下,利用機動車原有電源新增裝于車體外表面的投光器,從而映現出該車的姿態、類型、輪廓和層次,有觀賞性和辨別性,提高了駕駛員的應變能力和交通安全性,便于交通管理又美化了環境。(*該技術在2003年保護過期,可自由使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一種用于標示機動車類型并展示機動車車體外形的投光器。目前社會上交通運輸機動車輛外部所用的燈具一般為照明用或指示機動車轉彎方向用。這些燈具不能在黑夜或黑暗環境中標示出機動車類型及車體外形。為此易于造成交通事故,不利于交通管理,也不能展示豪華車體的光彩。本技術的目的是為克服現有機動車用燈具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可標示機動車類型及車體外形的投光器。本技術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投光器電光源為紅、黃、蘭、綠、白或紫色的燈泡、燈管或熒光燈,燈罩為遮光燈罩。遮光燈罩與所述的電光源均固裝于機動車車體外殼上。所述的電光源形式與機動車車體曲線形式或不同部位要求相適應的形狀。所述的遮光罩形狀則以與電光源形狀同樣曲線、直線、環形或點相適應形狀。它可起到遮光并利用遮光罩反射到機動車車體后的反射光展示機動車體外形的作用。本技術的特點是在不改變原有車輛照明設備用途和性質前提下,利用機動車原有電源新增設裝于車體外表多彩或單色光投光器,利用遮光燈罩將光反射到車體大面積表面,從而映現出該車的姿態、類型、輪廓和層次,有較高的觀賞性和辨別性。由此提高駕駛員的應變能力和交通安全性,便于交通管理,也美化了環境。 附圖說明圖1是普通投光器示意圖; 圖2是裝于門把手上的投光器示意圖;圖3是裝于摩托車轉向燈改造后尾部的投光器;圖4是安裝于轎車前標志牌處或后箱蓋上的投光器;圖5是投光器裝于小轎車上的位置示意圖;圖6是投光器裝于卡車上的位置示意圖;圖7是投光器裝于摩托車上的位置示意圖;圖8是U型投光器示意圖;圖9是I字型投光器示意圖;圖10是角型投光器示意圖;圖11是投光器裝于自行車上的位置示意圖。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技術如圖5、6、7、11所示,圖中的實線園表示本技術所述的裝于車體外部的投光器。在小轎車上的安裝位置示意于圖5上,在卡車上的安裝部位示意于圖6,投光器在摩托車上的安裝位置如圖7所示。根據車體形式的具體需要,其投光器的型式可采用直線型、曲線形、環形等。投光器結構如圖1、2、3、4、8、9、10所示。圖中安裝固定孔2用來將投光器裝于機動車體外表面,燈座3固裝于帶燈體的遮光燈罩1上,帶燈體的遮光燈罩1一方面作為投光器本體來支撐所述的燈座3,并從而可將所述的電光源5安裝在燈座3上。另一方面帶燈體的遮光罩1又可起到遮光和把所述電光源5的光反射到機動車車體表面的作用。為了美觀和防塵、防水等目的在投光器上也可安裝各種形狀的防塵防水透光板4。本技術的投光器也可用于非機動車,如圖11所示的自行車上。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標志機動車類型及展示車體外形輪廓的投光器,它包括機動車車體、電光源與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光源為紅、黃、蘭、綠、白、紫色的燈泡、燈管或熒光燈,燈罩為遮光燈罩,遮光燈罩與所述的電光源均固裝于機動車車體外殼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管或熒光燈為條型、曲線型或環型,燈泡為一個或多個排列。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投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遮光燈罩為與所述的電光源形式相適應的條狀,曲線形或球形等。專利摘要一種用于標示機動車類型及展示機動車車體外形輪廓的投光器。它包括電光源與燈罩,所述電光源為燈泡、燈管或熒光燈。燈罩為遮光燈罩。本技術的特點是在不改變原有車輛照明設備用途和性質前提下,利用機動車原有電源新增裝于車體外表面的投光器,從而映現出該車的姿態、類型、輪廓和層次,有觀賞性和辨別性,提高了駕駛員的應變能力和交通安全性,便于交通管理又美化了環境。文檔編號B60Q9/00GK2148701SQ9320522公開日1993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1993年3月10日 優先權日1993年3月10日專利技術者吳蒙 申請人:吳蒙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標志機動車類型及展示車體外形輪廓的投光器,它包括機動車車體、電光源與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光源為紅、黃、蘭、綠、白、紫色的燈泡、燈管或熒光燈,燈罩為遮光燈罩,遮光燈罩與所述的電光源均固裝于機動車車體外殼上。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吳蒙,
申請(專利權)人:吳蒙,
類型:實用新型
國別省市:12[中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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