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專利技術涉及用于操控機動車的閉鎖元件組件的方法,其中,閉鎖元件組件(1)具有控制組件(4)以及帶有至少一個尤其設計為接近傳感器的操作事件傳感器元件(6,7)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其中,在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范圍中借助于控制組件(4)在這一方面監(jiān)測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的傳感器測量值,即,是否存在預定的操作事件,且取決于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結果進行閉鎖元件組件(1)的操控。提出借助于控制組件(4)探測機動車的外部操縱的抬起,且在出現(xiàn)溯源于機動車的抬起的特別情況時使閉鎖元件組件(1)的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
【技術實現(xiàn)步驟摘要】
用于操控機動車的閉鎖元件組件的方法
本專利技術涉及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用于操控機動車的閉鎖元件組件的方法以及根據(jù)權利要求11的用于執(zhí)行上述方法的控制組件。
技術介紹
目前的機動車越來越多地配備有可用馬達操縱的閉鎖元件。這種閉鎖元件例如可為機動車的門(例如側門和后門,尤其滑門)、蓋子(尤其后蓋、行李艙蓋、馬達蓋、貨艙底板)或類似物。就此而言,措辭“閉鎖元件”在此可很寬泛地來理解。現(xiàn)在變得越來越重要的舒適性功能是自動操縱機動車的用馬達驅動的后蓋。在本專利技術以其為出發(fā)點的已知的方法(EP1808820A1)中設置成,操作者的操作事件(在此操作者的腳部運動)引起后蓋的用馬達驅動的打開。已知的方法操縱控制組件以及傳感器組件,其中,在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范圍中借助于控制組件在這一方面監(jiān)測傳感器組件的傳感器測量值,即,是否存在預定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具有兩個電容傳感器,其在機動車的整個寬度上延伸。操作事件(在此操作者的腳部運動)可輕易地用電子設備來探測。當已知的方法為操作者提供顯著的舒適性提升時,尤其可在維護機動車的情況下在操作安全性方面出現(xiàn)問題。在此受到重視的情況是機動車在維護或修理的范圍中由于外部操縱(fremdbet?tigt)抬起。例如將機動車在車間中借助于升降臺抬起,從而可在機動車之下進行維護或修理工作。如果委托進行維護或修理的人員自己攜帶有用于證實通常所需要的無線鑰匙,可出現(xiàn)控制組件在抬起機動車的情況下將人員的運動識別為操作事件。后果是后蓋的馬達驅動的打開,這可由于機動車的提升高度在最不利的情況下導致后蓋與建筑物部分(尤其車間頂)的碰撞。就此而言,在已知的方法中的操作安全性受到限制。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本專利技術以該問題為基礎,其如此設計和改進已知的方法使得提高操作安全性。對于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方法,上述問題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的特征來解決。重要的是這樣的基本思想,其在出現(xiàn)溯源于機動車的外部操縱的抬起的特別情況的情況下使閉鎖元件組件的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由此可尤其確保操作事件監(jiān)測在機動車處在升降臺或類似物上的情況下并未導致閉鎖元件組件的尤其馬達驅動的操縱。利用根據(jù)提議的方法將閉鎖元件組件的閉鎖元件的無意的尤其馬達驅動的打開的危險降低到最低限度上。然而,優(yōu)選同時保留閉鎖元件通過無線遙控等的尤其馬達驅動的調整的可能性。措辭“使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在此可寬泛地來理解,這在下面借助帶有用于馬達驅動地調整閉鎖元件的驅動組件的閉鎖元件組件來闡述。使閉鎖元件組件的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例如可由此實現(xiàn),即,將操作事件監(jiān)測本身其換成失效。由此從一開始排除用傳感器探測操作事件。但還可考慮的是,操作事件監(jiān)測繼續(xù)進行,而將用于閉鎖元件組件的驅動馬達的驅動器切換成失效。那時,雖然用傳感器如此來探測操作事件,然而停止閉鎖元件的馬達驅動的調整。最后可考慮操作事件監(jiān)測如此來修改,即,操作事件不再如此來探測,從而結果在此還停止閉鎖元件的馬達驅動的調整。相應地,根據(jù)提議的無效可在上述寬泛的解釋的意義中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來實現(xiàn)。權利要求3和4涉及不同的溯源于機動車的抬起的特別情況。在根據(jù)權利要求3的特別優(yōu)選的設計方案中,特別情況為到達機動車的預定的提升高度。根據(jù)權利要求4,機動車的抬起由此來探測,即,機動車的車輪自由地懸著。在根據(jù)權利要求5的特別優(yōu)選的設計方案中,設置成傳感器組件帶有至少一個傳感器元件以用于探測特別情況。針對傳感器組件的該設計方案可考慮很多的變型方案。根據(jù)權利要求6至9的特別優(yōu)選的設計方案涉及用于探測相應的特別情況的出現(xiàn)的總歸存在的傳感器的應用。由此可降低用于實現(xiàn)根據(jù)提議的解決方案的花費。按照根據(jù)得到獨立的意義的權利要求11的另一教導,同樣對用于執(zhí)行根據(jù)提議的方法的控制組件要求保護。應參考所有合適的實施方案來闡述控制組件。附圖說明下面借助示出僅僅一個實施例的附圖來進一步闡述本專利技術。其中:圖1在未抬起的狀態(tài)中顯示了用于在升降臺上執(zhí)行根據(jù)提議的方法的機動車,以及圖2在抬起的狀態(tài)中顯示了根據(jù)圖1的機動車。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借助機動車的閉鎖元件組件1來闡述根據(jù)提議的方法,閉鎖元件組件1具有設計為后蓋的閉鎖元件2。閉鎖元件2作為機動車的后蓋的設計方案在此是優(yōu)選的。然而,關于措辭“閉鎖元件”的其他的理解,應參考說明書的開頭部分。就此而言,關于后蓋的所有的實施方案相應地適用于所有其他類型的閉鎖元件。為后蓋2關聯(lián)有驅動組件3,借助于其可引起在在圖2中示出的關閉位置和在圖1中示出的打開位置之間調整后蓋2。優(yōu)選地,驅動組件3為馬達驅動的驅動組件,其進一步優(yōu)選地具有電驅動馬達和連接在下游的推進傳動裝置。在特別優(yōu)選的設計方案中,驅動組件3包括兩個主軸驅動器,其作用在后蓋2的兩個側部的區(qū)域處。但原則上還可考慮驅動組件3用彈簧來驅動(federgetrieben)且相應在唯一的方向上(優(yōu)選在打開方向上)起作用。此外,設置有控制組件4,其尤其用于操控閉鎖元件組件1且在此尤其用于操控驅動組件3。帶有至少一個尤其設計為接近傳感器的操作事件傳感器元件6、7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與控制組件4通訊。還將闡述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如此設計,即,操作運動可利用其通過傳感器來探測。代替或除了接近傳感器之外,帶有至少一個操作事件傳感器元件6、7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還可包括攝像機或雷達傳感器組件,例如用于姿勢識別。在示出的且就此而言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控制組件4具有中央的硬件結構。但還可考慮的是,控制組件4具有分散的硬件結構。在這種情況下,控制硬件的一部分優(yōu)選安放在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中。這意味著,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具有自己的智慧,其例如可用于信號預處理。確定的操作運動在此限定為操作事件,其應相應觸發(fā)控制組件4的確定的反應。優(yōu)選地,操作事件為操作者的還將闡述的腳部運動。為了可對操作事件的存在如上面提到的那樣作出反應,設置有由控制組件4執(zhí)行的操作事件監(jiān)測。在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范圍中,借助于控制組件4在這一方面監(jiān)測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的傳感器測量值,即,是否存在預定的操作事件。傳感器事件可為傳感器測量值與空運轉-傳感器測量值的任意的偏差。當不存在傳感器組件通過操作者等的外部影響時,存在空運轉-傳感器測量值。取決于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結果進行閉鎖元件組件1(在此驅動組件3)的相應的操控。可專門操控例如用于后蓋2的馬達驅動的打開的驅動組件3。對于根據(jù)提議的解決方案重要的是,借助于控制組件4探測機動車的外部操縱的抬起,且在出現(xiàn)溯源于機動車的抬起的特別情況時使閉鎖元件組件1(在此驅動組件3)的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這意味著,如果發(fā)生溯源于機動車的抬起的特別情況,例如通過相應的操作運動的操作事件的出現(xiàn)并未引起閉鎖元件組件1(在此驅動組件3)的通常的操控。圖1和2的概觀顯示了在上述意義中的機動車的外部操縱的抬起。附圖顯示了車間情況,在其中機動車的抬起可借助于升降臺8進行。圖2顯示出在機動車的抬起的狀態(tài)中后蓋2的打開將伴隨著后蓋2與車間頂9的碰撞。在此通過以下方式使用根據(jù)提議的解決方案,即,在出現(xiàn)上述的特別情況時使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已經(jīng)指明的是,無效可通過將操作事件監(jiān)測本身切換成失效來進行,但還可通過將用于驅動組件3的驅動器切換成失效來進行。可考慮用本文檔來自技高網(wǎng)...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操控機動車的閉鎖元件組件(1)的方法,其中,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具有控制組件(4)以及帶有至少一個尤其設計為接近傳感器的操作事件傳感器元件(6,7)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其中,在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范圍中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在這一方面監(jiān)測所述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的傳感器測量值,即,是否存在預定的操作事件,且取決于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結果進行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的操控,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探測機動車的外部操縱的抬起,且在出現(xiàn)溯源于機動車的抬起的特別情況時使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的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
【技術特征摘要】
2013.11.07 DE 102013018593.91.一種用于操控機動車的閉鎖元件組件(1)的方法,其中,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具有控制組件(4)以及帶有至少一個操作事件傳感器元件(6,7)的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其中,在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范圍中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在這一方面監(jiān)測所述操作事件傳感器組件(5)的傳感器測量值,即,是否存在預定的操作事件,且取決于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結果進行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的操控,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探測機動車的外部操縱的抬起,且在出現(xiàn)溯源于機動車的抬起的特別情況時使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的溯源于操作事件的可操控性無效。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事件傳感器元件(6,7)設計為接近傳感器。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閉鎖元件組件(1)具有與閉鎖元件(2)相關聯(lián)的驅動組件(3),且取決于操作事件監(jiān)測的結果進行所述驅動組件(3)的操控。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為到達機動車的預定的提升高度(10)。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為借助于升降臺(8)到達機動車的預定的提升高度(10)。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為超過機動車相對于車輛地面(11)的預定的提升高度(10)。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為借助于升降臺(8)超過機動車相對于車輛地面(11)的預定的提升高度(10)。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為機動車的車輪的由于機動車的抬起引起的懸掛。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帶有至少一個特別情況傳感器元件(13)的特別情況傳感器組件(12)設置成探測所述特別情況的出現(xiàn),且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針對所述特別情況的出現(xiàn)檢查所述特別情況傳感器組件(12)。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傳感器組件(12)附加地用于調節(jié)行駛運行。11.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別情況傳感器組件(12)具有特別情況傳感器元件(13),其設計為與機動車的底盤相關聯(lián)的高度傳感器(14),且所述控制組件(...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fā)人員:A許茨,C魏登巴赫爾,R文施,
申請(專利權)人:博澤汽車零件哈爾施塔特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類型:發(fā)明
國別省市:德國;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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