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安檢系統,其包括:輻射成像裝置、物品傳送裝置;身份識別裝置;第一物品識別裝置,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對放置在物品傳送裝置上的物品進行識別;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其中,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上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與對物品進行識別的獲得信息相關聯;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在所述物品通過所述輻射成像裝置后,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對物品進行識別,并將獲得的信息提供該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從而,根據第二物品識別裝置所獲得的信息,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所述物品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獲得的圖像與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相關聯。(*該技術在2024年保護過期,可自由使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核技術應用領域,特別涉及人和物體的無損檢測裝置和方法,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安檢系統。
技術介紹
在重要部位(例如地鐵站入口、火車站入口以及機場入口等)利用輻射成像裝置對物品進行檢查被廣泛應用。在現有技術中,在待檢查的物品通過輻射成像裝置過程中,安檢人員可以通過所述輻射成像裝置獲得的圖像信息來判斷通過安檢系統的物品是否是危險品或者禁止物品。但是,上述安檢系統所獲得的待檢查的物品的圖像信息并不能與物品的所有者向關聯,換而言之,如果發現該物品是危險品,并不能直接確定該物品的所有者,從而,無法查處攜帶危險品的所有者,或者在危險品的所有者逃逸的情況下,無法對其進行有效追蹤。現有技術中并沒有在不影響安檢通道通過效率的情況下將待安檢物品的輻射成像信息與該物品所有者(例如,旅客和其隨身行李、物品等)相綁定的安檢系統。
技術實現思路
鑒于此,本技術的目的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和缺陷的至少一個方面。根據本技術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安檢系統,其包括:輻射成像裝置,對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的物品進行成像;物品傳送裝置,所述物品傳送裝置設置成傳送所述物品通過安檢系統;身份識別裝置,所述身份識別裝置設置成對所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進行識別;第一物品識別裝置,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對放置在物品傳送裝置上的物品進行識別;安檢信息收集裝置,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接收利用身份識別裝置所獲知的待安檢的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以及接收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對物品進行標識的信息,其中,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上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與對物品進行識別的獲得信息相關聯;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在所述物品通過所述輻射成像裝置后,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對物品進行識別,并將獲得的信息提供該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從而,根據第二物品識別裝置所獲得的信息,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所述物品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獲得的圖像與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相關聯。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物品傳送裝置上設置RFID或二維碼或條形碼,所述第一物品標識裝置和所述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對RFID或二維碼或條形碼進行識別。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物品傳送裝置為傳送帶。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身份識別裝置為身份證讀卡器。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身份證讀卡器設置在安檢系統入口處。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身份識別裝置為人體體征識別器。【附圖說明】圖1是根據本技術的一種實施方式的安檢系統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1,對本技術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在說明書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圖標號指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下述參照附圖對本技術實施方式的說明旨在對本技術的總體技術構思進行解釋,而不應當理解為對本技術的一種限制。參加附圖1,其示出了根據本技術的一種具體實施例的安檢系統,其包括:輻射成像裝置50,對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的物品進行成像;物品傳送裝置61 (或62、63),所述物品傳送裝置設置成傳送所述物品通過安檢系統;身份識別裝置10,所述身份識別裝置設置成對所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進行識別;第一物品識別裝置20,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對放置在物品傳送裝置上的物品進行識別;安檢信息收集裝置40,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接收利用身份識別裝置所獲知的待安檢的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以及接收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20對物品進行標識的信息,其中,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上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與對物品進行識別的獲得信息相關聯;第二物品識別裝置30,在所述物品通過所述輻射成像裝置后,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對物品進行識別,并將獲得的信息提供該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40,從而,根據第二物品識別裝置30所獲得的信息,安檢信息收集裝置40將所述物品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獲得的圖像與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相關聯。根據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上述安檢系統可以設置在需要對物品進行安檢的部位或公共場所。以火車站為例,需要對旅客攜帶的行李進行安檢,利用本技術的安檢系統,可以將旅客信息與旅客的行李通過安檢設備的所獲得的圖像相關聯并保存,即,在檢查人員調取安檢圖像時,可以確定該安檢圖像所對應的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物品傳送裝置為傳送帶,帶有電子標簽的行李筐置于其上,用于承載旅客隨身行李等物品,如圖1所示,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也可以設置其他的物品傳送裝置,這里,行李筐僅僅是舉例。圖1示出了三個行李框61-63,旅客可以將行李放入行李筐中。在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中,身份識別裝置10為身份證讀卡器,身份證讀卡器設置在安檢通道入口處,當旅客進入安檢通道入口處時,將身份證放入身份證讀卡器上,即,身份證讀卡器獲得旅客身份信息,并將該信息提供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40。當然,上述實施例中的身份證讀卡器并對本技術的身份識別裝置不構成限定,本領域技術人員也可以采用其他身份識別裝置,例如人體體征識別器(例如指紋、面部識別等),即,只要可以唯一確定身份信息的設備即可。此外,身份識別裝置設置的位置,本領域技術人員也可以根據選用不同的身份識別裝置來確定合適的位置。上述設置方式并不對本技術構成限定。根據本技術的實施方式,所述物品傳送裝置61-63上設置RFID或二維碼或條形碼,所述第一物品標識裝置20和所述第二物品識別裝置30對RFID或二維碼或條形碼進行識別。在識別之后,將識別信息提供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40。本例中RFID或二維碼或條形碼僅是舉例,實施中也可采用其它電子標簽設備,只要能實現臨時性地唯一標識一件行李物品即可。下面,以在火車站入口處為例,說明本技術的安檢系統將安檢物品的安檢圖像與物品所有者身份向關聯。攜帶行李的旅客進入安檢通道,首先,旅客將身份證放置在身份證讀卡器上,身份證讀卡器獲得旅客身份信息,并將該身份信息提供給安檢信息收集裝置。旅客將行李放入行李筐內,行李筐上設置有電子標簽或二維碼,第一物品標識裝置識別給電子標簽或二維碼的信息,并將該信息提供給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該信息與旅客的身份信息相關聯。在行李筐通過輻射成像裝置過程中,輻射成像裝置對行李進行成像,并將輻射圖像提供給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在行李筐通過輻射成像裝置后,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對行李筐上的電子標簽或二維碼進行識別,并將獲得的信息提供給安檢信息收集裝置,使得輻射圖像與行李相關聯。從而,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具有行李與旅客身份信息相關聯以及輻射圖像與行李相關聯的數據,基于上述數據,可以獲得輻射圖像與旅客身份信息相關聯的數據。根據本技術所提供的安檢系統,其無需使安檢系統停機,即可獲得物品的輻射圖像與物品的所有者身份信息相關聯的數據,確保了安檢效率;上述數據對日后進行圖像查詢、事件分析以及問題追溯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提供了安檢的工作效率。雖然本總體技術構思的一些實施例已被顯示和說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理解,在不背離本總體技術構思的原則和精神的情況下,可對這些實施例做出改變,本技術的范圍以權利要求和它們的等同物限定。【主權項】1.一種安檢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安檢系統包括: 輻射成像裝置,對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的物品進行成像; 物品傳送裝置,所述物品傳送裝置設置成傳送所述物品通過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安檢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安檢系統包括:輻射成像裝置,對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的物品進行成像;物品傳送裝置,所述物品傳送裝置設置成傳送所述物品通過安檢系統;身份識別裝置,所述身份識別裝置設置成對所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進行識別;第一物品識別裝置,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對放置在物品傳送裝置上的物品進行識別;安檢信息收集裝置,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接收利用身份識別裝置所獲知的待安檢的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以及接收所述第一物品識別裝置對物品進行標識的信息,其中,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上述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信息與對物品進行識別的獲得信息相關聯;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在所述物品通過所述輻射成像裝置后,第二物品識別裝置對物品進行識別,并將獲得的信息提供給所述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從而,根據第二物品識別裝置所獲得的信息,安檢信息收集裝置將所述物品通過輻射成像裝置獲得的圖像與物品的所有者的身份相關聯。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王濤,彭華,陳志強,李元景,田龍,許延祥,
申請(專利權)人: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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