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輛,包括車身面板、燈和隱蔽板。車身面板沿縱向軸線在前端和后端之間延伸。車身面板限定開口。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照亮。隱蔽板可動地附接到車身面板。隱蔽板響應于輸入相對于車身面板可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隱蔽板覆蓋開口從而燈被隱藏。同樣,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隱蔽板至少部分地打開開口,從而燈被露出。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用于車輛的可選擇性隱藏的燈。
技術介紹
車輛包括外部車燈,包括尾燈、轉向信號燈、后部霧燈、高位剎車燈(center highmount stop light:CHiMSL)等。這些外部車燈配置為進行照亮,以使得車輛能看得見的。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可行方面是提供用于車輛的制動照明組件。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和隱蔽板。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隱蔽板響應于輸入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可動。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燈被隱蔽。同樣,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燈露出。在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車輛包括車身面板和制動照明組件。車身面板沿縱向軸線在前端和后端之間延伸。車身面板限定開口。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和隱蔽板。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隱蔽板可動地附接到車身面板。隱蔽板響應于輸入相對于車身面板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可動。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隱蔽板覆蓋開口從而燈被隱藏。同樣,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隱蔽板至少部分地打開開口,從而燈被露出。在本專利技術的又一方面,車輛包括車身面板制動照明組件。車身面板沿縱向軸線在前端和后端之間延伸。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和隱蔽板。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隱蔽板可動地附接到車身面板。隱蔽板響應于輸入相對于車身面板從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隱蔽板在沒有輸入的情況下能相對于車身面板從打開位置運動到關閉位置。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燈隱蔽在車輛的外部以內且燈不照亮。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燈露出到車輛的外部且燈照亮。本專利技術提供一種用于車輛的制動照明組件,該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和隱蔽板,響應于輸入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可動;其中,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燈被隱蔽;和其中,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燈被露出。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進一步包括促動器機構,所述促動器機構操作性地連接到隱蔽板;其中,促動器機構配置為響應于輸入讓隱蔽板從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在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中,促動器機構配置為用于在沒有輸入的情況下讓隱蔽板從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運動。在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中,促動器機構包括形狀記憶合金(SMA)構件。在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中,所述輸入為電信號。在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中,SMA構件配置為響應于通過電信號產生的熱量而收縮。在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中,隱蔽板操作性地連接到燈,從而燈與隱蔽板一起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在所述的制動照明組件中,隱蔽板配置為相對于燈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本專利技術提供一種車輛,包括:車身面板,在前端和后端之間沿縱向軸線延伸;其中,車身面板限定開口 ;和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和隱蔽板,可動地附接到車身面板;其中,隱蔽板響應于輸入而能相對于車身面板從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其中,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隱蔽板覆蓋開口,從而燈被隱蔽;和其中,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隱蔽板至少部分地打開開口,從而燈被露出。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促動器機構,所述促動器機構操作性地連接到隱蔽板;其中促動器機構配置為響應于輸入而讓隱蔽板從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在所述的車輛中,促動器機構配置為用于在沒有輸入的情況下讓隱蔽板從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運動。在所述的車輛中,促動器機構包括形狀記憶合金(SMA)構件。在所述的車輛中,所述輸入為電信號。在所述的車輛中,SMA構件配置為響應于通過電信號產生的熱量而收縮。在所述的車輛中,隱蔽板操作性地連接到燈,從而燈與隱蔽板一起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在所述的車輛中,隱蔽板配置為相對于燈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擾流板,操作性地附接到車身面板;其中擾流板配置為響應于輸入從退回位置運動到伸出位置。本專利技術一種車輛,包括:車身面板,在前端和后端之間沿縱向軸線延伸;且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隱蔽板,可動地附接到車身面板;其中,隱蔽板響應于輸入能相對于車身面板從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其中,隱蔽板在沒有輸入的情況下能相對于車身面板從打開位置運動到關閉位置;其中,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燈隱蔽在車輛的外部以內且燈不照亮;和其中,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燈露出到車輛的外部且燈照亮。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促動器機構,所述促動器機構連接到隱蔽板;其中促動器機構響應于輸入讓隱蔽板從關閉位置運動到打開位置;其中促動器機構包括形狀記憶合金(SMA)構件;和其中輸入為電信號。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擾流板,所述擾流板操作性地附接到車身面板;其中擾流板響應于輸入從退回位置運動到伸出位置。在下文結合附圖進行的對實施本專利技術的較佳模式做出的詳盡描述中能容易地理解上述的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和優點以及其他的特征和優點。【附圖說明】圖1是車輛的示意后端視圖。圖2是后部制動照明可見的圖1車輛的示意后端視圖。圖3是圖1車輛的后部制動照明組件的示意圖,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且燈不照亮。圖4是圖2車輛的后部制動照明組件的示意圖,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且燈照亮。圖5是圖1車輛的后部制動照明組件另一實施例的示意圖,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且燈不照亮。圖6是圖2車輛的后部制動照明組件另一實施例的示意圖,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且燈照亮。圖7是圖1車輛的后部制動照明組件又一實施例的示意圖,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且燈不照亮。圖8是圖2車輛的后部制動照明組件的再一實施例的不意圖,隱蔽板滑動到打開位置且燈照亮。【具體實施方式】參見附圖,其中幾幅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指示相同部件,車輛20在圖1和2中示意性地示出。車輛20包括沿縱向軸線24在前端26和后端28之間延伸的車身面板22。參見圖3-8,車輛20還包括至少一個制動照明組件30,其操作性地附接到車身面板22的后端28。車身面板22可以是行李箱蓋22a、后圍側板22b、后筋膜22c等。參見圖4-8,車身面板22限定對應于每一個制動照明組件30的開口 32。每一個制動照明組件30包括燈34、隱蔽板36和促動器機構38。燈34可以是尾燈34a、高位剎車燈(CHiMSL) 34b、后霧燈、轉向信號燈、或配置為用于照亮車輛20的后端35的任何其他燈。燈34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40而照明。輸入40可以是車輛20的操作者應用車輛20的制動器或以其他方式啟動對車輛20的外部48的照亮的結果。輸入40可以是電信號。用于每一個制動照明組件30的隱蔽板36可動地附接到車身面板22。更具體地,隱蔽板36響應于輸入40相對于車身面板22在圖3、5和7所示的關閉位置42和圖4、6和8所示的打開位置44之間可動。在隱蔽板36處于關閉位置42時,隱蔽板36覆蓋開口 32,從而燈34被隱藏。同樣,在隱蔽板36處于打開位置44時,隱蔽板36至少部分地打開開口32,從而燈34被露出。因此,響應于輸入40,燈34照亮,如46所示,且隱蔽板36運動到打開位置44,由此將燈34露出到車輛20的外部48。同樣,在沒有輸入40的情況下,燈34不照亮且隱蔽板36運動到關閉位置42,從而燈34對車輛20的外部48來說不可見。在關閉位置42,燈34相對于車輛20的外部48被隱藏或“不可見”。在關閉位置42中時,隱蔽板36可以相對于車身面板22配置為使得隱蔽板36偽裝且不可分辨。促動器機構38操作性地連接到每一個隱蔽板36。促動器機構38可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車輛的制動照明組件,該制動照明組件包括:燈,可操作為響應于輸入而照亮;和隱蔽板,響應于輸入在關閉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可動;其中,在隱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燈被隱蔽;和其中,在隱蔽板處于打開位置時燈被露出。
【技術特征摘要】
...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JH奧文希雷,HA埃扎特,
申請(專利權)人: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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