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陸地、水上或空中交通工具的座椅(104,204)的安全帶鎖扣設備(102,202)。安全帶鎖扣設備包括殼體(128,228)、用于將插栓插入殼體的插入槽(130)、用于鎖定插栓的鎖定機構(132)和用于釋放所述鎖定機構從而能夠釋放插栓的釋放元件(134)。所述鎖定機構(132)被罩在殼體內并且插入槽適于將所述插栓引導至所述鎖定機構。安全帶鎖扣設備進一步包括圍繞插入槽的插入框架和圍繞插入框架和釋放元件的鎖扣框架,插入框架能以下述方式結合于殼體,即,使座椅的表皮(116,118)的一部分可被夾緊在插入框架與殼體之間。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陸地交通工具(vehicle)、水上或空中交通工具(vessel)的座椅的安全帶鎖扣設備(a buckle arrangement),尤其涉及用于車輛、船只或飛機的座椅的安全帶鎖扣設備(a buckle arrangement)。本專利技術進一步涉及包括這種安全帶鎖扣設備的座椅。
技術介紹
車輛例如汽車、公共汽車、卡車或貨車,或船例如小船、渡船,或飛行器內的座椅可設置有安全帶以便在碰撞的情形下保護座椅使用者。在安全帶的通常構造中,插栓部將被插入安全帶鎖扣設備以便在鎖扣中鎖定插栓,藉此將座椅使用者的安全帶系上。根據已知技術,安全帶鎖扣設備結合于座椅或結合于車輛或船只的主體。如果座椅是單人座椅例如車輛的前座則安全帶鎖扣設備通常設置在座椅旁邊。如果座椅是包括用于多人的座椅的組合座椅例如車輛的后座,則安全帶鎖扣設備常常位于座椅頂部上。在兩種情形下,具有使用者的衣服例如夾克的一角被卡在安全帶鎖扣設備內的風險。此外,如果使用者需要將袋子例如提包放置在相鄰的座椅上,則袋子的條帶或帶子可能纏在使用者座椅或相鄰座椅的安全帶鎖扣設備內。如果座椅是后座,則安全帶鎖扣設備可能在座椅中橫向移位例如使得更難到達中央后座。專利文獻US 2009/0094807A1公開了帶有安全帶鎖扣設備的后座,其中當乘坐者未就座時鎖扣定位在座椅的凹陷內,并且被設置為當乘坐者就座在座椅內時從座椅豎立起。然而,專利文獻US 2009/0094807A1僅涉及后座。此外,雖然當鎖扣位于凹陷內時衣服或條帶卡住或卷入的風險比當鎖扣豎立時更小,但仍然存在這種風險。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克服或改善現有技術的至少一個缺點或提供有用的可選方案。通過權利要求1的主體可實現上述目的。所附從屬權利要求、下面的描述和附圖中闡述了實施例。因此,在本專利技術的第一方面中,提供了一種用于車輛或船只的座椅的安全帶鎖扣設備。所述安全帶鎖扣設備包括殼體、用于將插栓插入所述殼體的插入槽、用于鎖定所述插栓的鎖定機構和用于釋放所述鎖定機構從而能夠釋放所述插栓的釋放元件。所述鎖定機構被罩在所述殼體內并且插入槽適于將所述插栓引導至所述鎖定機構。安全帶鎖扣設備進一步包括圍繞所述插入槽的插入框架和圍繞所述插入框架和所述釋放元件的鎖扣框架,其中所述插入框架可以下述方式連接于所述殼體,即,使得所述座椅的表皮的一部分可被夾緊在所述插入框架與所述殼體之間。由于這種安全帶鎖扣設備適于凹入在座椅內,因此衣服或條帶卡住或卷入的風險被減小乃至消除了。此外還改善了座椅的視覺印象。插栓可為安全帶的插栓例如通常使用的車輛3點式安全帶的插入式插栓,或用于將貨物保持在車輛或船只內的帶子。座椅可為陸地交通工具(車輛)例如汽車、公共汽車、卡車或貨車或者船例如小船、渡船或者飛行器的座椅。駕駛員或飛行員或乘客可使用座椅。在車輛中,座椅可為駕駛員的座椅、乘客前座或后座。座椅至少部分地被形成座椅外表面的表皮所覆蓋。表皮可包括或由皮革、紡織品或塑料或這些材料的組合構成。通常座椅包括形成厚墊子和座椅靠背的一個或多個襯墊。表皮隨后形成相應襯墊的外表面。插入槽被限定了插入槽開口的插入框架所圍繞。插入框架至少部分地定位在表皮上方并且如此連接于殼體以使表皮被夾緊在至少部分定位于表皮上面的插入框架與定位在表皮下面的殼體之間。表皮中具有對應于插入槽的開口,使得插栓可穿過表皮內的該開口被插入殼體。插入框架的尺寸被選定為提供大小與形狀匹配的插入槽以容納插栓。插入框架和釋放元件被鎖扣框架所圍繞。鎖扣框架的開口區域因此大于插入框架的開口區域。鎖扣框架可定位在表皮下面,藉此支撐表皮被定位在插入框架和釋放元件周圍的部分。鎖扣框架可由殼體的從下面支撐所述表皮的頂部構成或包含于其中。作為可選方案,鎖扣框架可為附接于殼體例如位于殼體頂面上的分離構件。表皮于是可被夾緊在位于表皮上面的插入框架與殼體和/或位于表皮下面的鎖扣框架之間。作為另一可選方案,鎖扣框架可定位在表皮的頂部上。在那種情形下它可為獨立單元或可與插入框架組合從而形成一體單元。在那種情形下,表皮可被夾緊在插入框架和表皮上面的鎖扣框架與表皮下面的殼體之間。鎖扣框架的尺寸可被選定為使得釋放元件可被具有手指尺寸而非肘部尺寸的物體向下按壓。藉此避免或至少減小了無意中釋放插栓的風險。在碰撞期間或當使用者在座椅內移動時可能會由于車輛內飛舞的殘骸導致無意中的釋放。因此,鎖扣框架的開口區域可大于手指但小于肘部??赏ㄟ^在釋放元件上按壓測試球來測試該功能,如果球直徑大于某個測試直徑則不應該釋放。該測試直徑可隨著制造商的不同而各異,但通常使用的某些測試直徑是30mm、32mm或40mmo安全帶鎖扣設備可進一步包括用于在第一錨固位置處將安全帶鎖扣設備附接于座椅或交通工具本體的第一附接構件。隨后從安全帶的可插入安全帶鎖扣設備的插栓經由安全帶鎖扣設備至座椅或交通工具本體具有載荷傳遞路徑。如果附接于座椅,則座椅就附接于車輛或船只的主體以提供至車輛主體的載荷路徑。用于第一附接構件的適宜材料是例如形成一個或多個線或桿的金屬。第一附接構件優選強大到足以在碰撞的情形下例如當座椅使用者在座椅中被向前扔時承受從安全帶施加于安全帶鎖扣設備的力。第一附接構件適于以使得所述附接構件能夠相對于所述座椅或交通工具本體樞軸和/或直線位移的方式在所述第一錨固位置處附接于所述座椅或交通工具本體。這種附接使得在碰撞期間安全帶鎖扣設備能夠隨著安全帶使用者的移動而移動。包括第一附接構件的安全帶鎖扣設備優選被如此構造以使它滿足當前的法律要求和步驟例如在美國使用的FMVSS208、FMVSS209和FMVSS210和條約“關于采用用于輪式車輛、適用于和/或用于輪式車輛的設備和部件的統一技術規定的準則以及用于基于這些規定授予批準相互承認的條件(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adopt1n of uniformtechnical prescript1ns for wheeled vehicles, equipment and parts which can befitted to and/or be used on wheeled vehicles and the condit1ns for reciprocalrecognit1n of approvals granted on the basis of these prescript1ns),,第 14 條“關于批準車輛安全帶錨固的統一條款,ISOFIX錨固系統和ISOFIX頂部系繩錨固(Uniformprovis1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vehicles with regard to safety-beltanchorages, ISOFIX anchorages systems and ISOFIX top tether anchorages)”。安全帶鎖扣設備可進一步包括用于在不同于第一錨固位置的第二錨固位置處將安全帶鎖扣設備附接于座椅或交通工具本體的第二附接構件。第二附接構件比第一附接構件脆弱。用于第二附接構件的適宜材料是塑料、紡織品或金屬,例如形成帶子、條帶或桿。第二錨固位置可定位在沿其中安全帶鎖扣設備意圖安裝其內的車輛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陸地、水上或空中交通工具的座椅(104,204)的安全帶鎖扣設備(102,202),所述安全帶鎖扣設備(102,202)包括:?殼體(128,228),?用于將插栓插入所述殼體(128,228)中的插入槽(130),?用于鎖定所述插栓的鎖定機構(132),所述鎖定機構(132)被罩在所述殼體(128,228)中,所述插入槽(130)適于將所述插栓引導至所述鎖定機構(132),?用于釋放所述鎖定機構(132)以允許釋放所述插栓的釋放元件(134),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帶鎖扣設備(102,202)進一步包括:?圍繞所述插入槽(130)的插入框架(146),以及?圍繞所述插入框架(146)和所述釋放元件(134)的鎖扣框架(150),所述插入框架(146)能以下述方式結合于所述殼體(128,228),即,使得所述座椅(104,204)的表皮(116,118)的一部分能被夾緊在所述插入框架(146)與所述殼體(128,228)之間。
【技術特征摘要】
...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J·布羅德,M·布羅丁,
申請(專利權)人:沃爾沃汽車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瑞典;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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