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電動平衡扭扭車,包括內蓋、輪轂電機、轉動機構;內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內蓋和右內蓋;內蓋的中間橫向位置固定有轉動機構;內蓋的左右兩側邊緣位置固定有縱向設置的輪轂電機;所述轉動機構包括兩個軸承及一個軸套;兩個軸承分別固定在內蓋的左內蓋和右內蓋的內端,軸套固定在兩個軸承內。本發明專利技術可解決如何讓使用者僅僅通過利用腳部即可對平衡車的運行狀態進行控制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電動平衡扭扭車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電動平衡兩輪車,其承載人的兩個平臺可以相互扭動進而驅動行走。
技術介紹
電動平衡車,又叫體感車、思維車,其運作原理主要是建立在一種被稱為ā動態穩定ā的基本原理上,利用車體內部的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來檢測車體姿態的變化,并利用伺服控制系統,精確地驅動電機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持系統的平衡。目前的電動平衡車一般都具有一個操作桿;使用者站在平衡車的腳踏平臺上對操作桿進行操作,從而前進、后退及停止,這樣的控制也稱“手控”。目前平衡車的腳踏平臺一般是一塊板狀的平板,其在使用過程中始終是保持水平狀態,無法相對轉動,所以無法讓使用者僅僅通過利用腳部即可對平衡車進行控制。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平衡扭扭車,解決如何讓使用者僅僅通過利用腳部即可對平衡車的運行狀態進行控制的技術問題。電動平衡扭扭車,包括輪轂電機、轉動機構、頂蓋與底蓋,所述頂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頂蓋和右頂蓋,所述底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底蓋和右底蓋,還包括內蓋,內蓋處于頂蓋及底蓋之間并與這兩者配合在一起;內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內蓋和右內蓋;內蓋的中間橫向位置固定有轉動機構;內蓋的左右兩側邊緣位置固定有縱向設置的輪轂電機;所述轉動機構包括兩個軸承及一個軸套;兩個軸承分別固定在內蓋的左內蓋和右內蓋的內端,軸套固定在兩個軸承內。進一步地,所述左內蓋和右內蓋朝內的端頭具有圓柱形的筒體,所述兩個軸承分別固定在所述左內蓋的筒體和所述右內蓋筒體內。進一步地,所述轉動機構還包括兩個卡簧,軸承和軸套從外至內通過卡簧安裝在該筒體內。進一步地,所述左內蓋和右內蓋朝內的端頭之間設置有一個限位軸,該限位軸處于右內蓋內的長度要長于處于左內蓋內的長度。進一步地,左頂蓋和右頂蓋朝內的部分相連形成“X”形,左頂蓋和右頂蓋朝外的部分均具有一個弧形凸起、該弧形凸起處于輪轂電機上方。進一步地,所述電動平衡扭扭車還包括踏板,所述左頂蓋和右頂蓋中間位置具有第一空槽;左、右內蓋在與第一空槽相對應位置具有第二空槽,第一空槽和第二空槽結合形成放置踏板的踏板空腔。進一步地,該踏板的上表面具有彼此間隔的增加摩擦力的摩擦條。進一步地,所述電動平衡扭扭車還包括平衡控制機構,所述平衡控制機構固定在底蓋上并與電機連接;所述平衡控制機構包括供電電源、控制器、輪轂電機驅動電路、加速度傳感器、陀螺儀、紅外光電傳感器;供電電源與控制器連接,控制器分別與輪轂電機驅動電路、加速度傳感器、陀螺儀、紅外光電傳感器連接。進一步地,所述左頂蓋和右頂蓋相互靠近的位置具有二個提示板,上述提示板與平衡控制機構連接,其中一個為顯示電源容量的提示板,另一個為顯示是否工作的提示板,在上述每個提示板上均具有一個透明外罩。本專利技術的有益效果是:1、由于采用轉動機構、平衡控制機構及頂蓋、內蓋、底蓋均是由兩個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部件構成,這樣其利用腳部的力驅動一側或者兩側的頂蓋、內蓋、底蓋一起扭轉,這樣進而使傳感器發出信號給平衡控制機構,平衡控制機構依據內部的控制程序驅動輪轂電機運轉,進而讓使用者朝前或者朝后運動,這樣實現“腳控”,其與“手控”存在明顯區別,是一種特別的驅動方式。2、在左頂蓋和右頂蓋朝外的部分均具設置一個弧形凸起,弧形凸起正好處于輪轂電機的正上方,并且輪轂電機處于內蓋的左右兩側邊緣位置,這樣可使用較大尺寸的輪轂電機,相對電機安裝在底蓋底部的那種平衡車,其運動行程及速度優勢明顯。3、通過第一空槽和第二空槽結合放置踏板,這樣整體減少整個設備的自身體積。4、限位軸一端限位一端活動,該轉動機構的運動提供支撐。附圖說明圖1是平衡扭扭車的剖視圖;圖2是平衡扭扭車的爆炸示意圖;圖中1.頂蓋、11.左頂蓋、12.右頂蓋、13.提示板、14.透明外罩、15.弧形凸起、16.第一空槽、2.內蓋、21.左內蓋、22.右內蓋、23.第二空槽、24.筒體、3.底蓋、31.左底蓋、32。右底蓋、33.裝飾燈、4.電機、5.踏板、51.摩擦條、61.軸承、62.軸套、63.卡簧、7.限位軸、81.電源、82.控制器、83.陀螺儀、9.陀螺儀腳踏板。具體實施方式請參考圖1至圖2,圖中的電動平衡扭扭車,包括一個頂蓋1、一個內蓋2、一個底蓋3、兩個輪轂電機4、一個轉動機構、一個平衡控制機構,上述頂蓋1、內蓋2、底蓋3共同相互配合構成平衡車的主體結構,輪轂電機4縱向的安裝在該主體結構的兩側并在轉動機構和平衡控制機構的作用下驅動該主體結構前進、后退或者轉彎。頂蓋1處于最頂部,其包括一個左頂蓋11和一個右頂蓋12;上述左頂蓋11和右頂蓋12的形狀基本相同且成對稱的左右布置,這兩個頂蓋在轉動機構的作用下能發生相對轉動;左頂蓋11和右頂蓋12朝內的部分相連形成“X”形,且在最內端的位置具有二個提示板13,上述提示板13與平衡控制機構連接,其中一個為顯示電源容量的提示板13,另一個為顯示是否工作的提示板13,在上述每個提示板13上均具有一個透明外罩14。安裝提示板13的作用主要是讓使用者實時了解平衡車的具體情況。左頂蓋11和右頂蓋12剩余的部分即朝外的部分均具有一個弧形凸起15、該弧形凸起15正好處于輪轂電機4上方,其相當于一個電機罩。內蓋2處于中間位置,其主要是給平衡車的部件及輪轂電機4提供支撐,其同樣包括一個左內蓋21和一個右內蓋22;上述左內蓋21和一個右內蓋22的形狀基本相同且成對稱的左右布置,左內蓋21、右內蓋22在轉動機構的作用下能發生相對轉動;該內蓋2的中間位置可安裝轉動機構,左右兩側邊緣位置則固定縱向安裝的輪轂電機4。為了防止踏板5及減少平衡車整體的體積,特別在左頂蓋11和右頂蓋12中間位置設計出第一空槽16;左、右內蓋在與第一空槽16相對應位置設計第二空槽23,第一空槽16和第二空槽23相互結合形成放置踏板5的踏板空腔,踏板5就放置在踏板空腔內,為了增強踏板5的摩擦力,可在踏板5的上表面設計彼此間隔的增加摩擦力的摩擦條51。底蓋3處于最底部,其包括一個左底蓋31和一個右底蓋32;上述左底蓋31和右底蓋32的形狀基本相同且成對稱的左右布置,這兩個底蓋在轉動機構的作用下能發生相對轉動;左底蓋31和右底蓋32朝內的部分相連形成“X”形且在最內端的外側面具有二個透明的裝飾燈33。轉動機構包括兩個含油軸承61、一個軸套62、兩個卡簧63;兩個軸承61分別固定在內蓋2的左右內蓋的內端,軸套62固定在兩個軸承61內并通過卡簧63固定在內蓋2上,這樣內蓋2的左右兩個內蓋就可在轉動機構的配合下轉動。為了安裝上述轉動機構,就在左內蓋21和右內蓋22朝內的端頭設計圓柱形的筒體24,軸承61和軸套62從外至內通過卡簧63安裝在該筒體24內。為了防止轉動機構的偏移,在左內蓋21和右內蓋22朝內的端頭之間還設計有一個限位軸7,該限位軸7處于右內蓋22內的長度要長于處于左內蓋21內的長度,這樣一端起到限位的作用,另一端起到活動的作用。平衡控制機構為目前常見的使用到平衡車上的部件即屬于現有技術,其內部程序也為現有技術,具體可參考目前已經公開的平衡車控制方法及各家平衡車生產企業采用到的平衡控制機構,如中國專利號201320050547.3,專利名稱為智能平衡車平衡控制裝置及智能平衡車,這個控制裝置即為本實施例中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電動平衡扭扭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內蓋、輪轂電機、轉動機構;內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內蓋和右內蓋;內蓋的中間橫向位置固定有轉動機構;內蓋的左右兩側邊緣位置固定有縱向設置的輪轂電機;所述轉動機構包括兩個軸承及一個軸套;兩個軸承分別固定在內蓋的左內蓋和右內蓋的內端,軸套固定在兩個軸承內。
【技術特征摘要】
1.電動平衡扭扭車,包括輪轂電機、轉動機構、頂蓋與底蓋,所述頂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頂蓋和右頂蓋,所述底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底蓋和右底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內蓋,內蓋處于頂蓋及底蓋之間并與這兩者配合在一起;內蓋包括成對稱布置且可相互轉動的左內蓋和右內蓋;內蓋的中間橫向位置固定有轉動機構;內蓋的左右兩側邊緣位置固定有縱向設置的輪轂電機;所述轉動機構包括兩個軸承及一個軸套;兩個軸承分別固定在內蓋的左內蓋和右內蓋的內端,軸套固定在兩個軸承內。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電動平衡扭扭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內蓋和右內蓋朝內的端頭具有圓柱形的筒體,所述兩個軸承分別固定在所述左內蓋的筒體和所述右內蓋筒體內。3.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電動平衡扭扭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機構還包括兩個卡簧,軸承和軸套從外至內通過卡簧安裝在該筒體內。4.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電動平衡扭扭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內蓋和右內蓋朝內的端頭之間設置有一個限位軸,該限位軸處于右內蓋內的長度要長于處于左內蓋內的長度。5.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電動平衡扭扭車,其特征在于:左頂蓋和右頂蓋朝...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應佳偉,曹少軍,
申請(專利權)人: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浙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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