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肽,其包含至少一種與β淀粉狀蛋白物類結合的肽,其中所述肽具有以環化形式存在的氨基酸序列。公開了該肽在醫藥中,特別是用于治療阿爾茨海默癥的用途。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本專利技術涉及結合β淀粉狀蛋白的環狀肽及其用途。現有技術由DE69930164T2已知內含肽介導的肽環化。由DeMattos等人(DeMattos,R.B.,Bales,K.R.,Cummins,D.J.,Dodart,J.-C.,Paul,S.M.,Holtzman,D.M.(2001).Peripheralanti-AβantibodyaltersCNSandplasmaAβdearanceanddecreasesbrainAβburdeninamousemodelofAlzheimer'sdisease.PNAS,第98卷,第8850-8855頁)已知用于治療阿爾茨海默癡呆癥的抗Aβ定向抗體。但是此外不存在用于治療阿爾茨海默癡呆癥(AD,拉丁語MorbusAlzheimer)的根原性(urs?chlich)有效藥物。所用藥物在最佳情況下能夠緩和某些癥狀,但是不能減慢,更不用說停止疾病的進展。存在一系列物質,其能夠在動物試驗中在預防,但不一定在治療阿爾茨海默癡呆癥方面獲得成功。阿爾茨海默疾病的特征是β淀粉狀蛋白-肽(A-β肽、Aβ或Aβ肽)的細胞外沉積物。通常在AD患者的腦中死后發現斑塊式A-β肽沉積。因此各種形式的A-β肽例如原纖維導致該疾病的產生和進展。此外,多年來將可自由擴散的小的A-β寡聚物視為AD產生和進展的主要原因。A-β單體在我們體內不斷產生且本身也許不具毒性。推測的是,A-β單體是否依據其最終通過在體內形成和降解速率得到的濃度,隨機地并因此隨著年齡增長越來越可能自發地構成A-β寡聚物。一經產生的A-β寡聚物可通過類似于朊病毒的機理增多并最終導致疾病。目前存在以不同方式例如通過γ分泌酶抑制或調節而減小A-β單體濃度的某些物質、結合A-β的抗體等,這明顯足以在動物試驗(在此在疾病病癥完全爆發之前,大多已治療動物)中成功地起預防性作用。在II和III階的人體臨床研究中,僅允許治療確診阿爾茨海默癡呆癥的人。對此,迄今所有這些物質都失敗。這可能是因為在此在疾病開始后A-β單體濃度的少許或中等減小不再足以阻止產生越來越大量的A-β寡聚物。迄今不能夠在病癥爆發之前診斷阿爾茨海默癡呆癥。目前,阿爾茨海默癡呆癥主要通過對已經遭受癡呆癥狀的人進行神經心理學測試來識別。此外,其它疾病如創傷可通過各種檢驗方法排除。但是已知A-β寡聚物和時間上此后形成的斑塊在出現癥狀之前最多20年就在患者腦中產生并造成不可逆損傷。對患者靜脈內注射并在穿過血腦障壁之后與A-β寡聚物和斑塊結合的分子探針能夠借助成像方法可見并因此實現早期確診阿爾茨海默癡呆癥。存在的結合A-β的物質的缺點因此是親和性不足以阻止A-β寡聚物增多。缺點還在于,不存在用于體內成像法的專門與A-β物類結合并使其可見的探針。因為A-β寡聚物在病史中起如此重要和早期的作用,這正是希望的。專利技術目的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提供用于以下用途的肽:A)通過阻止形成毒性A-β寡聚物或聚集物和/或將其去毒化,對阿爾茨海默癥進行病因治療,和/或B)通過提供用于體內成像的探針,可靠地診斷阿爾茨海默癡呆癥。在下文中,術語“A-β”、“Beta淀粉狀蛋白”、“β淀粉狀蛋白”和“Aβ”相互同義使用。目的的實現方式本專利技術的目的通過根據權利要求1的本專利技術的肽和通過根據從屬權利要求的該肽的試劑盒、組合物、探針和用途來實現。對此的有利的實施方案分別顯現在基于其的權利要求中。專利技術描述本專利技術的肽包含至少一種與β淀粉狀蛋白物類結合的肽,例如由現有技術已知的D3,其中所述肽具有能夠使其與A-β結合的線性氨基酸序列,并且通過使所述肽經由共價鍵合以環化形式存在,所述性能保持或增強。所述肽D3及其線性序列由公開文獻WO02/081505A2已知。本專利技術的肽有利地基本上由D-對映異構體氨基酸組成。在本專利技術中,術語“基本上由D-對映異構體氨基酸組成”表示所用氨基酸至少60%,優選75%、80%,特別優選85%、90%、95%,特別是96%、97%、98%、99%、100%由D-對映異構體氨基酸構成。在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施方案中,本專利技術的環化肽以最高1μM,優選800、600、400、200、100、10nM,特別優選10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100pM,特別優選最高50pM,最優選最高25、20、15、10、9、8、7、6、5、4、3、2、1pM直至優選亞pM的解離常數(KD-值)結合β淀粉狀蛋白物類,其中可取各個中間值。所述環化肽的解離常數(KD-值)在此在本專利技術的一個有利的實施方案中相比于結合性的具有線性序列的肽,但特別是優選相比于可衍生出該環狀肽的線性肽的每種而言是有利地減小的。與此相關聯的是本專利技術肽的改進的性能,如結合親和性和降解和/或阻止形成毒性β淀粉狀蛋白物類的有效性。但是特別地,這不僅僅涉及在所述A-β(單體、寡聚物和原纖維)的高親和性位點的較低KD值。本專利技術的肽有利地具有這樣的氨基酸序列,其中線性分子例如通過縮合反應例如通過第一與最后氨基酸的共價鍵合而環化。當然,存在其它的環化可能方式,例如通過其它氨基酸相互鍵合。僅示例性地提及第二氨基酸與最后氨基酸的鍵合。每種可能的其它鍵合同樣可設想。在所述肽的第一和最后氨基酸相互鍵合的情況下,有利地導致在肽鏈(氨基酸序列)中不存在開放末端。該措施此外導致,具有線性氨基酸序列且其在環化之后得到不再可區分的相同氨基酸次序的所有肽就此相同。實例:已知的肽D3的線性氨基酸序列是rprtrlhthrnr。通過N端氨基和C端羧基之間的酰胺鍵鍵合的相應的環化肽“cD3”不再能與環化肽prtrlhthrnrr、rtrlhthrnrrp、trlhthrnrrpr、rlhthrnrrprt、lhthrnrrprtr、hthrnrrprtrl、thrnrrprtrlh、hrnrrprtrlht、rnrrprtrlhth、nrrprtrlhthr或rrprtrlhthrn區分。環化肽的制備是現有技術,并可以例如根據如DE102005049537A1中所述的方法來進行。通過肽的第一和最后氨基酸的環化有利地導致,不再存在肽鏈的“開放”末端,其通常是細胞、動物或人中例如經由氨肽酶和羧肽酶的肽降解活性攻擊點。環化肽在動物和人中有利地具有比相應線性肽更大的穩定性。但是,單獨的該效果對本專利技術不是決定性的,解釋如下。此外如已表明,這僅適用于其中線性肽的相應兩個末端相互鍵合的頭尾或尾頭環化情況。相反地在本專利技術中認識到,相比于可衍生出該環化肽的結合性的線性肽而言,本專利技術的環化肽以更高的親和性與Aβ物類,更確切地說還尤其與特別毒性的β淀粉狀蛋白寡聚物結合。也就是說,在環化肽的情況下的KD值比在線性肽的情況下更低,并且特別是比在可衍生出所述環化肽的線性肽的情況下更低。因此在本專利技術的另一個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本專利技術環化肽的結合親和性相比于可衍生出其的線性肽而言提高1%、2、3、4、5、6、7、8、9,特別是10%、11、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肽,其包含至少一種與β淀粉狀蛋白物類結合的肽,其中所述肽具有能夠使其與A?β結合的線性氨基酸序列,并且通過使所述肽經由共價鍵合以環化形式存在,所述性能保持或增強。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3.09.26 DE 102013016002.21.肽,其包含至少一種與β淀粉狀蛋白物類結合的肽,其中所述肽具有能夠使其與A-β結合的線性氨基酸序列,并且通過使所述肽經由共價鍵合以環化形式存在,所述性能保持或增強。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肽,其特征在于,其基本上由D-對映異構體氨基酸組成。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化肽具有相比于可衍生出其的線性肽而言更高的與β淀粉狀蛋白物類的結合親和性。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化肽在阻止形成β淀粉狀蛋白寡聚物和/或將其去毒化和/或消除時具有相比于可衍生出其的線性肽而言更高的有效性。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特征在于,其以最高1μM,優選800、600、400、200、100、10nM,特別優選10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100pM,特別優選最高50pM,最優選最高20pM,優選亞pM的解離常數(KD-值)結合β淀粉狀蛋白寡聚物。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特征在于,其不具有所述肽鏈的開放末端。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特征在于,其由于缺少所述肽鏈中的開放末端,在動物和人中是藥學上特別穩定的。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在環化肽內的任意位置處具有或不具有一個或多個連接物基團。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肽,其特征在于...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D維利博爾德,O布雷納,
申請(專利權)人:于利奇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德國;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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