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用于車輛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所述車輛具有包括有前端支撐架的前端模塊(FEM)。所述用于車輛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包括:板形框架和撞擊件,所述撞擊件安裝在所述板形框架的前表面并固定到所述發動機罩的底部。安全鉤設置在FEM的前端支架的前部中,并且能夠移動到與撞擊件接合的位置以及從所述撞擊件釋放的位置。鎖銷構造成與所述撞擊件接合或從所述撞擊件脫開。彈起裝置構造成當車輛發生碰撞時,所述彈起裝置通過強制提升上述撞擊件而使所述發動機罩彈起,同時隨著所述安全鉤從所述撞擊件脫開,所述鎖銷與所述撞擊件接合。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汽車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結構。更加具體而言,本專利技術涉及這樣一種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結構,通過使在鎖銷彈起裝置中的安全鉤旋轉并同時將發動機罩鎖銷應用于前端模塊(FEM)前部的狹窄空間而改進該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結構以縮短撞擊件的長度。
技術介紹
通常,發動機室設置在汽車的前部,并且其由發動機罩來密封。所述發動機室以如下方式設計,即將例如發動機等的各個部件進行緊湊的布置;并且發動機罩設計成極為牢固的結構以便結實地密封發動機。車輛的前車身包括具有儀表板的內板部件、輪罩、前翼子板以及具有發動機罩及前端板的外板部件,由于車輛的前車身的結構為各個板件獨立制造然后將這些板件進行點焊并聯接到預定部分,因而不利于程度管理并且作業復雜,從而造成可加工性變差。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近年來,將若干板件整體制造成模塊形式,因此,散熱器、前照燈以及發動機罩鎖銷可安裝在不同的板件上,并且一般來說,采用如下的方案:在一個步驟中依次安裝前端模塊(FEM,即車身的前端裝載架)、設計的保險杠梁、前照燈以及底盤的空調系統以便提高生產率。這樣,在采用FEM的車輛中,就布局而言,主動式鎖銷彈起結構僅能夠應用于裝配在FEM的后部的發動機罩鎖銷,并且當應用于FEM的前部時,撞擊件的長度增加,因而難于將主動式鎖銷彈起結構應用于布局(例如設計等)狹窄的車輛。在與行人的前部碰撞事故中,行人首先與車輛的前保險杠碰撞,之后,在行人朝著發動機罩摔倒時行人的頭部再與堅固的發動機罩碰撞,因而增加了對行人的傷害。為了解決該問題,行人保護法規近年來趨嚴,這樣就出現了應用主動式發動機罩系統的趨勢,在該系統中在與行人碰撞的事故時發動機罩在發動機室內凹入從而吸收對行人的撞擊能量。作為相關技術中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系統的一個示例,在日本專利公開申請NO.2007-069643中公開了這樣一種結構:其中撞擊件支撐件在前部的上方形成,從而對與車輛部分的鎖銷接合的撞擊件進行支撐。作為主動式發動機罩系統的另一個示例,在未審查的韓國專利公開No.10-2010-0125642中公開了一種用于車輛的發動機罩鎖銷裝置,其中在通過撞擊件進行鎖定時發動機罩安全桿與撞擊件一起落下。另一個示例是,在未審查的韓國專利公開No.10-2014-0037506中公開了一種主動式發動機罩的提升裝置,其中鎖銷和撞擊件能夠通過一個小爆發觸發器的爆發設計而釋放,從而減少瞬間碰撞事故對行人產生的二次沖擊,并使產品小型化。相關技術中的發動機罩鎖銷裝置的問題在于,即使調整撞擊件的長度,安全鉤也會干涉撞擊件的返回動作,為了防止出現該問題,安全桿需要下降且撞擊件的長度增加,但是卻難以確保用于使撞擊件長度增加或者使安全桿在FEM的狹窄的前部下降的空間,特別是在撞擊件的長度增加用以裝配發動機罩鎖銷裝置時,在撞擊件外周邊會發生破裂。公開于本專利技術
技術介紹
部分的上述信息僅僅旨在加深對本專利技術總體
技術介紹
的理解,因此其含有的信息不構成已為本國家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致力于解決與現有技術有關的上述問題。本專利技術的實施方案致力于提供一種改進的用于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其通過以鎖銷彈起的方式使安全鉤與鎖銷被動件一起旋轉而從撞擊件脫開,而方便地應用至即使是FEM的狹窄的前部,卻不增加撞擊件的長度。在一個方面中,本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用于汽車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所述車輛具有包括有前端支撐架的前端模塊(FEM)。所述用于車輛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包括:安全鉤,其設置在位于前端模塊(FEM)的前部的板形框架處,并且可移動到與撞擊件接合的位置以及從所述撞擊件釋放的位置;鎖銷,其構造成與所述撞擊件接合或從所述撞擊件脫開。彈起裝置構造成當發生車輛碰撞時,所述彈起裝置通過強制提升所述撞擊件而使時所述發動機罩彈起,隨著所述安全鉤從所述撞擊件脫開的同時所述鎖銷與所述撞擊件接合。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車輛碰撞為行人碰撞事故。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彈起裝置可包括致動器,其設置在所述板形框架的底部,并且構造成在發生行人碰撞事故時由傳感器致動;彈起桿,其可鄰近所述致動器樞轉地安裝;以及彈起引導件,其可樞轉地安裝在所述彈起桿附近。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鎖銷可構造成在發生行人碰撞事故時,通過所述彈起裝置而樞轉并與撞擊件接合。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鎖銷可包括位于其底部的鎖銷被動件,當所述鎖銷被動件樞轉時,所述鎖銷可通過與所述安全鉤聯動而沿著從所述撞擊件脫開的方向樞轉。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安全鉤可整體包括桿部,所述桿部可在所述鎖銷被動件樞轉時與所述鎖銷被動件聯動。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安全鉤的桿部可布置成通過銷移動,所述銷沿著橫向方向從所述鎖銷被動件突出。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鎖銷被動件的所述銷可布置成穿過形成在所述框架中的狹槽,并且安全鉤的所述桿部可布置成穿過所述狹槽,以在所述鎖銷被動件與所述鎖銷一起樞轉的時候通過由所述銷推動所述桿部的方式使所述安全鉤沿從所述撞擊件脫開的方向樞轉。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在根據本專利技術的用于汽車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中,在撞擊件提升時,安全鉤向后樞轉而不會阻礙撞擊件,該撞擊件安裝在具有狹窄空間的FEM的狹窄前部處,而不需要增加安全鉤的長度。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根據用于汽車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安全鉤整體包括與鎖銷被動件的銷聯動的桿部,并且當鎖銷在與撞擊件接合的同時樞轉時,所述安全鉤樞轉并且從撞擊件脫開,從而減少撞擊件的尺寸,因此,增加了設計自由度,使外部增強,并且即使撞擊件尺寸減小也能避免在撞擊件的周圍產生破裂,從而保持耐用度。本專利技術的其他方面及實施方案將在下文中進行描述。應當理解,此處所使用的術語“車輛”或“車輛的”或其它類似術語一般包括機動車輛,例如包括運動型多功能車(SUV)、大型客車、貨車、各種商用車輛的乘用汽車,包括各種舟艇、船舶的船只,航空器等等,并且包括混合動力車輛、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輛、氫動力車輛以及其它替代性燃料車輛(例如衍生于非石油能源的燃料)。正如此處所指的,混合動力車輛為具有兩種或多種動力源的車輛,例如具有汽油動力和電動力兩種的車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車輛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所述車輛具有包括有前端支撐架的前端模塊,所述用于車輛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包括:板形框架;安全鉤,其設置在位于所述前端模塊的前部的板形框架處,并且能夠移動到與撞擊件接合的位置以及從所述撞擊件釋放的位置;鎖銷,其構造成與所述撞擊件接合或從所述撞擊件脫開;以及彈起裝置,其構造成當發生車輛碰撞時,所述彈起裝置通過強制提升所述撞擊件而使所述發動機罩彈起,同時隨著所述安全鉤從所述撞擊件脫開,所述鎖銷與所述撞擊件接合。
【技術特征摘要】
2014.12.31 KR 10-2014-01945971.一種用于車輛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
構,所述車輛具有包括有前端支撐架的前端模塊,所述用于車輛的主
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包括:
板形框架;
安全鉤,其設置在位于所述前端模塊的前部的板形框架處,并且
能夠移動到與撞擊件接合的位置以及從所述撞擊件釋放的位置;
鎖銷,其構造成與所述撞擊件接合或從所述撞擊件脫開;以及
彈起裝置,其構造成當發生車輛碰撞時,所述彈起裝置通過強制
提升所述撞擊件而使所述發動機罩彈起,同時隨著所述安全鉤從所述
撞擊件脫開,所述鎖銷與所述撞擊件接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
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其中車輛碰撞為與行人碰撞的事故。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發動機罩的前部彈起
式鎖銷安全鉤結構,其中所述彈起裝置包括:
致動器,其設置在所述板形框架的底部,并且構造成在發生對行
人的碰撞事故時由傳感器致動;
彈起桿,其能夠鄰近所述致動器樞轉地安裝;以及
彈起引導件,其能夠樞轉地安裝在所述彈起桿...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趙泰永,樸珍坪,
申請(專利權)人: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韓國;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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