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以及該汽車中立柱。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包括由鋁合金材料制成的外殼以及由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緩沖件。所述緩沖件附接至所述外殼。所述緩沖件具有空心結構。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總體上涉及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以及汽車中立柱。
技術介紹
隨著汽車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普及,汽車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關注。關于汽車的全性能,除了涉及安全氣囊、ABS等配置以外,還涉及車身的結構。其中車身的骨架梁和立柱的設計在汽車安全性方面尤為關鍵,因為它們直接決定了汽車的剛度和強度。同時,為了滿足節能減排的需要,車身需要輕量化,由此高強度鋼板得到了廣泛應用。但是,高強度鋼板隨著其強度的提高,其沖壓成形性能降低,強度越高,成形難度越大,尤其是當屈服強度超過1000MPa時,常規的冷沖壓工藝幾乎無法成形一些形狀復雜的零件。由此,現在通常采用的高強度鋼制成的汽車中立柱存在成形性差,回彈大,難以控制,并且焊接工藝復雜等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鑒于上述難以同時實現車身立柱的輕量化和高強度的問題,本技術提供了一種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包括:由鋁合金材料制成的外殼;以及由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緩沖件,所述緩沖件附接至所述外殼,所述緩沖件具有空心結構。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外殼的、與所述緩沖件相鄰的一側具有凹陷部,所述凹陷部被配置為容納所述緩沖件。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外殼具有設置在其上半部分的居中處的開槽。在一實施例中,所述開槽的長度是所述上半部分的長度的一半,所述開槽的寬度是所述上半部分的寬度的一半。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空心結構被配置為柵格結構和/或蜂窩結構。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外殼具有安裝構件,所述中立柱加強結構通過所
述安裝構件被固定到汽車車身上。在一實施例中,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還包括以下各項中的任一項或多項:-貫穿所述外殼和所述緩沖件的安裝孔,被配置為安裝汽車安全帶;-貫穿所述外殼和所述緩沖件的開口,被配置為使得線束通過所述開口而穿過所述中立柱加強結構;-從所述外殼延伸并穿過所述緩沖件的連接件,被配置為連接車門鉸鏈和/或限位器。根據本技術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汽車中立柱,包括:如上述實施例中任一實施例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以及包封所述加強結構的外部板。根據本技術,通過采用鋁合金技術實現了滿足碰撞要求的輕量化的汽車中立柱。并且,根據本技術的汽車中立柱開發周期短,成本低,安全性高。附圖說明根據以下給出的具體實施方式以及本技術的各種實施例的附圖,將更加充分地理解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然而,不應理解為將本技術限制為特定的實施例,特定的實施例僅用于解釋和理解。圖1是根據本技術的實施例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的正視圖。圖2是圖1中所例示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的后視圖。為了清楚起見,一些附圖可以簡化。從而,附圖可能沒有描述出給定裝置的所有組件。最后,在整個說明書和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特征。應當理解,附圖是說明書的一部分,它們示出了本技術當前的優選實施例。具體實施方式為了實現前述和有關的目的,本技術結合下文描述和附圖描述了某些說明性方面。但是,這些方面是僅僅說明可采用本技術之基本原理的一些不同方面,本技術旨在包括所有這些方面及其等同物。通過下面結合附圖給出的詳細描述,本技術的其它優點將變得顯而易見。貫穿整個說明書,以及在權利要求書中,“一”,“一個”,“一種”及“所
述”的含義包括復數的引用。“在……中”的含義包括“在……內”和“在……上”。以下結合附圖來描述本技術的可行實施方式。圖1是根據本技術的實施例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的正視圖。圖2是圖1中所例示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的后視圖。如圖1和圖2所示,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1包括由鋁合金材料制成的外殼11以及由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緩沖件12。緩沖件12附接至外殼11。在實施例中,通過沖壓成型來形成由鋁合金材料制成的外殼11,通過注塑成型來形成由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緩沖件12。緩沖件12例如通過粘合劑附接到外殼11。在實施例中,粘合劑例如是結構膠。緩沖件12具有空心結構15。通過本技術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能夠滿足碰撞要求。并且包含聚丙烯材料的結構能夠提供緩沖性能,增強吸能效果。通過空心結構,能夠減輕汽車中立柱的重量。在實施例中,外殼11的、與緩沖件12相鄰的一側具有凹陷部13。凹陷部13被配置為容納緩沖件12。在實施例中,外殼11具有設置在其上半部分的居中處的開槽14。具有開槽的加強結構1能夠具有抗形變的能力。在實施例中,開槽14的長度是外殼11的上半部分的長度的一半,開槽14的寬度是外殼11的上半部分的寬度的一半。根據具體實例,開槽14的長度和寬度可以進行調整。在實施例中,空心結構15被配置為柵格結構。例如,柵格結構包括多條水平排列的加強筋和多條豎直排列的加強筋。在實施例中,空心結構15被配置為蜂窩結構。這里,空心結構15還可以是適于具體實例的其他結構。在實施例中,外殼11具有安裝構件16。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1通過安裝構件16被固定到汽車車身上。在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安裝構件16可以位于加強結構1的上下兩端。在實施例中,安裝構件16可以位于加強結構1的四周(未示出)。安裝構件16可以是用于自沖鉚接的定位孔,加強結構1例如通過自沖鉚接的而被固定要汽車車身上。在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1還可以包括貫穿
外殼11和緩沖件12的安裝孔17。安裝孔17被配置為安裝汽車安全帶。安裝孔17例如是螺母孔。在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1還可以包括貫穿外殼11和緩沖件12的開口18。開口18被配置為使得線束通過開口18而穿過加強結構1。開口18可以被配置為一個或多個。開口18可以是方孔、腰型孔或者其他適于具體實例的形狀。在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1還可以包括從外殼11延伸并穿過緩沖件12的連接件19。連接件19被配置為連接車門鉸鏈和/或限位器。在實施例中,連接件19可以焊接到外殼11的與緩沖件12附接的表面上。在實施例中,連接件19可以被配置為一個或多個。在實施例中,連接件19上可以具有孔,例如螺母孔。在實施例中,還可以包括用于裝配車身的其它配件的其它裝配結構。本技術提供了一種汽車中立柱。該汽車中立柱包括如上述各個實施例中所述的加強結構以及包封該加強結構的外部板。說明書中對“實施例”、“一個實施例”、“一實施例”、或“其他實施例”的提及表示結合實施例說明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包括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但不必是全部實施例。“實施例”、“一個實施例”、或“一些實施例”的多次出現不一定全都指代相同的實施例。如果說明書描述了部件、特征、結構或特性“可以”、“或許”或“能夠”被包括,則該特定部件、特征、結構或特性不是必需被包括的。如果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提及“一”元件,并非表示僅有一個元件。如果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提及“一另外的”元件,并不排除存在多于一個的另外的元件。此外,特定特征、結構、功能或特性可以以任何適合的方式組合到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例如,第一實施例可以結合第二實施例,只要與這兩個實施例相關聯的特定特征、結構、功能或特性不互相排斥。應當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所披露的內容的基礎上,可以對本文描述的技術細節作出各種修改。其中,各實施例僅以示例的方式給出。因此,應當將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理解為本質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應當理解,在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由鋁合金材料制成的外殼;以及由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緩沖件,所述緩沖件附接至所述外殼,并且所述緩沖件具有空心結構。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由鋁合金材料制成的外殼;以及由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緩沖件,所述緩沖件附接至所述外殼,并且所述緩沖件具有空心結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與所述緩沖件相鄰的一側具有凹陷部,所述凹陷部被配置為容納所述緩沖件。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具有設置在其上半部分的居中處的開槽。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槽的長度是所述上半部分的長度的一半,所述開槽的寬度是所述上半部分的寬度的一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中立柱的加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鄭林艷,
申請(專利權)人:奇瑞捷豹路虎汽車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江蘇;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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