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是關于一種攝影裝置,涉及攝影技術領域,主要目的在于便于拍照攝影。主要采用的技術方案為:攝影裝置,其包括:箱包,包括相互扣合的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攝影單元,位于所述箱包的容納空間內;當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從扣合狀態打開至預定角度,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能夠支撐所述攝影單元的攝像機,作為所述攝像機的支架。本發明專利技術提供的技術方案中,攝影裝置采用箱式,攝影師可將攝影單元裝載在箱包內,攜帶至拍照家庭中進行拍攝。同時可將箱包作為支架,較為方便。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攝影
,特別是涉及一種攝影裝置。
技術介紹
目前對于嬰兒、兒童的拍照需求越來越廣泛。在拍攝中,需要家長陪同去攝影場所去拍照。而很多家長本身會容易沒有充足的時間從家里去攝影場所拍照,導致無法進行拍攝。拍攝過程較為繁瑣。
技術實現思路
有鑒于此,本專利技術提供一種攝影裝置,主要目的在于便于拍照攝影。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主要提供如下技術方案: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攝影裝置,包括:箱包,包括相互扣合的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攝影單元,位于所述箱包的容納空間內;當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從扣合狀態打開至預定角度,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能夠支撐所述攝影單元的攝像機,作為所述攝像機的支架。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可選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攝影單元包括第一組攝影燈具;所述第一組攝影燈具設置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的內壁的預定位置上;當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作為所述攝像機的支架,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的打開面面向所述拍攝區域,使所述第一組攝影燈具面向所述拍攝區域。可選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攝像機包括可分離的攝像頭以及支撐部;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的預定位置上具有第一攝像頭安裝端;所述支撐部上具有第二攝像頭安裝端;當所述攝像頭安裝于所述第一攝像頭安裝端上,所述攝像頭在水平方向上對拍攝區域進行拍攝;當所述攝像頭安裝有所述第二攝像頭安裝端上,所述支撐部能夠將攝像頭在豎直或傾斜水平方向上對拍攝區域進行拍攝。可選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支撐部包括可伸縮豎桿以及能夠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軸線轉動的橫桿,所述第二攝像頭安裝端位于所述橫桿上;當所述支撐部位于所述容納空間內,其中,所述可伸縮豎桿處于伸縮狀態,所述橫桿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轉動至第一相對角度;當所述可伸縮豎桿處于伸長狀態,所述橫桿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轉動至第二相對角度,所述攝像頭安裝有所述第二攝像頭安裝端上,所述攝像頭在豎直或傾斜水平方向上對拍攝區域進行拍攝??蛇x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橫桿為可伸縮桿或可折疊桿??蛇x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可伸縮豎桿包括滑動連接的第一級圓桿以及第二級圓桿,所述第一級圓桿套在所述第二級圓桿上,所述第一級圓桿內壁上具有在所述可伸縮豎桿軸線方向的豎直滑槽以及與所述豎直滑槽連接的徑向滑槽,所述第二級圓桿外壁上具有滑動連接在所述豎直滑槽內的滑塊;當所述可伸縮豎桿處于伸長狀態,所述滑塊能夠從所述豎直滑槽內滑動至所述徑向滑槽內,限制所述第一級圓桿與所述第二級圓桿之間的收縮??蛇x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橫桿固定于所述第二級圓桿上,當所述橫桿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轉動至第二相對角度,所述滑塊從所述豎直滑槽內滑動至所述徑向滑槽內。可選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可伸縮豎桿通過支座固定于所述第一部分的內壁上,所述可伸縮豎桿高出于所述第一部分的側壁。可選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攝影單元還包括第二組攝影燈具、攝影支架、背景簾;所述攝影支架的頂部具有固定所述背景簾一端的第一固定端;所述攝影支架的一側或兩側具有可折疊支架,所述可折疊支架上具有固定所述第二組攝影燈具的第二固定端。可選的,前述的攝影裝置,其中所述箱包的一側上具有多個支腳,當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作為所述攝像機的支架,所述箱包的一側上的多個支腳支撐地面。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專利技術技術方案提供的攝影裝置至少具有下列優點:本專利技術提供的技術方案中,攝影裝置采用箱式,攝影師可將攝影單元裝載在箱包內,攜帶至拍照家庭中進行拍攝。同時可將箱包作為支架,較為方便。上述說明僅是本專利技術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專利技術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專利技術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附圖說明通過閱讀下文優選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各種其他的優點和益處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變得清楚明了。附圖僅用于示出優選實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認為是對本專利技術的限制。而且在整個附圖中,用相同的參考符號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圖中:圖1是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攝影裝置的內部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攝影裝置的第一使用狀態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攝影裝置的第二使用狀態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攝影裝置的可伸縮豎桿的部分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專利技術為達成預定專利技術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專利技術提出的攝影裝置其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在下述說明中,不同的“一實施例”或“實施例”指的不一定是同一實施例。此外,一或多個實施例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點可由任何合適形式組合。本文中術語“和/或”,僅僅是一種描述關聯對象的關聯關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種關系,例如,A和/或B,具體的理解為:可以同時包含有A與B,可以單獨存在A,也可以單獨存在B,能夠具備上述三種任一種情況。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施例提出的一種攝影裝置,其包括:箱包,包括相互扣合的第一部分11以及第二部分12;攝影單元20,位于所述箱包的容納空間內;當所述第一部分11與所述第二部分12從扣合狀態打開至預定角度,所述第一部分11、所述第二部分12能夠支撐所述攝影單元20的攝像機21,作為所述攝像機21的支架。具體的,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可相互轉動連接,第一部分為上殼蓋、第二部分為下殼蓋。本專利技術提供的技術方案中,攝影裝置采用箱式,攝影師可將攝影單元裝載在箱包內,攜帶至拍照家庭中進行拍攝。同時可將箱包作為支架,較為方便。具體的,箱包內的攝影單元可通過內部的電池供電,或通過外部電源供電。另外,在箱包內還可放置有通訊裝置,可將拍攝的圖像信息傳送至遠程的攝影室。在家庭攝影中,待拍攝對象嬰兒或兒童可躺臥在床上,箱包打開后可放在床腳或一側。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攝影單元20包括第一組攝影燈具22;所述第一組攝影燈具22設置于所述第一部分11和/或所述第二部分12的內壁的預定位置上;當所述第一部分11、所述第二部分12作為所述攝像機21的支架,所述第一部分21與所述第二部分22的打開面面向所述拍攝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攝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包,包括相互扣合的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攝影單元,位于所述箱包的容納空間內;當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從扣合狀態打開至預定角度,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能夠支撐所述攝影單元的攝像機,作為所述攝像機的支架。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攝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包,包括相互扣合的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
攝影單元,位于所述箱包的容納空間內;
當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從扣合狀態打開至預定角度,所述第
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能夠支撐所述攝影單元的攝像機,作為所述攝像機
的支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攝影單元包括第一組攝影燈具;
所述第一組攝影燈具設置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的內壁
的預定位置上;
當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作為所述攝像機的支架,所述第一部
分與所述第二部分的打開面面向拍攝區域,使所述第一組攝影燈具面向所
述拍攝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攝像機包括可分離的攝像頭以及支撐部;
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的預定位置上具有第一攝像頭安裝
端;
所述支撐部上具有第二攝像頭安裝端;
當所述攝像頭安裝于所述第一攝像頭安裝端上,所述攝像頭在水平方
向上對拍攝區域進行拍攝;
當所述攝像頭安裝有所述第二攝像頭安裝端上,所述支撐部能夠將攝
像頭在豎直或傾斜水平方向上對拍攝區域進行拍攝。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攝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部包括可伸縮豎桿以及能夠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軸線轉動的
橫桿,所述第二攝像頭安裝端位于所述橫桿上;
當所述支撐部位于所述容納空間內,其中,所述可伸縮豎桿處于伸縮
狀態,所述橫桿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轉動至第一相對角度;
當所述可伸縮豎桿處于伸長狀態,所述橫桿相對所述可伸縮豎桿轉動
\t至第二相對角度,所述攝像...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王海東,
申請(專利權)人:王海東,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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