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公開一種吸塵器,包括:殼體,殼體內具有容納腔、進風口和出風口;電機,電機設在容納腔內;第一電機殼,第一電機殼套設在電機外,第一電機殼的后部具有第一出氣口,第一電機殼的前部具有與進風口連通的第一進氣口;第二電機殼,第二電機殼的頂部具有敞開口,其中第一電機殼設在第二電機殼內且第一出氣口的至少一部分正對第二電機殼的封閉側壁,第一電機殼與第二電機殼和殼體頂部限定出第一風道,第二電機殼與殼體之間限定出第二風道;其中空氣從進風口、經過第一進氣口進入第一電機殼內、經過第一出氣口進入第一風道內、從第一風道進入第二風道,并從出風口排出。本發明專利技術的吸塵器,有利于降低噪音。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吸塵器
,尤其是涉及一種吸塵器。
技術介紹
相關技術中指出,吸塵器的噪音大。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專利技術提出一種吸塵器,噪音小。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吸塵器,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內具有容納腔、分別連通在所述容納腔的前端和后端的進風口和出風口;電機,所述電機設在所述容納腔內;第一電機殼,所述第一電機殼套設在所述電機外,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后部具有第一出氣口,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前部具有與所述進風口連通的第一進氣口;第二電機殼,所述第二電機殼設在所述殼體內,所述第二電機殼的頂部具有敞開口,其中所述第一電機殼設在所述第二電機殼內且所述第一出氣口的至少一部分正對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封閉側壁,所述第一電機殼與所述第二電機殼和所述殼體頂部限定出第一風道,所述第二電機殼與所述殼體之間限定出第二風道;其中空氣從所述進風口、經過所述第一進氣口進入所述第一電機殼內、經過所述第一出氣口進入所述第一風道內、從所述第一風道進入所述第二風道,并從所述出風口排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吸塵器,通過在第一電機殼的前部和后部分別設置第一進氣口和第一出氣口,并使第二電機殼的頂部敞開,且將第一電機殼設在第二電機殼內并使第一出氣口的至少一部分正對第二電機殼的封閉側壁,使第一電機殼與第二電機殼和殼體頂部限定出第一風道,第二電機殼與殼體之間限定出第二風道,空氣從進風口、經過第一進氣口進入第一電機殼內、經過第一出氣口進入第一風道內、從第一風道進入第二風道,并從出風口排出,有利于改變空氣的流動方向,從而有利于降低噪音,使得吸塵器的噪音較小。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二電機殼上設有擋板,所述擋板位于所述第二風道內且引導風從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底部與所述殼體之間流過并向上流動最后從所述出風口排出。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一出氣口包括多個,所述多個第一出氣口沿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周向分布。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一出氣口位于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側壁后部。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前端具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與所述進風口連通;所述第一電機殼與所述第二電機殼之間具有第一密封環。進一步地,所述第二電機殼內的前壁上具有臺階部,所述第一密封環位于所述臺階部上,所述臺階部被構造成環繞所述第一通孔的至少下部。進一步地,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前端設有安裝環,所述安裝環與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前端面之間具有環形縫隙,所述安裝環上套設有第二密封環以將所述第一通孔與所述進風口之間密封連通。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前端向前延伸出延伸部,其中所述第一密封環套設在所述延伸部上。進一步地,所述殼體的頂壁上形成有向下延伸的凸柱,所述凸柱的下端止抵在所述第一密封環上。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些實施例,所述殼體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頂部敞開,所述進風口形成在所述底座的前側壁上;頂殼,所述頂殼設在所述底座的上方以限定出所述容納腔,所述頂殼包括頂蓋和后板,所述后板上具有所述出風口;出風框,所述出風框設在所述出風口處;過濾件,所述過濾件密封地設在所述出風框和所述出風口之間。進一步地,所述底座與所述頂殼通過螺釘連接,且所述頂殼與所述第二電機殼通過螺釘連接。附圖說明圖1是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吸塵器的爆炸圖;圖2是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空氣在吸塵器中的流通示意圖。附圖標記:吸塵器100;殼體1;容納腔11;進風口12;出風口13;過濾件14;底座15;頂殼16;頂蓋161;后板162;折彎部1621;出風框17;凸柱18;第一電機殼2;第一出氣口21;第一進氣口22;延伸部23;第一密封環231;凸出部24;第二電機殼3;敞開口31;擋板32;第一通孔33;安裝環34;第二密封環341;凹入部35;臺階部36;第一風道4;第二風道5。具體實施方式下面詳細描述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專利技術,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技術的限制。在本專利技術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后”、“左”、“右”、“頂”、“底”“內”、“外”、“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專利技術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技術的限制。在本專利技術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下面參考圖1-圖2描述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吸塵器100,吸塵器100可以起到清潔的作用,用于清潔地面或天花板等。如圖1-圖2所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吸塵器100,可以包括殼體1、電機(未示出)、第一電機殼2和第二電機殼3。其中,殼體1內具有容納腔11,電機可以設在容納腔11內。具體而言,第一電機殼2套設在電機外,且第一電機殼2設在第二電機殼3內,第一電機殼2、第二電機殼3隨電機一起容納在容納腔11內。具體地,如圖1-圖2所示,殼體1具有分別連通在容納腔11前端和后端的進風口12和出風口13。第一電機殼2的后部具有第一出氣口21,第一電機殼2的前部具有與進風口12連通的第一進氣口22,由此,外界環境中的空氣可以經過位于容納腔11前端的進風口12和與進風口12連通的第一進氣口22進入到第一電機殼2內,空氣在第一電機殼2內從前向后流動,且空氣流通時可以與電機進行換熱,帶走電機產生的熱量并經過位于第一電機殼2的后部的第一出氣口21排出到第一電機殼2的外側。其中需要說明的是,此處及下文中提及的“前”和“后”、“上”和“下”方向均是依據圖1-圖2的示意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技術的一種限制。第二電機殼3設在殼體1內,第二電機殼3的頂部具有敞開口31,例如第二電機殼3的頂部敞開以限定出敞開口31。當然在本專利技術的另一些實施例中,第二電機殼3的頂部部分敞開以限定出敞開口31。具體地,第一電機殼2設在第二電機殼3內,也就是說,第二電機殼3位于第一電機殼2的外側。例如,如圖1-圖2所示,第二電機殼3的橫截面形成為半圓形,且部分第一電機殼2(例如第一電機殼2的下部)容納在第二電機殼3內,另一部分第一電機殼2(例如第一電機殼2的上部即凸出第二電機殼3的部分第一電機殼2)容納在殼體1頂部和第二電機殼3的頂部限定出的空間內。第一出氣口21的至少一部分正對第二電機殼3的封閉側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內具有容納腔、分別連通在所述容納腔的前端和后端的進風口和出風口;電機,所述電機設在所述容納腔內;第一電機殼,所述第一電機殼套設在所述電機外,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后部具有第一出氣口,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前部具有與所述進風口連通的第一進氣口;第二電機殼,所述第二電機殼設在所述殼體內,所述第二電機殼的頂部具有敞開口,其中所述第一電機殼設在所述第二電機殼內且所述第一出氣口的至少一部分正對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封閉側壁,所述第一電機殼與所述第二電機殼和所述殼體頂部限定出第一風道,所述第二電機殼與所述殼體之間限定出第二風道;其中空氣從所述進風口、經過所述第一進氣口進入所述第一電機殼內、經過所述第一出氣口進入所述第一風道內、從所述第一風道進入所述第二風道,并從所述出風口排出。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內具有容納腔、分別連通在所述容納腔的前端和后端的進風口和出風
口;
電機,所述電機設在所述容納腔內;
第一電機殼,所述第一電機殼套設在所述電機外,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后部具有第一出
氣口,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前部具有與所述進風口連通的第一進氣口;
第二電機殼,所述第二電機殼設在所述殼體內,所述第二電機殼的頂部具有敞開口,
其中所述第一電機殼設在所述第二電機殼內且所述第一出氣口的至少一部分正對所述第二
電機殼的封閉側壁,所述第一電機殼與所述第二電機殼和所述殼體頂部限定出第一風道,
所述第二電機殼與所述殼體之間限定出第二風道;
其中空氣從所述進風口、經過所述第一進氣口進入所述第一電機殼內、經過所述第一
出氣口進入所述第一風道內、從所述第一風道進入所述第二風道,并從所述出風口排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機殼上設有擋板,所述擋
板位于所述第二風道內且引導風從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底部與所述殼體之間流過并向上流動
最后從所述出風口排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氣口包括多個,所述多個
第一出氣口沿所述第一電機殼的周向分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氣口位于所述第一電機殼
的側壁后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機殼的前端具有...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施春兵,程義付,
申請(專利權)人:江蘇美的清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江蘇;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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