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要求2013年7月11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號61/845,280、2013年7月11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號61/845,287、2014年1月10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號61/925,904和2014年6月26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號62/017,713的權益,所有這些申請均通過引用以其全文并入于此。
技術介紹
抗體是脊椎動物免疫系統響應于外來物質(抗原)形成的天然蛋白質,主要用于防御感染。超過一個世紀以來,抗體已經在人工條件下在動物中誘導,并采集用于疾病狀況的治療或診斷,或用于生物學研究。每個單獨的抗體產生細胞產生單一類型的具有在化學上確定的組成的抗體,但是,響應于抗原接種從動物血清直接獲得的抗體實際上包含由單獨的抗體產生細胞的總和形成的不同分子(例如,多克隆抗體)的總和。抗體融合構建體可用來改善向靶細胞、組織和腫瘤遞送藥物或其他藥劑。抗體融合構建體可包含化學連接體,用以將藥物或其他藥劑附接至抗體。示例性抗體融合構建體和產生抗體融合構建體的方法在美國專利申請號2006/0182751、2007/0160617和美國專利號7,736,652中公開。本文公開了新型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和產生這類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的方法。本文還公開了所述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在治療各種疾病和病狀中的用途。本文還公開了延長治療劑的半衰期的方法。
技術實現思路
在本公開內容的一個方面,本文提供了包含第一抗體區、第一治療劑 ...
【技術保護點】
一種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包含a.第一抗體區,b.第一治療劑,和c.第一連結肽;其中所述第一治療劑通過該連結肽附接至第一抗體區;并且其中該連結肽不包含具有β鏈二級結構的區域。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3.07.11 US 61/845,280;2013.07.11 US 61/845,287;1.一種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包含
a.第一抗體區,
b.第一治療劑,和
c.第一連結肽;
其中所述第一治療劑通過該連結肽附接至第一抗體區;并且
其中該連結肽不包含具有β鏈二級結構的區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連結
肽包含第一延伸物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一
延伸物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具有α螺旋二級結構的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3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延伸物肽不包含基于或衍生自牛超長CDR3氨基酸序列
的多于7個連續氨基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連結
肽包含第一連接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一
連接肽不包含α螺旋或β鏈二級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
中所述第一連結肽附接至所述第一抗體區的CDR。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一
治療劑代替所述第一抗體區的一個或多個區域。
9.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8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代替所述第一抗體區的一個或多個區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還包含第二
連結肽。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括第二延伸物肽。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延伸物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具有α螺旋二級結構的區域。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第二連接肽。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接肽不包含α螺旋或β鏈二級結構。
15.根據權利要求1-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還包含第二治療劑。
16.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抗體區包含基于或衍生自SEQIDNO:19-36和271-273
中任一個的氨基酸序列。
17.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抗體區包含與SEQIDNO:19-36和271-273中任何一個
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18.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抗體區包含基于或衍生自曲妥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
基酸序列。
19.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抗體區包含與曲妥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基酸序列至
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20.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抗體區包含基于或衍生自帕利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
基酸序列。
21.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抗體區包含與帕利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基酸序列至
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22.根據權利要求1-2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還包含第二抗體區。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t一抗體區包含抗體輕鏈的區域而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抗體重鏈的區
域。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一抗體區包含抗體重鏈的區域而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抗體輕鏈的區
域。
25.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一抗體區包含抗體輕鏈的第一區而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抗體輕鏈的
第二區。
26.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一抗體區包含抗體重鏈的第一區而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抗體重鏈的
第二區。
27.根據權利要求22-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基于或衍生自SEQIDNO:19-36和271-273
中任何一個的氨基酸序列。
28.根據權利要求22-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與SEQIDNO:19-36和271-273中任何一個
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29.根據權利要求22-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基于或衍生自曲妥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
基酸序列。
30.根據權利要求22-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與曲妥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基酸序列至
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31.根據權利要求22-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基于或衍生自帕利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
基酸序列。
32.根據權利要求22-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二抗體區包含與帕利珠單抗免疫球蛋白的氨基酸序列至
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33.根據權利要求1-3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基于或衍生自SEQIDNO:144-185中任何
一個的氨基酸序列。
34.根據權利要求1-3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與SEQIDNO:144-185中任何一個的氨基
酸序列至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3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基于或衍生自SEQIDNO:144-185中任何一個的氨基
酸序列。
3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與SEQIDNO:144-185中任何一個的氨基酸序列至少
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37.根據權利要求1-3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蛋白酶切割位點。
38.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括蛋白酶切割位點。
39.根據權利要求1-3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治療劑包含被配置用于被蛋白酶識別的氨基酸序列。
4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治療劑包含被配置用于被蛋白酶識別的氨基酸序列。
41.根據權利要求1-4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延伸物肽和一個或多個連接體
肽。
42.根據權利要求1-4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延伸物肽、一個或多個連接體肽
和一個或多個蛋白酶切割位點。
43.根據權利要求1-4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延伸物肽和一個或多個蛋白酶
切割位點。
44.根據權利要求1-4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連接體肽和一個或多個蛋白酶
切割位點。
4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延伸物肽和一個或多個連接體肽。
4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延伸物肽、一個或多個連接體肽和一個或多
個蛋白酶切割位點。
4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延伸物肽和一個或多個蛋白酶切割位點。
48.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第
二連結肽包含一個或多個連接體肽和一個或多個蛋白酶切割位點。
49.根據權利要求1-4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治療劑包含基于或衍生自SEQIDNO:227-267中任何
一個的氨基酸序列。
50.根據權利要求1-4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治療劑包含與SEQIDNO:227-267中任何一個的氨基
酸序列至少約5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51.根據權利要求1-4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融合蛋白,
其中所述第一治療劑包含與SEQIDNO:227-267中任何一個的氨基
酸序列至少約80%同源的氨基酸序列。
技術研發人員:峰·王,勇·張,英·王,巖·劉,彼得·G·舒爾茨,
申請(專利權)人:加州生物醫學研究所,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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