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廂的底板下面具有標準化的布置的客運有軌車輛(1),所述有軌車輛包括:兩個導引車廂(2)和至少一個中間車廂(4),所述導引車廂和至少一個中間車廂(2,4)設置有在導引車廂和至少一個中間車廂(2,4)的底板下面延伸的變壓器(12);插設在導引車廂(2)和中間車廂(4)之間的至少兩個補充車廂(6,14,16),所述補充車廂(6,14,16)包括布置在補充車廂(6,14,16)的底板下面的固定設備。除了固定設備之外,每個補充車廂(6,14,16)在底板下面還包括用于容納電池(24)或壓縮機或可選設備或高壓柜的至少一個自由空間(22)。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客運有軌車輛,此類有軌車輛包括:-兩個導引車廂和至少一個中間車廂,所述車廂具有在車廂的底板下面延伸的變壓器,-插設在導引車廂和中間車廂之間的至少兩個補充車廂,該車廂包括布置在車廂底板下面的固定設備。
技術介紹
在這種類型的有軌車輛中,車廂支承在由兩個輪軸組成的轉向架上。術語“輪軸”一般是指在支撐在軌道的鋼軌上的一對同軸車輪。相鄰的車廂有可以是鉸接或非鉸接的,也就是說,第一車廂的端部鄰接在一個轉向架上,相鄰車廂的面對端部支承在第一個的端部上,或者,每個車廂都支承在兩個轉向架上。在有軌車輛中,形成牽引鏈(traction?chain)的特定數目的設備、部件布置在車廂底板的下面。有必要分散這些設備,以使得載荷能最優地施加到支撐車廂的輪軸上。事實上,所有的車廂都必須符合輪軸最大載荷限制,該輪軸最大載荷的值受基礎結構或適用于這些車廂行駛的軌道的標準的影響。在已知的有軌車輛中,根據這些車廂的構造(座位數量等)、車廂的數量、輪軸的數量,通過以可能的最優方式在車廂的底板下面布置設備而分布這些載荷。這樣的分布方法是不實際的,這是因為其基于個案的基礎進行,并且需要在底板下面進行多種布置,而根據使用這些車廂的有軌車輛,這些布置對于每個車廂都是特定的。因此,得到了很多不同的車廂,這使得有軌車輛的生產變得復雜。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目標之一是通過提供一種有軌車輛而克服上述缺點,在該有軌車輛中,通過限制底板下面的不同布置的數量,以簡單的方式實現了符合輪軸最大載荷的限制。為此,本專利技術涉及上述類型的有軌車輛,其中,除固定設備之外,每個補充車廂在底板下面還包括至少一個自由空間,該至少一個自由空間用于容納電池或壓縮機和充電器或可選設備或高壓柜。根據有軌車輛,自由空間允許待容納的設備存在或者不存在,并同時提供底板下面的其他的必需設備中的固定布置。不同車廂上的自由空間中的設備的布置根據車廂已有的載荷實施進行,以符合輪軸最大載荷。因而,對相同類型的車廂實現了底板下面的共同(common)布置,從而允許根據最大載荷限制在自由空間中布置附加設備的靈活性。因此,對于每一種類型的車廂,本專利技術允許將底板下面的布置標準化,同時符合輪軸最大載荷。根據該有軌車輛的其他特征:-補充車廂包括至少一個機動車廂和至少一個輔助車廂,該至少一個機動車廂包-->括位于底板下面的牽引組件,該至少一個輔助車廂包括位于底板下面的輔助設備;-輔助車廂包括用于容納電池或壓縮機或可選設備的至少兩個自由空間;-輔助車廂的自由空間布置在輔助車廂中心平面的一側和另一側;-機動車廂包括用于容納電池或可選設備的自由空間,該機動車廂的自由空間布置在該車廂的末端部分;-至少其中一些車廂還包括用于容納高壓柜或可選設備的至少一個附加自由空間;-補充車廂的固定設備是WC艙、中壓柜、牽引柜、氣動和/或電氣設備;以及-整個有軌車輛的自由空間的數量大于這些自由空間所容納的部件的數量。附圖說明通過閱讀僅通過實例和參照附圖給出的以下說明將理解本專利技術的其他方面和優點,其中:-圖1為根據本專利技術的有軌車輛的示意性仰視圖,示出了有軌車輛的車廂底板下面的自由空間的分布,-圖2為圖1中的有軌車輛的示意性側視圖,其中各種設備分布在車廂的自由空間中。具體實施方式參照圖1,其中示出了軌車輛1,該有軌車輛1包括:兩個導引車廂2,該兩個導引車廂2分別設置在有軌車輛的兩端;中間車廂4;和布置在導引車廂2和中間車廂4之間的補充車廂6。在圖中所示的實施例中,有軌車輛共包括11個車廂,也就是8個補充車廂6,但可以理解,本專利技術可以應用于任何一種包括至少2個補充車廂6的有軌車輛中。在所示實施例中,5個補充車廂6布置在第一導引車廂2(在圖中的左手側)和中間車廂4之間,3個補充車廂6布置在中間車廂4和第二導引車廂2(在圖中的右手側)之間。如圖2所示,車廂2、4和6鉸接(articulate)在一起,也就是說,它們的每一個都被支撐兩個轉向架8上,該兩個轉向架8與相鄰的車廂共用,但導引車廂2例外,該導引車廂2在其自由端處包括特定的轉向架10。一般來說,驅動輪軸(也就是其轉向架包括用于驅動輪軸的車輪的至少一個電動馬達的輪軸)的車輪在圖2中以黑色表示。導引車廂2和中間車廂4在底板承載有變壓器12。變壓器12形成用于向有軌車輛1的牽引鏈提供電力的裝置。補充車廂6包括機動(motorised)車廂14和輔助車廂16。每一個機動車廂14都承載有布置在底板下面的牽引組件18,并且每一個輔助車廂16都承載有位于底板下面的輔助設備20。除了該設備之外,在機動車廂14和輔助車廂16的底板下面還布置有其它類型的固定設備。例如,機動車廂14包括WC艙、中壓柜、牽引柜、氣動和/或電氣設備。例如,在輔助車廂16中設置有同類設備。這些設備固定在補充車廂6的底板下面的預定固定位置,以便在每個補充車廂6的底板下面提供至少一個自由空間22。該自由空間22用于容納電池24或壓縮機26或輔-->助設備,該輔助設備例如是可選的設備或高壓柜。自由空間22的數量選擇成大于自由空間22所容納的設備24、26的數量,以允許設備24、26的位置選擇的靈活性。例如,在圖示實施例中,設置11個自由空間,以允許放置4個電池24和2個壓縮機26。還設置有其它的自由空間22,用于容納高壓柜或可選設備。機動車廂14包括例如用于容納電池24或可選設備的自由空間22。這個空間大體上布置在機動車廂14的末端之一處。輔助車廂16包括例如2個自由空間22,其中一個用于容納電池24,另一個用于容納壓縮機26或可選設備。這些自由空間布置在輔助車廂16的中心平面的一側和另一側,以將這些設備的負荷分布在車廂的兩個轉向架上。根據由固定設備、乘客座位等施加到車廂的輪軸上的載荷,設備24和26定位成滿足輪軸最大載荷的限制。由于自由空間的數量大于設備24和26的數量,因此一些自由空間是空的。本專利技術允許補充車廂6的底板下面的布置標準化。事實上,這種布置對于所述機動車廂14都是相同的,只不過電池24或可選設備增加或沒有增加到自由空間中。同樣的布置也適用于輔助車廂16。因此,只要提供很少的不同車廂就可以形成有軌車輛1。這樣,簡化了有軌車輛的生產,同時提供允許滿足輪軸最大載荷的靈活性。-->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客運有軌車輛(1),所述有軌車輛包括:-兩個導引車廂(2)和至少一個中間車廂(4),所述導引車廂和所述至少一個中間車廂(2,4)設置有在所述導引車廂和所述至少一個中間車廂(2,4)的底板下面延伸的變壓器(12),-插設在所述導引車廂(2)和所述中間車廂(4)之間的至少兩個補充車廂(6,14,16),所述補充車廂(6,14,16)包括布置在所述補充車廂(6,14,16)的底板下面的固定設備,其特征在于,除了所述固定設備之外,每個所述補充車廂(6,14,16)的底板下面還包括至少一個自由空間(22),所述至少一個自由空間(22)用于容納電池(24)或壓縮機和充電器(26)或可選設備或高壓柜。
【技術特征摘要】
2008.12.24 FR 08590741.一種客運有軌車輛(1),所述有軌車輛包括:-兩個導引車廂(2)和至少一個中間車廂(4),所述導引車廂和所述至少一個中間車廂(2,4)設置有在所述導引車廂和所述至少一個中間車廂(2,4)的底板下面延伸的變壓器(12),-插設在所述導引車廂(2)和所述中間車廂(4)之間的至少兩個補充車廂(6,14,16),所述補充車廂(6,14,16)包括布置在所述補充車廂(6,14,16)的底板下面的固定設備,其特征在于,除了所述固定設備之外,每個所述補充車廂(6,14,16)的底板下面還包括至少一個自由空間(22),所述至少一個自由空間(22)用于容納電池(24)或壓縮機和充電器(26)或可選設備或高壓柜。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軌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充車廂(6,14,16)包括至少一個機動車廂(14)和至少一個輔助車廂(16),所述至少一個機動車廂(14)包括位于底板下面的牽引組件(18),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車廂(16)包括位于底板下面的輔助設備(20)。3.根據...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F·魯昂,M·謝爾多,
申請(專利權)人:阿爾斯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法國;FR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