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涉及交通指示設備領域,包括信號指示裝置、支持裝置、傳感裝置和處理控制裝置;所述傳感裝置沿所述交通路口各方向道路分別設置,且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為80?220米;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不僅能夠隨各方向交通狀況調節變化信號時間,并且能夠實現預傳感,緩解交通壓力,減少交通事故幾率。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交通指示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
技術介紹
現有交通信號指示設備大多數是以固定運行時間的紅黃綠三種顏色變化,來指揮車輛和行人,使交通順暢。但由于各段指揮時間固定,不能根據方向以及車輛和行人的流量來進行相應的調節。在每日的上下班高峰期,現有紅綠燈極易容易造成其中一方向的車輛行人較多,但信號通行時間短;而另一方向的車輛及行人較少,但信號通行時間長。因此造成了時間和空間資源的浪費,降低了路口的通行效率,加重了交通擁堵。在車流較少的空曠路段和/或夜間行車時,信號燈紅綠變化后,司機往往由于車速較快,制動距離過短,無法緊急制動而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威脅司機乘客和行人的安全。因此亟需一種交通紅綠燈,來隨車流量調節變化信號時間,緩解交通壓力,并減少事故幾率。
技術實現思路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技術提供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不僅能夠隨各方向交通狀況調節變化信號時間,并且能夠實現預傳感,增加司機制動時間,緩解交通壓力,減少交通事故幾率。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包括信號指示裝置、支持裝置、傳感裝置和處理控制裝置,所述支持裝置設置于交通路口,所述信號指示裝置與所述支持裝置相固定連接;所述信號指示裝置和傳感裝置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所述處理控制裝置相連接;其中,所述傳感裝置沿所述交通路口各方向道路分別設置,且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為80-220米。當所述路口一向出現大車流,而所述路口其余向車流較少,所述處理控制裝置能預先處理,控制所述信號顯示裝置增加該向道路通行時間,減少另一向道路通行時間,緩解交通擁堵。在路況較差和/或車流較少時段,例如包括能見度較低的雨雪天氣、大霧重霾天氣和/或夜間時段,機動車司機所需制動時間長,車速往往較快,行駛至所述交通路口后容易制動失敗,而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本技術能夠通過所述傳感裝置預先采集機動車輛信息,預先放行違章車輛所在道路路口方向;預先限制路口其余方向車輛及行人,保護其交通安全。經實驗及交通記錄研究發現,所述傳感裝置與所述交通路口路程距離設置,能夠有效增加機動車制動時間,提高司機和行人預判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幾率;并且不會因距離過長而增加交通擁堵,喪失預調能力。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優選為125-160米。根據本技術,所述傳感裝置優選包括壓敏傳感器和速度傳感器。在本技術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傳感裝置包括橡膠減速帶,所述壓敏傳感器設置于橡膠減速帶內,所述速度傳感器設置于所述橡膠減速帶所在道路一側,所述速度傳感器優選包括紅外測速儀和高速攝像機。所述壓敏傳感器能夠采集車輛載重信息。所述速度傳感器能夠檢測車輛車速并攝像。優選的,所述處理控制裝置包括單片機和報警器。所述報警器優選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交管中心相連接。所述交管中心為所述交通路口所在轄區的交通管制中心。所述壓敏傳感器和所述速度傳感器采集超載超速違章車輛信息后能夠發送至所述處理控制裝置,調節所述信號指示裝置信號時間,并通過所述報警器通知交管中心,以便中心提前采取相應措施。所述指示裝置優選包括行人信號燈、車輛信號燈和數碼顯示器。根據本技術,所述交通路口優選為十字路口或T字路口。所述傳感裝置優選通過wifi與所述處理控制裝置無線連接。本技術所帶來綜合效果包括:本技術解決了現有技術信號燈信號時間固定,無法隨交通路況而相應改變的問題,能夠隨交通狀況而相應改變,并且能夠實現預傳感。在道路距路口一定距離處即可采集車輛信息,作出相應處理調節信號時間,緩解交通壓力,增加司機制動時間。附圖說明其中,在附圖中相同的部件用相同的附圖標記;附圖并未按照實際的比例繪制。圖1為本技術智能交通信號燈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技術智能交通信號燈實施例1中支持裝置和信號顯示裝置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1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包括信號指示裝置1、支持裝置2、傳感裝置3和處理控制裝置4,所述支持裝置設置于交通路口,所述信號指示裝置1與所述支持裝置2相固定連接;所述信號指示裝置1和傳感裝置3通過線纜與所述處理控制裝置相連接;其中,所述傳感裝置沿所述交通路口各方向道路分別設置,且所述傳感裝置3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為152米。當所述路口一向出現大車流,而所述路口其余方向車流較少,所述處理控制裝置預先處理所述傳感裝置3所得到的車流信息,控制所述信號顯示裝置增加該向道路通行時間,減少其余方向道路通行時間,緩解交通擁堵。在路況較差和/或車流較少時段,例如包括能見度較低的雨雪天氣、大霧重霾天氣和/或夜間時段,機動車司機所需制動時間長,車速往往較快,行駛至所述交通路口后容易制動失敗,而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本技術實施例此時通過所述傳感裝置3預先采集機動車輛信息,預先放行違章車輛所在道路路口方向;限制路口其余方向車輛及行人,保護其交通安全。經交通記錄及實驗研究發現,所述傳感裝置與所述交通路口路程距離設置,能夠有效增加機動車制動時間,提高司機和行人預判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幾率;并且不會因距離過長而增加交通擁堵,喪失預調能力。根據本技術實施例,所述傳感裝置優選包括速度傳感器31和壓敏傳感器33。在本實施例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傳感裝置包括橡膠減速帶32,所述壓敏傳感器33設置于橡膠減速帶32內,所述速度傳感器31設置于所述橡膠減速帶32所在道路一側,所述速度傳感器31優選包括紅外測速儀和高速攝像機。所述壓敏傳感器33能夠采集車輛載重信息。所述速度傳感器31能夠檢測車輛車速并攝像。所述處理控制裝置4包括單片機和報警器。所述報警器優選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交管中心相連接。所述交管中心為所述交通路口所在轄區的交通管制中心。所述壓敏傳感器33和所述速度傳感器31采集超載超速違章車輛信息后能夠發送至所述處理控制裝置4,調節所述信號指示裝置1信號時間,并通過所述報警器通知交管中心,以便中心提前采取相應措施。所述指示裝置優選包括行人信號燈11、車輛信號燈12和數碼顯示器13。本實施例所述交通路口為十字路口。所述傳感裝置通過wifi與所述處理控制裝置無線連接。實施例2本實施例采用實施例1所述裝置對本技術進行實施,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優選為125米。所述交通路口為T字路口。實施例3本實施例采用實施例1所述裝置對本技術進行實施,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優選為160米。所述交通路口為T字路口。以上參考了優選實施例對本技術進行了描述,但本技術的保護范圍并不限制于此,任何落入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的所有技術方案均在本技術的保護范圍內。在不脫離本技術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各種改進并且可以用等效物替換其中的部件。尤其是,只要不存在結構沖突,各個實施例中所提到的各項技術特征均可以任意方式組合起來。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包括信號指示裝置、支持裝置、傳感裝置和處理控制裝置,所述支持裝置設置于交通路口,所述信號指示裝置與所述支持裝置相固定連接;所述信號指示裝置和傳感裝置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所述處理控制裝置相連接;其中,所述傳感裝置沿所述交通路口各方向道路分別設置,且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為80?220米。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智能交通信號燈,包括信號指示裝置、支持裝置、傳感裝置和處理控制裝置,所述支持裝置設置于交通路口,所述信號指示裝置與所述支持裝置相固定連接;所述信號指示裝置和傳感裝置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所述處理控制裝置相連接;其中,所述傳感裝置沿所述交通路口各方向道路分別設置,且所述傳感裝置距所述交通路口路程為80-220米。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裝置包括壓敏傳感器和速度傳感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裝置包括橡膠減速帶,所述壓敏傳...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徐天賜,
申請(專利權)人:徐天賜,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山東;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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