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n electrochromic device, which comprises a first substantially transparent substrate, which is associated with conductive materials; second substantially transparent substrate, which is associated with conductive material; electrochromic composition disposed between the first substrate and the second substrate chamber contains, including at least one anode active material, at least a cathode active material and at least one solvent, at least one of the anode and cathode electroactive electroactive materials in an electrochromic, and wherein the electrochromic device has at least 20000:1 contrast ratio, less than about 30 seconds in the dark time and less than about 150 seconds of time transparency.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案要求2014年8月4申請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第62/033,059號和2014年8月5日申請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第62/033,363號的權利,其全部公開內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以用于任何和所有目的。
本專利技術技術大體上涉及電致變色裝置和其用途的領域。
技術介紹
提供以下說明以幫助閱讀者理解。所提供的信息或所引用的參考文獻都不是對本專利技術的現有技術的承認。可變透射率電致變色窗口最近變得可商購。舉例來說,電致變色窗口最近變得與飛行器窗口系統相關。盡管這類可變透射率電致變色窗口變得越來越流行,但其與低透射率狀態以及延遲暗化和透明化有關的局限性仍然成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在一個方面中,提供電致變色裝置,其包括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其具有與其相關聯的導電材料;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其具有與其相關聯的導電材料;位于第一襯底與第二襯底之間的腔室內所含的電致變色組合物,其包括至少一種陽極電活性材料、至少一種陰極電活性材料以及至少一種溶劑,其中所述陽極電活性和陰極電活性材料中的至少一個可電致變色,并且其中所述電致變色裝置呈現至少20,000:1的對比率、小于約30秒的暗化時間以及小于約150秒的透明化時間。在一個實施例中,電致變色裝置可具有約40,000:1到約500,000:1的對比率。在另一實施例中,電致變色裝置可具有至少60,000:1的對比率。在另一實施例中,電致變色裝置可具有至少80,000:1的對比率。在一個實施例中,電致變色裝置可具有約20秒到約150秒的透明化時間。在另一實施例中,電致變色裝置可具有約20秒到約60秒的透明化時間。在 ...
【技術保護點】
一種電致變色裝置,其包含: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其大體上平行于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并且與其隔開;和電致變色介質,其安置在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與所述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之間;其中:所述電致變色裝置經配置以呈現至少2,000:1的對比率、小于約30秒的暗化時間和小于約150秒的透明化時間;并且所述電致變色介質包含陽極電活性材料和陰極電活性材料。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4.08.04 US 62/033,059;2014.08.05 US 62/033,3631.一種電致變色裝置,其包含: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其大體上平行于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并且與其隔開;和電致變色介質,其安置在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與所述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之間;其中:所述電致變色裝置經配置以呈現至少2,000:1的對比率、小于約30秒的暗化時間和小于約150秒的透明化時間;并且所述電致變色介質包含陽極電活性材料和陰極電活性材料。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對比率是約2,000:1到約500,000: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對比率是至少40,000: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對比率是至少60,000:1。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透明化時間是約20秒到約60秒。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暗化時間是約5秒到約30秒。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陽極電活性材料以至少5mM的濃度存在于所述介質中。8.根據權利要求1到7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陽極電活性材料以約5mM到約7mM的濃度存在于所述介質中。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陰極電活性材料以至少50mM的濃度存在于所述介質中。10.根據權利要求1到9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陰極電活性材料以約60mM到約100mM的濃度存在于所述介質中。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與所述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間隔小于500μm的距離。12.根據權利要求1到11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與所述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間隔約150μm到約500μm的距離。13.根據權利要求1到11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大體上透明襯底與所述第二大體上透明襯底間隔約200μm到約300μm的距離。14.根據權利要求1到1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陽極電活性材料包含吩嗪。1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致變色裝置,其中所述陽極電活性材料包含2,7-...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K·L·阿什,K·L·鮑曼,S·F·弗蘭茲,
申請(專利權)人:金泰克斯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