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lleys can be folded into more compact spaces. The cart can comprise a pair of handle frames that comprise an upper handle frame, a lower handle frame, and a handle frame folding mechanism. The cart can also include: first and second rear wheel frame; at least one of the front frame; the first frame folding mechanism rotatably connected with a front wheel frame, wherein the first rear wheel frame and the handle frame; and the second frame folding mechanism rotatably connected to the front wheel frame second, the rear frame and the handle frame in another. The upper handle frame, the lower handle frame, the rear wheel frame and the front wheel frame can be substantially the same length. The cart can also include an abdominal barrier strip attached to the first and second frame folding mechanisms that can be used as a pull handle when the cart is in a folded storage configuration.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緊湊型折疊嬰兒手推車相關申請案的交叉參考本申請案根據35U.S.C.§119主張2015年7月20日申請的標題為“嬰兒車”的第62/194,350號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的優先權,所述申請案的全部內容在此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以用于所有目的。
本專利技術大體上涉及嬰兒及幼童手推車且尤其涉及緊湊型折疊嬰兒及幼童手推車。
技術介紹
許多常規的嬰兒手推車具有框架,其使用在每一側上的一個折疊機構,其允許將嬰兒嬰兒車從未折疊的使用中位置轉換為具有減少的體積以容易儲存或運輸的折疊位置。在常規的嬰兒車中,三個主框架部件(前輪框架、后輪框架及把手框架)具有大致相同的長度,使得在折疊嬰兒車時,框架部件大致對準。在此些情況下,折疊嬰兒車的大小限于最長框架部件的長度。因此,大小(其指代折疊位置中的嬰兒車的體積)可仍然占用更多的儲存空間(或長于所要的存儲空間),且更大的大小或體積可導致嬰兒手推車的運輸或攜載期間的不便。
技術實現思路
附圖說明現在將參考附圖,附圖未必是按比例繪制。圖1A到E是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例實施例的處于未折疊的使用中配置的手推車框架的各種視圖。圖2是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例實施例的參與折疊儲存配置中的圖1A到E的手推車框架的右側正視圖。圖3是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例實施例的圖1A到E及6A到B的手推車框架的把手框架的握把的局部透視圖。圖4是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例實施例的圖1A到E及6A到B的手推車框架的框架折疊機構的局部透視圖。圖5A到C是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例實施例的圖1的手推車的框架鎖扣及框架鎖扣收納器的各種嚙合及脫離視圖。圖6A到B是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 ...
【技術保護點】
一種手推車,其包括:把手框架,其包括:上部把手框架;下部把手框架;以及把手框架折疊機構,其將所述上部把手框架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下部把手框架;前輪框架;后輪框架;框架折疊機構,其可旋轉地連接所述把手框架、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以及可調整的腹部擋條,其耦合到所述手推車,其中所述可調整的腹部擋條經配置以從第一長度調整成大于所述第一長度的第二長度。
【技術特征摘要】
2015.07.20 US 62/194,3501.一種手推車,其包括:把手框架,其包括:上部把手框架;下部把手框架;以及把手框架折疊機構,其將所述上部把手框架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下部把手框架;前輪框架;后輪框架;框架折疊機構,其可旋轉地連接所述把手框架、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以及可調整的腹部擋條,其耦合到所述手推車,其中所述可調整的腹部擋條經配置以從第一長度調整成大于所述第一長度的第二長度。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把手框架折疊機構經配置以將所述上部把手框架和所述下部把手框架從使用中的延伸位置調整成折疊的儲存位置。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推車,其中在所述折疊的儲存位置中,所述上部把手框架安置在所述下部把手框架旁邊,并且所述上部把手框架的縱向軸線基本上平行于所述下部把手框架的縱向軸線。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下部把手框架和所述上部把手框架具有基本上相等的長度。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具有與所述下部把手框架的所述長度和所述上部把手框架的所述長度基本上相等的長度。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下部把手框架、所述上部把手框架、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中的每一個的長度在所述下部把手框架、所述上部把手框架、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的所述長度的平均值的25%以內。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下部把手框架、所述上部把手框架、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中的每一個的長度在所述下部把手框架、所述上部把手框架、所述前輪框架和所述后輪框架的所述長度的平均值的10%以內。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進一步包括:握把部分,其沿著所述上部把手框架的末端安置;把手折疊機構閂扣,其至少部分地與所述握把部分一起安置,并且可操作地耦合到所述把手框架折疊機構,其中所述把手框架折疊機構閂扣經配置以從鎖定配置釋放所述把手框架折疊機構。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進一步包括框架鎖扣,所述框架鎖扣可操作地耦合到所述框架折疊機構,其中所述框架鎖扣經配置以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框架鎖扣從鎖定配置釋放所述框架折疊機構。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腹部擋條包括第一側面部件和第二側面部件,其中所述第一側面部件和第二側面部件中的每一個可從所述第一長度調整成所述第二長度。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腹部擋條耦合到所述框架折疊機構的至少一部分。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腹部擋條包括一或多個伸縮部件,所述伸縮部件經配置以將所述腹部擋條從所述第一長度調整成所述第二長度。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腹部擋條包括:正面部件,其包括第一末端和遠側的第二末端;第一側面部件,其耦合到所述第一末端并且可拆卸地耦合到第一框架折疊機構,所述第一側面部件包括至少第一和第二互斥點,用于將所述第一側面部件耦合到所述第一框架折疊機構,并且將所述第一側面部件從所述第一長度調整成所述第二長度;以及第二側面部件,其耦合到所述遠側的第二末端并且可拆卸地耦合到第二框架折疊機構,所述第二側面部件包括至少第三和第四互斥點,用于將所述第二側面部件耦合到所述第二框架折疊機構,并且將所述第二側面部件從所述第一長度調整成所述第二長度。14.一種手推車,其包括:第一把手框架,其包括第一多個伸縮框架部件,所述第一多個伸縮框架部件經配置以將所述第一把手框架從第一延伸位置調整成第一縮回位置;第二把手框架,其包括第二多個伸縮框架部件,所述第二多個伸縮框架部件經配置以將所述第二把手框架從第二延伸位置調整成第二縮回位置;第一后輪框架;第二后輪框架;至少一個前輪框架;第一框架折疊機構,其可旋轉地連接所述至少一個前輪框架、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J·D·普霍爾,
申請(專利權)人:貝貝漫步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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