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其包括第一電梯井、第二電梯井、剪刀梯樓梯間和電梯廳,所述電梯廳的一端的墻體上設有第一窗戶,所述電梯廳的另一端的通道口通向核心筒外的建筑空間,所述電梯廳的一側并排設置所述第一電梯井和所述第二電梯井,所述電梯廳的另一側設置所述剪刀梯樓梯間,所述剪刀梯樓梯間的外墻上設有第二窗戶。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電梯廳的一端設有第一窗戶,因此,提升了電梯廳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此外,剪刀梯樓梯間內設有第二窗戶,因此,提升了樓梯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
本技術涉及建筑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
技術介紹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城市用地日趨緊張,在這種寸土寸金的情況下,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大多數的住宅都會采用由核心筒和若干個戶型相搭配的高層建筑。然而,現有的很多核心筒設計不夠合理,導致公共走道面積的增加,由此導致每戶公攤面積的增加,無謂地加重了業主的經濟負擔。而且,大多數核心筒的樓梯間、電梯間及前室是暗空間,沒有自然采光,很多情況下需要完全依靠人工能源實現采光、通風,不僅影響用戶體驗,而且帶來大量的能源浪費,提高了運行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設計和優化一種核心筒,以盡可能地提升空間效率,并通過自然采光提升用戶體驗,降低能源消耗,便成為住宅建筑領域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本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以解決電梯廳和樓梯間內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差的問題。為了技術上述問題,本技術提供了一種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其包括第一電梯井、第二電梯井、剪刀梯樓梯間和電梯廳,所述電梯廳的一端的墻體上設有第一窗戶,所述電梯廳的另一端的通道口通向核心筒外的建筑空間,所述電梯廳的一側并排設置所述第一電梯井和所述第二電梯井,所述電梯廳的另一側設置所述剪刀梯樓梯間,所述剪刀梯樓梯間的外墻上設有第二窗戶。作為本技術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剪刀梯樓梯間包括第一樓梯間、第二樓梯間,所述第一樓梯間通向所述電梯廳;所述第二樓梯間通向核心筒外的走廊。作為本技術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窗戶所處的墻體與所述第一電梯井之間設有過道,所述過道與所述電梯廳垂直設置,所述過道的一端通向所述電梯廳,所述過道的另一端通過所述核心筒外的走廊。作為本技術的進一步改進,其還包括第一水井、第二水井和電井,所述第二水井與所述電井并列設置且與所述第二電梯井并排設置,所述第一水井設置于鄰近所述第二樓梯間一側的墻體上,且處于所述第二水井的對面。作為本技術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水井、所述第二水井和所述電井的開門方向朝向核心筒外的走廊。作為本技術的進一步改進,其水平切面為矩形或正方形。作為本技術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電梯井內具有一普通電梯、所述第二電梯井內具有一消防電梯。與現有技術相比,本技術電梯廳的一端設有第一窗戶,因此,提升了電梯廳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此外,剪刀梯樓梯間內設有第二窗戶,因此,提升了樓梯間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由于樓梯間以及樓梯和消防電梯的前室均具有自然通風采光,因此避免了機械加壓送風和日間的人工照明,從而節省了空間和能源,同時提升了用戶體驗。另外,本技術利用剪刀梯樓梯間提升了空間效率,同時,第一樓梯間與消防電梯一起利用電梯廳作為共用前室;第二樓梯間利用走廊作為前室,由此進一步提升了空間利用率。附圖說明圖1為本技術高層建筑核心筒一種實施例的布局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為使本技術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技術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圖1展示了本技術高層建筑核心筒的一種實施例。根據《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高層包含24m-100m的建筑。在本實施例中,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包括第一電梯井10、第二電梯井11、剪刀樓梯間12和電梯廳13,所述電梯廳13的一端的墻體上設有第一窗戶14,所述電梯廳13的另一端的通道口通向核心筒外的建筑空間,所述電梯廳13的一側并排設置所述第一電梯井10和所述第二電梯井11,所述電梯廳13的另一側設置所述剪刀樓梯間12,所述剪刀樓梯間12的外墻上設有第二窗戶15。具體地,所述第一電梯井10具有一普通電梯、所述第二電梯井11具有一消防電梯。本實施例電梯廳13的一端設有第一窗戶14,因此,提升了電梯廳13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此外,剪刀樓梯間12內設有第二窗戶15,因此,提升了電梯廳13的采光以及通風效果。此外,由于樓梯間以及樓梯和消防電梯的前室均具有自然通風采光,因此避免了機械加壓送風和日間的人工照明,從而節省了空間和能源,同時提升了用戶體驗。另外,本技術利用剪刀梯樓梯間12提升了空間效率,同時,第一樓梯間123與消防電梯一起利用電梯廳作為共用前室;第二樓梯間124利用走廊作為前室,由此進一步提升了空間利用率。為了便于與戶型進行拼接,降低戶型的設計難度,因此,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其他實施例中,上述高層建筑核心筒的水平切面為矩形或正方形。為了滿足消防需要,因此,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剪刀樓梯間12包括第一樓梯間121、第二樓梯間122,所述第一樓梯間121通向所述電梯廳13;所述第二樓梯間122通向核心筒外的走廊。本技術電梯廳13即作為電梯廳,也作為消防電梯11、第一樓梯間121的合用前室,達到提升空間利用率的效果。此外,本技術的核心筒外的走廊既作為走廊,也作為第二樓梯間122的前室,進一步提升了空間利用率。此外,第一樓梯間121通向所述電梯廳13,所述第二樓梯間122通向核心筒外的走廊,通向方向不同,避免了緊急情況時,人員的擁擠的問題發生。為了使得核心筒能夠拼接更多的戶型,因此,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窗戶14所處的墻體與所述第一電梯井10之間設有過道16,所述過道16與所述電梯廳13垂直設置,所述過道16的一端通向所述電梯廳13,所述過道16的另一端通過所述核心筒外的走廊。本實施例的過道16與電梯廳13垂直設置,因此,過道16與電梯廳13各自連接不同的外部走廊,從而可以拼接更多的戶型。為了便于查看電井以及水井,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其他實施例中,高層建筑核心筒還包括第一水井17、第二水井18和電井19,所述第二水井18與所述電井19并列設置且所述第二電梯井11并排設置,所述第一水井17設置于鄰近所述第二平臺124一側的墻體上,且處于所述第二水井18的對面。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水井17、所述第二水井18和所述電井19的開門方向朝向核心筒外的走廊。本實施例的水井和電井均設置于同一側,且水井和電井的門朝向外部走廊,因此,便于管理人員進行查看,以及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處理。以上對技術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詳細說明,但其只作為范例,本技術并不限制與以上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任何對該技術進行的等同修改或替代也都在本技術的范疇之中,因此,在不脫離本技術的精神和原則范圍下所作的均等變換和修改、改進等,都應涵蓋在本技術的范圍內。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電梯井、第二電梯井、剪刀梯樓梯間和電梯廳,所述電梯廳的一端的墻體上設有第一窗戶,所述電梯廳的另一端的通道口通向核心筒外的建筑空間,所述電梯廳的一側并排設置所述第一電梯井和所述第二電梯井,所述電梯廳的另一側設置所述剪刀梯樓梯間,所述剪刀梯樓梯間的外墻上設有第二窗戶。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電梯井、第二電梯井、剪刀梯樓梯間和電梯廳,所述電梯廳的一端的墻體上設有第一窗戶,所述電梯廳的另一端的通道口通向核心筒外的建筑空間,所述電梯廳的一側并排設置所述第一電梯井和所述第二電梯井,所述電梯廳的另一側設置所述剪刀梯樓梯間,所述剪刀梯樓梯間的外墻上設有第二窗戶。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刀梯樓梯間包括第一樓梯間、第二樓梯間,所述第一樓梯間通向所述電梯廳;所述第二樓梯間通向核心筒外的走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高層建筑核心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窗戶所處的墻體與所述第一電梯井之間設有過道,所述過道與所述電梯廳垂直設置,...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江泓,張勝,劉曉燕,顏小波,艾懿君,羅慧,
申請(專利權)人:東莞市華陽國際建筑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深圳市華陽國際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廣東,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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