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帶有滾動阻擋的滾動機動車輛的前轉向架
本專利技術涉及帶有滾動阻擋(rollingblock,滾動閉鎖)的滾動機動車輛的前轉向架(forecarriage,前導輪架)。特別地,根據本專利技術的車輛可為在前部設置有兩個轉向和滾動輪并且在后部設置有具有固定輪軸的后驅動輪的機動車輛。
技術介紹
在機動車輛領域中,將摩托車在操控方面的特性與四輪車輛的穩定性結合的“混合動力”車輛的供應不斷增加。這些“混合動力”車輛例如由設置有兩個前轉向輪的三輪機動車輛和被稱為QUAD的四輪機動車輛表示。更具體地,上述三輪機動車輛在前部設置有兩個轉向和滾動(即,傾斜)輪并且在后部設置有具有固定輪軸的后驅動輪。后輪旨在提供驅動扭矩并且因此允許牽引,而成對的前輪旨在提供車輛的方向性。除轉向之外,前轉向架處的成對的輪還可以傾斜和滾動。由于這種方案,與其中兩個輪位于后部的三輪機動車輛相比,在前轉向架處具有兩個輪的機動車輛相當于實際的摩托車,因為正如摩托車一樣,該機動車輛可以在彎道上傾斜。然而,與兩輪機動車輛相比,在前轉向架處具有兩個成對的輪的此類車輛具有由基于前輪的雙重支撐確保的增加的穩定性,類似于由汽車提供的穩定性。前輪借助于運動機構運動學地連接在一起,這些運動機構使前輪能夠以同步和鏡面方式滾動,例如通過插入鉸接四邊形。這些車輛還設置有兩個獨立的懸架,一個用于兩個前輪中的每個,并且設置有阻尼器,阻尼器也是獨立的。因此,三輪滾動機動車輛被設計成提供兩輪摩托車的操控,并且同時提供具有四個輪的機動車輛的穩定性和安全性。這種類型的三輪滾動機動車輛例如在同一申請人的意大利專利申請No.IT2003MI ...
【技術保護點】
1.具有三個或者四個輪的滾動機動車輛的前轉向架(8),包括:前轉向架框架(16),至少一對前輪(10’、10”),所述至少一對前輪借助于運動學滾動機構(20)彼此運動學地連接并且連接到所述前轉向架框架(16),防滾系統(100),所述防滾系統包括桿(110),所述桿具有彼此相對的第一端(111)和第二端(112),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借助于鉸接裝置(101’、101”;102’、102”)將所述前轉向架(8)的第一錨固部分(60)和第二錨固部分(60)彼此直接連接,其中所述第一錨固部分(60)和第二錨固部分(60)中的至少一者經受所述兩個前輪(10’、10”)的滾動運動,所述防滾系統(100)包括第一阻擋設備,所述第一阻擋設備適合于可逆地阻擋所述桿(110)的旋轉角度(α),所述旋轉角度(α)對應于所述桿的滾動角度,其中所述第一阻擋設備包括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210、220),所述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連接到所述桿(110)并連接到所述第一錨固部分(60)以限定鉸接四邊形,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阻擋設備還包括:?致動器(230),所述致動器適合于將移位運動賦予所述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以使 ...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6.12.21 IT 1020160001294911.具有三個或者四個輪的滾動機動車輛的前轉向架(8),包括:前轉向架框架(16),至少一對前輪(10’、10”),所述至少一對前輪借助于運動學滾動機構(20)彼此運動學地連接并且連接到所述前轉向架框架(16),防滾系統(100),所述防滾系統包括桿(110),所述桿具有彼此相對的第一端(111)和第二端(112),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借助于鉸接裝置(101’、101”;102’、102”)將所述前轉向架(8)的第一錨固部分(60)和第二錨固部分(60)彼此直接連接,其中所述第一錨固部分(60)和第二錨固部分(60)中的至少一者經受所述兩個前輪(10’、10”)的滾動運動,所述防滾系統(100)包括第一阻擋設備,所述第一阻擋設備適合于可逆地阻擋所述桿(110)的旋轉角度(α),所述旋轉角度(α)對應于所述桿的滾動角度,其中所述第一阻擋設備包括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210、220),所述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連接到所述桿(110)并連接到所述第一錨固部分(60)以限定鉸接四邊形,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阻擋設備還包括:-致動器(230),所述致動器適合于將移位運動賦予所述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以使所述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210、220)的構造在阻擋構造與至少一個自由構造之間變化,在所述阻擋構造中,所述連接桿(210)與所述曲柄(220)對準并且所述鉸接四邊形簡并為三角形,從而限定對所述桿(110)的滾動角度(α)進行阻擋的支柱,在所述至少一個自由構造中,所述連接桿(210)相對于所述曲柄(220)未對準并且所述鉸接四邊形具有使所述滾動運動自由的非簡并構造;以及-釋放裝置(240),所述釋放裝置用于幫助所述致動器(230)從所述阻擋構造進入所述至少一個自由構造。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轉向架,其中在所述桿的所述第一端(111)處的所述鉸接裝置(101’、101”)包括至少第一滾動鉸鏈(101’),該第一滾動鉸鏈的鉸鏈軸線基本上正交于所述兩個前輪(10’、10”)的滾動平面,并且連接到所述第一錨固部分(60)。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轉向架,其中所述連接桿-曲柄運動機構(210、220)在所述連接桿(210)處借助于第一圓柱形鉸鏈(201)連接到所述桿(110),并且在所述曲柄(220)處借助于第二圓柱形鉸鏈(202)連接到所述第一錨固部分(60),并且其中所述連接桿(210)借助于圓柱形鉸接鉸鏈(203)連接到所述曲柄(220),所述第一圓柱形鉸鏈(201)和第二圓柱形鉸鏈(202)以及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均具有與所述第一滾動鉸鏈(101’)的鉸鏈軸線平行的鉸鏈軸線,特別地,所述連接桿(210)利用軸向移動聯軸器接合在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中或所述第一圓柱形鉸鏈(201)中。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前轉向架,其中所述致動器(230)適合于相對于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或者相對于所述第一圓柱形鉸鏈(201)將軸向移位運動賦予所述連接桿(210),以使在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和所述第一圓柱形鉸鏈(201)之間所限定的距離(H)變化,所述致動器(230)可操作以通過使所述曲柄(220)圍繞所述第二圓柱形鉸鏈(202)旋轉來使所述距離(H)變化。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前轉向架,其中所述釋放裝置(240)被構造成在所述曲柄(220)上施加圍繞所述第二圓柱形鉸鏈(202)的釋放旋轉,以觸發所述曲柄(220)和所述連接桿(210)之間的未對準。6.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前轉向架(8),其中所述連接桿(210)由無止螺桿組成,所述無止螺桿旋轉地嚙合在所述第一圓柱形鉸鏈(201)或者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的支撐體(203a)上,所述致動器(230)適合于向所述無止螺桿(210)賦予在其軸線上的旋轉運動,所述旋轉運動確定了所述連接桿(210)相對于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或者相對于所述第一圓柱形鉸鏈(201)的軸向移位。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前轉向架(8),其中所述釋放裝置(240)由彈性裝置組成,所述彈性裝置與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或者與所述第二圓柱形鉸鏈(202)相關聯,這樣使得當所述曲柄(220)與所述連接桿(210)對準時,所述彈性裝置彈性地加載本身并且圍繞所述第二圓柱形鉸鏈(202)在所述曲柄(220)上生成旋轉動量。8.根據權利要求3和7所述的前轉向架(8),其中所述彈性裝置由扭轉彈簧(240)組成,該扭轉彈簧與所述圓柱形鉸接鉸鏈(203)的支撐體(203a)成一體并且被定向成使得:當所述曲柄(220)與所述連接桿(210)對準時,所述扭轉彈簧(240)接合所述曲柄(220)的相對于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安德烈亞·拉法埃利,
申請(專利權)人:比亞喬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意大利,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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