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靶向PD-1、TIM-3及LAG-3的組合療法對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要求于2017年4月5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2/481,973的優先權,其公開內容以其全文以引用方式納入本文中。序列表本申請含有序列表,其已以ASCII格式電子提交且特此以其全文以引用方式納入。此序列表的電子副本(于2018年3月23日創建)命名為022675_WO058_SL.txt且大小為232,360字節。專利技術背景PD-1(也稱為程序性細胞死亡蛋白質1及CD279)是268個氨基酸的細胞表面受體,其屬于免疫球蛋白超家族。PD-1是T細胞調節子的CD28家族成員并且在T細胞、B細胞及巨噬細胞上表達。其結合配體PD-L1(也稱為B7同源物)及PD-L2(也稱為B7-DC)。PD-1是I型膜蛋白,其結構包括胞外IgV域、跨膜區及含有二個磷酸化位點的胞內尾部。以免疫檢查點蛋白為人所知,PD-1起可誘發性免疫調節受體的作用,在(例如)對抗原刺激的T細胞應答的負調節中起作用。PD-L1是PD-1的主導配體。PD-L1與PD-1的結合抑制T細胞活性、降低細胞因子生成及抑制T細胞增殖。表達PD-L1的癌細胞能夠利用此機制以通過PD-L1與PD-1受體的結合使T細胞的抗腫瘤活性失活。鑒于其免疫應答調節特性,已在作為免疫療法(包括癌癥及自體免疫疾病的治療)的潛在目標方面調查PD-1。2種抗PD-1抗體(派姆單抗(pembrolizumab)及納武單抗(nivolumab))已于美國及歐洲被核準用于治療某些癌癥。其他免疫檢查點蛋白包 ...
【技術保護點】
1.在有需要的人類患者中提高免疫力的方法,其包含對所述患者施用/n抗PD-1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其與選自下組的抗體競爭對人類PD-1的結合或與選自下組的抗體結合人類PD-1的相同表位:12819.15384、12748.15381、12748.16124、12865.15377、12892.15378、12796.15376、12777.15382、12760.15375及13112.15380;及/n抗TIM-3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或抗LAG-3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n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70405 US 62/481,9731.在有需要的人類患者中提高免疫力的方法,其包含對所述患者施用
抗PD-1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其與選自下組的抗體競爭對人類PD-1的結合或與選自下組的抗體結合人類PD-1的相同表位:12819.15384、12748.15381、12748.16124、12865.15377、12892.15378、12796.15376、12777.15382、12760.15375及13112.15380;及
抗TIM-3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或抗LAG-3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含施用所述抗PD-1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所述抗TIM-3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及所述抗LAG-3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3.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1抗體結合包含以下項的人類PD-1的表位:
a)SEQIDNO:388的殘基V64、L128、P130、K131、及A132;
b)SEQIDNO:388的殘基V44及T145;
c)SEQIDNO:388的殘基K131及E136;或
d)SEQIDNO:388的殘基V44及T145。
4.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1抗體結合包含以下項的人類PD-1的表位:
a)SEQIDNO:388的殘基56-64、69-90、及122-140;
b)SEQIDNO:388的殘基69-90及122-140;
c)SEQIDNO:388的殘基69-75;
d)SEQIDNO:388的殘基136-140;或
e)SEQIDNO:388的殘基69-75及136-140。
5.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1抗體具有以下特性中至少一種:
a)以750pM或更低的KD結合人類PD-1;
b)以7nM或更低的KD結合食蟹猴PD-1;
c)以1nM或更低的KD結合小鼠PD-1;
d)不結合大鼠PD-1;
e)在葡萄球菌腸毒素B(SEB)全血測定法中增加IL-2分泌;
f)在單向混合淋巴細胞反應測定法中增加IFN-γ分泌;
g)在流式細胞術競爭測定法中于10μg/mL的濃度抑制PD-1與PD-L1的相互作用達至少60%;
h)以生物薄膜(Bio-Layer)干涉測量法分析測定,于10μg/mL的濃度阻斷PD-L1及PD-L2與PD-1的結合達至少90%;及
i)體內抑制腫瘤生長。
6.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1抗體的重鏈互補決定區(H-CDR)1-3及輕鏈互補決定區(L-CDR)1-3包含以下的氨基酸序列:
a)分別為SEQIDNO:228-233;
b)分別為SEQIDNO:238-243;
c)分別為SEQIDNO:248-253;
d)分別為SEQIDNO:258-263;
e)分別為SEQIDNO:268-273;
f)分別為SEQIDNO:278-283;
g)分別為SEQIDNO:288-293;或
h)分別為SEQIDNO:298-303。
7.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1抗體的重鏈可變域(VH)及輕鏈可變域(VL)包含以下的氨基酸序列:
a)分別為SEQIDNO:226及227;
b)分別為SEQIDNO:236及237;
c)分別為SEQIDNO:236及392;
d)分別為SEQIDNO:246及247;
e)分別為SEQIDNO:256及257;
f)分別為SEQIDNO:266及267;
g)分別為SEQIDNO:276及277;
h)分別為SEQIDNO:286及287;或
i)分別為SEQIDNO:296及297。
8.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1抗體包含:
a)包含SEQIDNO:22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鏈(HC)、及包含SEQIDNO:22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輕鏈(LC);
b)包含SEQIDNO:23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3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c)包含SEQIDNO:23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392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d)包含SEQIDNO:24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4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e)包含SEQIDNO:25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5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f)包含SEQIDNO:26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6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g)包含SEQIDNO:27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7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h)包含SEQIDNO:28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8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或
i)包含SEQIDNO:29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5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9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9的氨基酸序列的LC。
9.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抗體與選自下組的抗體競爭對人類TIM-3的結合或與選自下組的抗體結合人類TIM-3的相同表位:15086.17145、15086.15086、15086.16837、15086.17144、20131、20293、15105、15107、15109、15174、15175、15260、15284、15299、15353、15354、17244、17245、19324、19416、19568、20185、20300、20362、及20621。
10.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抗體結合包含以下項的人類TIM-3的表位:
a)SEQIDNO:389的殘基P50、V60、F61、E62、G64、R69、I117、M118、及D120;
b)SEQIDNO:389的殘基F61、R69、及I117;或
c)SEQIDNO:389的殘基P50、F61、E62、I117、M118、及D120。
11.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抗體結合包含以下項的人類TIM-3的表位:
a)SEQIDNO:389的殘基62-67;或
b)SEQIDNO:389的殘基114-117。
12.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具有以下特性中至少一種:
a)以表面等離振子共振測量,以23nM或更低的KD結合人類TIM-3;
b)以表面等離振子共振測量,以22nM或更低的KD結合食蟹猴TIM-3;
c)以ELISA測量,以1.2nM或更低的EC50結合人類TIM-3;
d)以ELISA測量,以46nM或更低的EC50結合食蟹猴TIM-3;
e)在單向混合淋巴細胞反應測定法中增加IFN-γ分泌;
f)在雙向混合淋巴細胞反應測定法中增加IFN-γ分泌;
g)在單向混合淋巴細胞反應測定法中增加TNF-α分泌;
h)增加來自樹突細胞的TNF-α分泌;及
i)抑制TIM-3與磷脂酰絲氨酸的相互作用。
13.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抗體的H-CDR1-3及L-CDR1-3包含以下的氨基酸序列:
a)分別為SEQIDNO:8-13;
b)分別為SEQIDNO:18-23;
c)分別為SEQIDNO:28-33;
d)分別為SEQIDNO:38-43;
e)分別為SEQIDNO:48-53;
f)分別為SEQIDNO:58-63;
g)分別為SEQIDNO:68-73;
h)分別為SEQIDNO:78-83;
i)分別為SEQIDNO:88-93;
j)分別為SEQIDNO:98-103;
k)分別為SEQIDNO:108-113;
l)分別為SEQIDNO:118-123;
m)分別為SEQIDNO:128-133;
n)分別為SEQIDNO:138-143;
o)分別為SEQIDNO:148-153;
p)分別為SEQIDNO:158-163;
q)分別為SEQIDNO:168-173;
r)分別為SEQIDNO:178-183;
s)分別為SEQIDNO:188-193;
t)分別為SEQIDNO:198-203;
u)分別為SEQIDNO:208-213;或
v)分別為SEQIDNO:218-223。
14.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抗體的VH及VL包含以下的氨基酸序列:
a)分別為SEQIDNO:7及4;
b)分別為SEQIDNO:3及4;
c)分別為SEQIDNO:16及17;
d)分別為SEQIDNO:26及27;
e)分別為SEQIDNO:36及37;
f)分別為SEQIDNO:46及47;
g)分別為SEQIDNO:56及57;
h)分別為SEQIDNO:66及67;
i)分別為SEQIDNO:76及77;
j)分別為SEQIDNO:86及87;
k)分別為SEQIDNO:96及97;
l)分別為SEQIDNO:106及107;
m)分別為SEQIDNO:116及117;
n)分別為SEQIDNO:126及127;
o)分別為SEQIDNO:136及137;
p)分別為SEQIDNO:146及147;
q)分別為SEQIDNO:156及157;
r)分別為SEQIDNO:166及167;
s)分別為SEQIDNO:176及177;
t)分別為SEQIDNO:186及187;
u)分別為SEQIDNO:196及197;
v)分別為SEQIDNO:206及207;或
w)分別為SEQIDNO:216及217。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抗TIM-3抗體包含:
a)包含SEQIDNO: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4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b)包含SEQIDNO:3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4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c)包含SEQIDNO:1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d)包含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2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e)包含SEQIDNO:3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3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f)包含SEQIDNO:4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4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g)包含SEQIDNO:5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5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h)包含SEQIDNO:6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6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i)包含SEQIDNO:7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7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j)包含SEQIDNO:8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8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k)包含SEQIDNO:9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9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l)包含SEQIDNO:10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0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m)包含SEQIDNO:11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1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n)包含SEQIDNO:12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2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o)包含SEQIDNO:13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3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p)包含SEQIDNO:14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4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q)包含SEQIDNO:15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5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r)包含SEQIDNO:16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6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s)包含SEQIDNO:17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7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t)包含SEQIDNO:186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4、375、376、或377的氨基酸序列的HC、及包含SEQIDNO:187的氨基酸序列及SEQIDNO:378的氨基酸序列的LC;
u)包含SEQIDNO:196的氨基...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T林德施泰特,MM葛蘭達爾,EMC梅蘭德,C佛利克,MW彼得森,M葛雷,J藍吐,M歌德,ID胡拉克,
申請(專利權)人:西福根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丹麥;DK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