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靶向人組織因子的人源化抗體專利技術背景專利
本公開屬于人源化抗體、抗體-藥物綴合物和癌癥療法的領域。具體而言,本公開涉及能夠特異性結合人組織因子而不抑制正常組織因子介導的凝血的人源化抗體,其制備方法和使用方法,包括在癌癥治療中用作抗體-藥物綴合物的方法。相關領域組織因子(TF),也稱為促凝血酶原激酶、凝血因子III或CD142,是一種47-kDa的跨膜糖蛋白,與其天然配體因子VIIa一起,啟動體內凝血級聯。TF具有一個219個氨基酸的胞外區、一個23個氨基酸的跨膜區和一個21個氨基酸的胞質區。TF的胞外區是促凝血功能所需的并且由兩個纖連蛋白III樣結構域及II類細胞因子和干擾素受體的二硫橋特性分布組成。TF的胞質區含有可以磷酸化并且已經牽涉于細胞信號傳導的三個絲氨酸殘基。Aberg,M.和Siegbahn,A.,JThrombHaemost11:817-825(2013)。TF是由在正常情況下不暴露于流動的血液的細胞,諸如內皮下細胞(例如,平滑肌細胞)和血管周圍的細胞(例如,成纖維細胞)表達的。然而,TF由許多類型的腫瘤細胞(包括腫瘤相關的血管內皮細胞)表達,其中TF暴露于血液蛋白。TF可以有助于轉移、腫瘤生長和腫瘤血管生成。參見vandenBerg,Y.W.,Blood119:924-32(2012);Kasthuri,R.S.等人,JClinOncol.27:4834-8(2009)。重要的是,凝血的TF依賴性激活已牽涉于癌癥相關的血栓形成和轉移。同上。除其促凝活性以外,TF還具有細胞信號傳導 ...
【技術保護點】
1.一種與人組織因子特異性結合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人源化抗體包含:/n(i)與選自SEQ ID NO:9-11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n(ii)與選自SEQ ID NO:1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輕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并且/n(iii)其中所述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與正常血漿對照相比,不抑制組織因子介導的凝血。/n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71127 US 62/591,1681.一種與人組織因子特異性結合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人源化抗體包含:
(i)與選自SEQIDNO:9-11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ii)與選自SEQIDNO:1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輕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并且
(iii)其中所述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與正常血漿對照相比,不抑制組織因子介導的凝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重鏈可變區與選自SEQIDNO:9-11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
3.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重鏈可變區具有選自SEQIDNO:9-11的氨基酸序列。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重鏈可變區具有SEQIDNO:9的氨基酸序列。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輕鏈可變區與選自SEQIDNO:1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輕鏈可變區具有選自SEQIDNO:12-16的氨基酸序列。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中所述輕鏈可變區具有SEQIDNO:12的氨基酸序列。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其中所述抗體是全長抗體。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與人組織因子特異性結合,其中KD為約1.0nM至約10nM。
10.一種分離的多核苷酸,其編碼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抗原結合片段的輕鏈或重鏈可變區。
11.一種分離的多核苷酸,其編碼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或抗原結合片段的全長輕鏈或全長重鏈。
12.一種載體,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多核苷酸。
13.一種載體,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多核苷酸。
14.一種宿主細胞,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載體。
15.一種宿主細胞,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載體。
16.一種宿主細胞,其經基因工程改造為包含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多核苷酸。
17.一種宿主細胞,其經基因工程改造為包含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分離的多核苷酸。
18.一種制備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抗體的方法,其包括:(i)培養表達所述人源化抗體的細胞;并且(b)從所述培養的細胞中分離所述人源化抗體。
19.一種式Ab-(L-CA)n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
(i)Ab是與人組織因子特異性結合的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所述抗體包含與選自SEQIDNO:9-11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以及與選自SEQIDNO:1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輕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并且
(ii)(L-CA)n是接頭-細胞毒性劑部分,其中L是接頭,CA是細胞毒性劑,以及n表示1至8的數字。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所述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與正常血漿對照相比,不抑制組織因子介導的凝血。
21.如權利要求19或權利要求20所述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所述人源化組織因子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與選自SEQIDNO:9-11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重鏈可變區或其抗體片段。
22.如權利要求19-21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所述人源化組織因子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具有選自SEQIDNO:9-11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鏈可變區或其抗體片段。
23.如權利要求19-22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所述人源化組織因子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與選自SEQIDNO:1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輕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24.如權利要求19-23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所述人源化組織因子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具有選自SEQIDNO:12-16的氨基酸序列的輕鏈可變區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25.如權利要求19-24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藥物綴合物,其中與人組織因子結合的所述人源化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具有選自...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丹尼爾·A·紹爾蒂什,托馬斯·梅爾林,理查德·約翰·布伊克,
申請(專利權)人:普渡制藥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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