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包括畫架箱體,所述畫架箱體的前端外壁的底部開設有畫板盛放腔,所述畫板盛放腔中滑動連接有畫板主體;所述畫板盛放腔的上側開設有第一限位孔、第二限位孔、第三限位孔和第四限位孔,所述第一限位孔中滑動有第一可展支架,所述第二限位孔中滑動有第二可展支架,所述第三限位孔與第四限位孔中均滑動有物品放置盒;所述第一可展支架與第二可展支架均為貝內特連桿機構的可展結構,所述第一可展支架與第二可展支架分別由四個結構相同的連接桿組成,且其展開后均為通過連接合頁連接在一起的平面四桿結構。通過連接合頁連接在一起的平面四桿結構。通過連接合頁連接在一起的平面四桿結構。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
[0001]本技術屬于美術輔助組件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
技術介紹
[0002]隨著現在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于精神生活越來越注重,同時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繪畫來提高自己的文化涵養和豐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0003]畫板是素描、繪畫時常用來墊畫紙的平板,常放在畫架上,也有放膝蓋上畫的。在畫架上固定的畫板,有的用夾子,也有用膠帶的,畫板大小隨使用者要求而定,多為木制,手感輕盈,畫板常常和畫架結合使用。
[0004]但是,現有技術中的畫板體積過大,特別是戶外寫生時,更加不易攜帶,已經不能很好的契合人們的需求。
技術實現思路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技術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0006]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包括畫架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架箱體的前端外壁的底部開設有畫板盛放腔,所述畫板盛放腔中滑動連接有畫板主體;所述畫板盛放腔的上側開設有第一限位孔、第二限位孔、第三限位孔和第四限位孔,所述第一限位孔中滑動有第一可展支架,所述第二限位孔中滑動有第二可展支架,所述第三限位孔與第四限位孔中均滑動有物品放置盒;所述第一可展支架與第二可展支架均為貝內特連桿機構的可展結構,所述第一可展支架與第二可展支架分別由四個結構相同的連接桿組成,且其展開后均為通過連接合頁連接在一起的平面四桿結構。
[0007]優選的,所述畫架箱體的頂部外壁開設有第一限位槽和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可展支架展開后與所述第一限位槽相配,所述第二可展支架展開后與所述第二限位槽相配。
[0008]優選的,所述畫板主體的一側外壁開設有第三限位槽與第四限位槽,所述第一可展支架展開后與所述第三限位槽相配,所述第二可展支架展開后與所述第四限位槽相配。
[0009]優選的,所述畫板主體的上側外壁的底端焊接有擋板,所述畫板主體的左右兩側的底端焊接有限位方柱。
[0010]優選的,所述物品放置盒的一側外壁焊接有與所述限位方柱相配的限位方孔。
[0011]優選的,所述畫板主體與所述畫板盛放腔過盈配合,所述第一可展支架在豎直方向的尺寸略小于所述第一限位孔在豎直方向的尺寸,所述第二可展支架在豎直方向的尺寸略小于所述第二限位孔在豎直方向的尺寸,所述物品放置盒在豎直方向的尺寸略小于所述第三限位孔或者第四限位孔在豎直方向的尺寸。
[0012]優選的,所述第一限位孔、第二限位孔、第三限位孔和第四限位孔的內壁的底部處于同一水平面,且其內壁的底部到畫板盛放腔內壁的頂部的垂直距離尺寸小于所述擋板在豎直方向的上的高度尺寸。
[0013]優選的,所述畫架箱體的前端外壁通過螺釘固定有第一把手,所述物品放置盒的
前端外壁均焊接有第二把手。
[0014]有益效果: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利用貝內特連桿機構的可展結構的特點,作為畫架使用時,伸展開作為支架支撐起畫板,使用完畢,折疊起來收到到畫架箱體中;通過設置的第一把手,可以將很便捷進行攜帶。
附圖說明
[0015]聲明:以下各附圖提供的內容信息僅僅用于解釋本技術,并不用于限定本技術。
[0016]圖1: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使用時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7]圖2: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使用時的俯視圖。
[0018]圖3: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使用時的左視圖。
[0019]圖4: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畫架箱體與第一可展支架以及第二可展支架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0020]圖5: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畫板主體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21]圖6: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第一可展支架以及第二可展支架展開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7: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第一可展支架以及第二可展支架折疊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8: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畫架箱體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24]圖9: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畫板主體的仰視圖。
[0025]圖10: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畫板主體的左視圖。
[0026]圖11: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收納狀態時的主視圖。
[0027]圖12:本技術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的收納狀態時的俯視圖。
[0028]其中附圖標記:
[0029]1-畫架箱體,2-畫板盛放腔,3-畫板主體,4-第一限位孔,5-第二限位孔,6-第三限位孔,7-第四限位孔,8-第一可展支架,9-第二可展支架,10-物品放置盒,11-連接合頁,12-第一限位槽,13-第二限位槽,14-第三限位槽,15-第四限位槽,16-擋板,17-限位方柱,18-第一把手,19-第二把手。
具體實施方式
[003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0031]下面詳細描述本專利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專利,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0032]在本專利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專利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
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0033]在本專利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設置”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連、設置,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設置,或一體地連接、設置。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專利中的具體含義。
[0034]參照圖1-12,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包括畫架箱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架箱體1的前端外壁的底部開設有畫板盛放腔2,所述畫板盛放腔2中滑動有畫板主體3;所述畫板盛放腔2的上側分別開設有第一限位孔4、第二限位孔5、第三限位孔6和第四限位孔7,所述第一限位孔4中滑動有第一可展支架8,所述第二限位孔5中滑動有第二可展支架9,所述第三限位孔6與第四限位孔7中均滑動有物品放置盒10;所述第一可展支架8與第二可展支架9均為貝內特連桿機構的可展結構,所述第一可展支架8與第二可展支架9分別由四個結構相同的連接桿組成,且其展開后均為通過連接合頁11連接在一起的平面四桿結構。
[0035]進一步的,所述畫架箱體1的頂部外壁開設有第一限位槽12和第二限位槽13,所述第一可展支架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包括畫架箱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架箱體(1)的前端外壁的底部開設有畫板盛放腔(2),所述畫板盛放腔(2)中滑動有畫板主體(3);所述畫板盛放腔(2)的上側分別開設有第一限位孔(4)、第二限位孔(5)、第三限位孔(6)和第四限位孔(7),所述第一限位孔(4)中滑動有第一可展支架(8),所述第二限位孔(5)中滑動有第二可展支架(9),所述第三限位孔(6)與第四限位孔(7)中均滑動有物品放置盒(10);所述第一可展支架(8)與第二可展支架(9)均為貝內特連桿機構的可展結構,所述第一可展支架(8)與第二可展支架(9)分別由四個結構相同的連接桿組成,且其展開后均為通過連接合頁(11)連接在一起的平面四桿結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架箱體(1)的頂部外壁開設有第一限位槽(12)和第二限位槽(13),所述第一可展支架(8)展開后與所述第一限位槽(12)過盈配合,所述第二可展支架(9)展開后與所述第二限位槽(13)過盈配合。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戶外寫生用便攜式美術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板主體(3)的一側外壁開設有第三限位槽(14)與第四限位槽(15),所述第一可展支架(8)展開后與所述第三限位槽(14)過盈配合,所述第二可展支架(9)展開后與所述第四限位槽(15)過盈配合。...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張倩倩,金志敏,陳星,盛云云,
申請(專利權)人:張倩倩,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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