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提供了通信系統。一種用于在通信系統中控制支付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一個或更多個用戶設備中設置服務代理;從所述一個用戶設備或所述更多個用戶設備中的一個用戶設備訪問服務供應商;從所述服務供應商選擇要購買的產品;所述服務代理經由支付運營商從所述服務供應商接收支付請求;以及所述服務代理經由所述支付運營商向支付供應商發出支付授權。所述服務代理可以安裝在各種用戶設備中并且提供了從多個所述用戶設備到所述支付系統的統一接口。所述服務代理還可以提供從多個所述用戶設備到定購系統的統一接口。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通信系統領域,更具體地涉及用于安排(arrange)商品 或服務支付的通信系統。
技術介紹
從事于電子商務的服務供應商試圖經由諸如互聯網的通信系統遠程 地向消費者銷售服務、內容或其他產品。典型地,這種供應商包括網絡 運營商、數字內容零售商和非數字商品經銷商;事實上包括任何許諾向 消費者進行銷售的公司。支付通常是通過支付供應商來安排的,支付供 應商包括諸如PayPal 的組織、預付和后付網絡賬戶和網銀(online banking)系統。當今的電子商務支付系統局限于兩種主要系統基于SIM的移動系統依賴于使用移動電話SIM卡應用來認證消費者 并且還將消費者的身份(典型地為安全密鑰的形式)傳遞給賣主(vendor)。 隨后賣主可以利用消費者的身份向支付供應商(典型地,限于一個支付 供應商,通常是移動網絡運營商)發出支付請求。隨后支付請求經由支 付供應商被發送回設備上的SIM卡應用,供消費者進行確認。這里適用 的術語"消費者"和"用戶"是等同的。這種類型的機制依賴于使用基于SIM卡的認證來進行支付。因此, 該系統僅可以用于使用基于SIM的系統(即,移動電話)進行支付。必 須對移動設備進行特殊設計,以將基于SIM卡的應用鏈接到適當的瀏覽 器系統。對于基于擴展性的系統來說重要的是,由于支付應用是硬編碼 在大量使用中的移動裝置的SIM中的,所以升級該系統是非常困難的。 這就造成升級變得昂貴,需要向所有移動電話用戶重新發布SIM卡。基于瀏覽器的支付系統依賴于使用網絡瀏覽器來處理支付。它們廣泛地使用cookie和HTTP重定向來進行支付。典型地,像PaypalM的系 統使消費者能夠瀏覽賣主的網站,選擇要購買的物品,然后去"結賬"。 在結賬時,賣主網站將消費者的瀏覽器重定向到由支付供應商運營的網 站,該支付供應商隨后請求對消費者身份進行認證。消費者在該支付供 應商的網站上輸入他們的安全憑證,如果滿足的話,支付供應商就獲取 賣主的帶有每件物品的完整發票。隨后支付供應商對消費者的帳戶進行 記帳,或者使用像VISA或Mastercard的另選記帳機制。隨后將記帳量 (debited amount)減去支付供應商的利潤而記入供應商帳戶。對于基于瀏覽器的支付系統,問題在于支付體驗對消費者來說是不 便的(ckimsy)。由于需要重定向(從服務供應商到支付系統)并且瀏覽 器中通常都有cookie限制,所以交易有可能失敗致使消費者不能肯定 他們是否己經進行了支付。在許多情況下, 一旦支付成功完成,消費者 就不能返回到賣主網站的起始點。此外,在對網絡瀏覽器進行常規使用 的情況下,可能在支付時獲得確認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并且可以證明登 錄到支付系統的過程是冗長的。在常規的基于瀏覽器的會話中,支付確認和認證階段的網絡錯誤可 能導致購買和支付的失敗,這種失敗對于進行管理的貿易方(服務供應 商和支付供應商)來說都是高代價的,并且使消費者困惑。典型地,基于瀏覽器的支付系統需要支持多種系統,包括Microsoft IE、MozmaTM、NetscapeTM、FirefoxTM、OpenwaveTM、iModeTM以及NokiaTM。 這些瀏覽器中的每一個都存在多個版本并且可以有許多可變的用戶設 置,這增加了復雜性并且可能造成無法進行成功的支付處理。典型地, 基于瀏覽器的支付系統不能用在移動設備上,而基于SIM的支付系統不 能用在諸如PC的其他設備上。更嚴重的是,假冒賣主可以建立假冒支付(所謂的網絡釣魚 (phising))站點,在這些站點中,不警惕的消費者可能被吸引而輸入他 們的憑證,這些憑證隨后可能被用于支付欺詐。通常,對于消費者來說,整個體驗是遲緩、沉悶且不安全的,并且 在無線網絡接入的情況下,由于較高的誤比特率而更容易失敗。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安裝在各種用戶設備中的服務代 理,所述用戶設備被安排用于與包括一個或更多個遠程服務供應商和一 個或更多個遠程支付供應商的支付系統進行通信,所述遠程支付供應商 用于提供從多個所述用戶設備到所述支付系統的統一接口。根據第二方 面,所述支付系統包括支付運營商。本專利技術還可以擴展到包括所述服務 代理的通信系統。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對一個或更多個用戶設備、服務 供應商以及支付供應商的交互進行控制的支付運營商,所述支付供應商 用于對所述服務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支付進行安排。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在通信系統中控制支付的方法, 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一個或更多個用戶設備中設置服務代理;從所 述一個用戶設備或所述更多個用戶設備中的一個用戶設備訪問服務供應 商;從所述服務供應商選擇要購買的產品;所述服務代理經由支付運營 商從所述服務供應商接收到支付請求;以及所述服務代理經由所述支付 運營商向支付供應商發出支付授權。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安裝在各種用戶通信設備中來提 供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多個所述用戶通信設備的統一支付行為的服務代 理。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在通信系統中從服務供應商購買商品 或服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用戶設備上安裝服務代理;所 述服務代理將用戶身份登記在支付運營商處并向所述支付運營商認證所 述用戶身份;所述服務代理經由所述用戶設備上的客戶機打開從所述用 戶設備到所述服務供應商的連接;以及向所述服務供應商識別所述用戶 和所述支付運營商;經由所述客戶機進行瀏覽并從所述服務供應商選擇 服務;基于從所述服務供應商到所述支付運營商的支付請求在所述服務 代理處從所述支付運營商接收支付確認請求;通過所述服務代理向所述 支付運營商確認支付;以及從所述服務供應商接收所述商品或服務。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對一個或更多個用戶設備、服務 供應商以及支付供應商的交互進行控制的支付運營商,所述支付供應商 用于對所述服務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支付進行安排,其中所述支 付運營商包括用于從服務供應商接收支付請求的裝置;用于向用戶設 備發送支付確認請求和用于從所述用戶設備接收響應的裝置;用于將所 述用戶響應傳送到支付供應商的裝置;用于向所述服務供應商中的一個 傳送確認密鑰以啟動將商品或服務提供給所述用戶的裝置;用于將服務激活密鑰從所述服務供應商中的一個傳送到所述用戶設備的裝置。根據 另一方面,所述支付運營商包括用于利用所述服務激活密鑰生成服務確 認密鑰并將其傳送到所述用戶設備的裝置。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安裝在各種用戶設備中的服務代 理,所述用戶設備被安排用于與包括一個或更多個遠程服務供應商和一 個或更多個遠程支付供應商的支付系統進行通信,所述遠程支付供應商用于提供從多個所述用戶設備到所述支付系統的統一接口;其中所述服 務代理包括功能激活裝置,用于激活所述用戶設備上的功能;其中所 述功能激活裝置被安排用來激活與所述服務供應商中的一個進行聯系的 功能;其中所述功能激活裝置被安排用來激活從所述服務供應商中的一 個下載內容的功能;服務激活裝置,其包括用于從所述支付運營商接受 服務激活密鑰和用于轉發所述服務激活密鑰以啟動服務交付的裝置。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在通信系統中控制支付的方法, 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一個或更多個用戶設備中設置服務代理;從所 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安裝在各種用戶設備中的服務代理,所述用戶設備被安排用于與包括一個或更多個遠程服務供應商和一個或更多個遠程支付供應商的支付系統進行通信,所述遠程支付供應商用于提供從多個所述用戶設備到所述支付系統的統一接口;其中所述服務代理包括: 功能激活裝置,用于激活所述用戶設備上的功能; 其中所述功能激活裝置被安排用來激活與所述服務供應商中的一個進行聯系的功能; 其中所述功能激活裝置被安排用來激活從所述服務供應商中的一個下載內容的功能; 服務激活裝置,其包括用于從所述支付運營商接受服務激活密鑰和用于轉發所述服務激活密鑰以啟動服務交付的裝置。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蔡慧娜,西蒙亞歷山大貝德斯,大衛羅克斯巴勒,
申請(專利權)人:英國電訊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GB[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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