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信號重發及方法
本專利技術涉及無線通信系統和方法,例如,光無線通信系統和方法。
技術介紹
已知通過使用光而不是射頻來提供無線數據通信,以在設備之間無線地發送和接收數據。通過調制光的至少一種特性,例如光的強度,可以使用光來傳輸數據。使用光來無線傳輸數據的方法可以稱為光無線通信(OWC)或光通信(LC)。LiFi是光無線通信的一種形式。在光無線通信系統(例如LiFi系統)中,通常,許多接入點(AP)與許多站點(STA)通信。接入點和站點都可以是全雙工設備,能夠同時發送和接收。由于光信道的特性,光無線通信(OWC)或光通信(LC)可以提供優于常規RF無線通信(例如Wi-FiTM)的優勢。與RF信號不同,光信號通常不會穿透例如墻壁,這可以提高安全性。此外,光傳輸本質上可以是特別定向的。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希望在OWC中采用Wi-Fi協議,例如基于分組的協議,例如IEEETM802.11TM。這可以幫助集成諸如LiFi和Wi-Fi的技術。但是,由于LiFi信道的屬性與Wi-Fi相比有所不同,因此這并不容易。例如,與WiFi或其他RF通信系統相比,對于LC(例如,LiFi),信道感測和避免沖突可能呈現出不同的問題。信道感測(有時在RF無線通信中稱為載波偵聽)是一種確定共享媒體(例如信道)是否在使用中的方法。在發送之前,給定節點會偵聽共享媒體(例如一個或多個無線信道),以確定是否有一個或多個其他設備正在發送業務。為了減少沖突的可能性,已經在RF通信中開發了各種握手過程,例如2向或4向握 ...
【技術保護點】
1.一種光無線通信系統,包括:/n第一設備,包括收發器裝置;以及/n多個其他設備,每個其他設備包括各自的其他收發器裝置,其中/n第一設備被配置為經由至少一個光信道與多個其他設備進行通信,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裝置包括:/n接收器,用于接收表示由其他設備發送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光(可選地為第一波長或波長范圍),接收器包括至少一個光電檢測器;/n接收器側處理電路,用于處理由接收器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以提取由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表示的數據;/n發射器,用于發射表示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其他光(可選地為第二波長或波長范圍);/n發射器側處理電路,用于產生光無線通信信號以供發射器發送;/n多路復用器裝置,其被布置以接收來自多個信號路徑的光無線通信信號,并將信號傳遞給發射器進行發送;以及/n用于控制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裝置的操作的控制器,其中/n去往多路復用器裝置的第一信號路徑來自發射器側處理電路;/n去往多路復用器裝置的第二信號路徑來自接收器側;以及/n控制器控制收發器裝置的操作,以便經由多路復用器裝置去往發射器,以重新發送由接收器從一個其他設備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至少一部分,從而向多個其他設備中另外的其他 ...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81011 GB 1816598.51.一種光無線通信系統,包括:
第一設備,包括收發器裝置;以及
多個其他設備,每個其他設備包括各自的其他收發器裝置,其中
第一設備被配置為經由至少一個光信道與多個其他設備進行通信,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裝置包括:
接收器,用于接收表示由其他設備發送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光(可選地為第一波長或波長范圍),接收器包括至少一個光電檢測器;
接收器側處理電路,用于處理由接收器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以提取由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表示的數據;
發射器,用于發射表示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其他光(可選地為第二波長或波長范圍);
發射器側處理電路,用于產生光無線通信信號以供發射器發送;
多路復用器裝置,其被布置以接收來自多個信號路徑的光無線通信信號,并將信號傳遞給發射器進行發送;以及
用于控制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裝置的操作的控制器,其中
去往多路復用器裝置的第一信號路徑來自發射器側處理電路;
去往多路復用器裝置的第二信號路徑來自接收器側;以及
控制器控制收發器裝置的操作,以便經由多路復用器裝置去往發射器,以重新發送由接收器從一個其他設備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至少一部分,從而向多個其他設備中另外的其他設備指示接收器的光信道正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設備包括接入點AP,其他設備包括站點STA。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設備的收發器包括至少一個波長轉換組件,該波長轉換組件被布置為使得所述由發射器重新發送的所接收的光無線信號的至少一部分在與所述接收器所接收到的光無線信號的波長或波長范圍不同的波長或波長范圍內被重新發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中,波長轉換組件被配置為從紅外轉換為可見波長,反之亦然。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傳遞到發射器以重新發送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至少一部分包括:處理所述至少一部分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以產生處理后的信號和/或所述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至少一部分的表示,并且重新發送包括由發射器發送所述處理過的信號和/或表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處理的信號和/或表示包括噪聲信號和/或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編碼或加擾的表示。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還包括加密系統,加擾器或噪聲生成設備中的至少一種,其被布置為處理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至少一部分。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被配置為處理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使得接收到的光無線信號的所述至少一部分將在與與第一設備的接收器在其上接收的信道不同的信道上重新發送。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接收器側處理電路包括一系列接收器側處理組件,這些組件對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執行一系列操作,到達多路復用器裝置的第二信號路徑來自在后續的至少一個所述接收器側組件之前的接收器側的分支點。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接收器側處理電路被配置為使得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在分支點被分離,使得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都沿著第二信號路徑被發送到多路復用器裝置,并且被發送到后續的所述接收器側組件中的至少一個。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系統,其中,分支點被布置成使得光無線通信信號的至少一部分至少部分地被解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可選地由接收器側處理電路處理,并且可選地同時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重新發送。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控制器被配置為控制多路復用器裝置,在該分支點處和/或第一設備的發射器中的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分離的至少一個操作。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取決于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解碼或其他處理的結果。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系統,其中,對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解碼或其他處理包括:確定標識符,該標識符標識從其接收光無線信號的設備或設備組,以及根據所述標識符來執行對多路復用器中的至少一個的控制,在分支點處對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分離和/或發射機的控制。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中,標識符包括偽噪聲PN序列,和/或在沒有或在解碼與標識符相關聯的幀或之前執行解碼或其他處理。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系統,配置為響應于所確定的標識符與所存儲的標識符匹配或相關聯而執行所述重新發送。
17.根據從屬于權利要求5或6的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系統被配置為響應確定的標識符與存儲的標識符匹配,由發射器發送所述經處理的信號和/或表示。
1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控制器被配置為響應于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或至少部分解碼或其他處理的結果來執行至少一個動作,所述至少一個動作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a)繼續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重新發送所述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
b)停止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重新發送所述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
c)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發送第一設備的光無線通信信號,該光無線通信信號經由第一信號路徑從發射器側處理電路發送到多路復用器裝置。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系統,其中,控制器被配置為控制收發器裝置的操作,以便控制至少以下之一:
d)如果對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至少部分解碼或其他處理指示該光無線通信信號是針對第一設備的,則至少執行以下之一:繼續信號的所述解碼或其他處理;停止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重新發送所述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開始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發送光無線通信信號;
e)如果從多個其他設備中的另一個設備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至少部分解碼或其他處理指示該光無線通信信號旨在用于另一個其他設備或替代性其他設備,則繼續由發射器重新發送信號;
f)停止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至少部分解碼或其他處理,以及停止由第一設備的收發器的發射器重新發送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
20.根據權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系統,其中,控制器被配置為控制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裝置的操作,使得如果對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所述至少部分解碼或其他處理指示該光無線通信信號是針對第一設備的,則停止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重新發送所述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由第一設備的發射器重新發送第一設備的所述光無線通信信號,并且如果第一設備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持續時間為小于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持續時間,則在完成第一設備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傳輸之后恢復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的重新發送。
2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是上行鏈路信號,并且由發射機側處理電路產生的光無線通信信號中的至少一個包括響應于該上行鏈路信號而發送的下行鏈路信號。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其中,上行鏈路信號和下行鏈路信號包括或形成多個其他設備中的另一個設備與第一設備之間的信號交換的一部分,該第一設備建立或形成信道繁忙時段的一部分,在此時段期間,來自第一設備的光無線通信信道被預留給所述其他設備,并且被排除以供另外的其他設備使用。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系統,其中,上行鏈路信號和下行鏈路信號包括或形成握手過程的一部分。
2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還包括包絡線檢測器,該包絡線檢測器布置成從發射器側處理電路接收光無線通信信號,其中,多路復用器裝置和/或發射器的操作取決于包絡線檢測器的輸出。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系統,其中,多路復用器裝置和/或發射器被配置為根據包絡線檢測器的輸出在重新發送接收到的光無線通信信號與從發射器側處理電路發送光無線通信信號之間進行切換。
26.根據權利要求24或25所述的系統,其中,包絡線檢測器位于通向多路復用器裝置的所述第一信號路徑上,或在通向多路復用器裝置的另一信號路徑上。
2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去往多路復用器裝置的第二信號路徑被布置,以使得由第一設備的接收器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以模擬形式和/或未經模數轉換被傳遞到多路復用器裝置。
2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二信號路徑被布置成使得在操作中,所接收的光無線通信信號既被傳遞至接收器側處理電路又被傳遞至多路復用器裝置。
2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二信號路徑包括至少一個光學組件,該至少一個光學組件被布置為沿著所述信號路徑定向來自接收器側的表示光無線通信信號的光。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系統,還包括在所述第二信號路徑上的另一接收器,其被配置為將所述定向光轉換成相應的電信號,可選地用于提供給多路復用器裝置。
31.根據權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還包括至少一個光學組件,該至少一個光學組件被配置為在期望的方向上反射或以其他方式定向至少一部分表示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接收光。
32.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系統,其中,至少一個光學組件被配置為反射或以其他方式將所述接收到的光中的至少一些射向其他設備中的至少一個可選地,每個。
33.根據權利要求29至3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光學組件包括鏡,可選地為凸面鏡。
3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設備的收發器裝置被配置為僅在發射器不忙于從發射器側處理電路發送光無線通信信號的情況下,全部或部分地重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斯蒂芬·伯納,尼古拉·塞拉菲莫夫斯基,穆斯塔法·阿夫甘尼,
申請(專利權)人:普利飛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英國;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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