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屬于智能接處警技術領域。該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包括警務通本體和記錄儀本體,警務通本體包括觸摸顯示屏、信息采集系統、觸控筆、信號收集條和固定桿,記錄儀本體包括攝像頭、麥克風口、信號發生器和卡扣,通過信號發射器和信號收集條之間的藍牙信號傳輸將警務通本體與記錄儀本體互聯,警務通本體內的中央控制器通過信號收集條接收GPS和衛星等信號,最終實現各類信息的交流傳輸,可實現人員信息快速查詢對比,且由于設備實用小巧,工作人員可隨身攜帶,節省偵查時間,提高辦案效率,解決了目前常用的接處警裝置不便于攜帶的問題。置不便于攜帶的問題。置不便于攜帶的問題。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
[0001]本技術涉及智能接處警
,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
技術介紹
[0002]接處警系統在公安智能交通綜合指揮系統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是集中監視、統一調動、協調接處警目標建設的主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以及到來的信息時代,很多新的問題和新的情況不停地被公安部門在工作中遇到,因此,需要一個高效的、穩定的110接處警平臺,使得公安機關可以有效、快速的使得犯罪活動得到打擊,使社會治安得以更好地維護,并且對公安信息化的建設有著促進的作用。目前常用的接處警裝置大多體積較大,公安部門工作人員外出工作時使用不便,相關人員信息無法及時對比核查,消耗案情偵辦時間,影響辦案效率,降低民眾滿意度。
技術實現思路
[0003]為了彌補以上不足,本技術提供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將指紋識別、人臉識別和卡證識別集成在一臺小型警務通設備上,通過警務通本體上的固定桿連接固定帶可固定于操作人員小臂前側,同時通過藍牙信號與記錄儀本體互聯,警務通本體內的中央控制器通過信號收集條接收各類信號,最終實現各信號的交流傳輸,可實現人員信息快速查詢對比,第一時間確定犯罪人員,且由于設備實用小巧,工作人員可隨身攜帶,節省偵查時間,提高辦案效率,解決了目前接處警裝置不便于攜帶的問題。
[0004]本技術是這樣實現的:
[0005]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包括警務通主體和記錄儀本體。
[0006]所述所述警務通本體的前側設置有觸摸顯示屏、信號采集系統、信號收集條、揚聲器口和報警燈,所述信號采集系統包括指紋識別裝置、人臉識別裝置和卡證識別裝置,所述警務通本體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個固定桿,所述警務通本體的右側設置有觸控筆,所述警務通本體的底部右側開設有充電端口。
[0007]所述記錄儀本體包括攝像頭、麥克風口、信號發生器、運行指示燈、照明燈和卡扣,所述攝像頭、信號發生器、運行指示燈和所述照明燈均設置于所述記錄儀本體的前側,所述照明燈有兩組,分別設置于所述攝像頭的兩側,所述卡扣設置于所述記錄儀本體的后側。
[0008]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觸控筆的底部設置有筆槽,所述筆槽與所述警務通本體連接,所述觸控筆卡設于所述筆槽內。
[0009]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人臉識別裝置設置于觸摸顯示屏的上方,所述指紋識別裝置和卡證識別裝置設置于觸摸顯示屏的右側,所述指紋識別裝置設置于所述卡證識別裝置的下方。
[0010]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信號收集條用于收集GPS定位信號、藍牙信號、衛星通信信號的其中一種或多種。
[0011]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揚聲器口開設有兩組,均設置于觸摸顯示屏的下方。
[0012]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報警燈設置于所述警務通本體的頂部。
[0013]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卡扣呈“7”字形,所述卡扣的一端與所述記錄儀本體的后側板連接,所述卡扣的另一端為活動式。
[0014]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信號發生器設置于所述記錄儀本體的頂部,所述信號發生器用于發射GPS定位信號、藍牙信號、衛星通信信號的其中一種或多種。
[0015]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麥克風口開設有兩組,均設置于記錄儀本體的兩側。
[0016]在本技術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警務通本體內部設置有中央控制器,所述信號采集系統和信號收集條的輸出端與中央控制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觸摸顯示屏、揚聲器口和所述報警燈的輸入端與中央控制器的輸出端信號連接,所述信號發生器與所述信號收集條通過藍牙程序互聯。
[0017]本技術的有益效果是:本技術通過上述設計得到的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將指紋識別、人臉識別和卡證識別集成在一臺小型警務通設備上,通過警務通本體上的固定桿連接固定帶可固定于操作人員小臂前側,同時通過藍牙信號與記錄儀本體互聯,警務通本體內的中央控制器通過信號收集條接收各類信號,最終實現各信號的交流傳輸,可實現人員信息快速查詢對比,第一時間確定犯罪人員,且由于設備實用小巧,工作人員可隨身攜帶,節省偵查時間,提高辦案效率。
附圖說明
[001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技術實施方式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0019]圖1為本技術實施方式提供的警務通本體裝置的正面側視結構示意圖;
[0020]圖2為本技術實施方式提供的警務通本體裝置的底面側視結構示意圖;
[0021]圖3為本技術實施方式提供的記錄儀本體的正面側視結構示意圖;
[0022]圖4為本技術實施方式提供的記錄儀本體的背面側視結構示意圖;
[0023]圖中:100
?
警務通本體;101
?
觸摸顯示屏;102
?
信號采集系統;1021
?
指紋識別系統;1022
?
人臉識別系統;1023
?
卡證識別系統;103
?
觸控筆;1031
?
筆槽;104
?
信號收集條;105
?
固定桿;106
?
揚聲器口;107
?
報警燈;108
?
充電端口;200
??
記錄儀本體;201
?
攝像頭;202
?
麥克風口;203
?
信號發生器;204
?
運行指示燈; 205
?
卡扣。
具體實施方式
[0024]為使本技術實施方式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技術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技術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是本技術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基于本技術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
實施方式,都屬于本技術保護的范圍。
[0025]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技術的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技術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技術的選定實施方式。基于本技術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技術保護的范圍。
[0026]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0027]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警務通本體(100),所述警務通本體(100)的前側設置有觸摸顯示屏(101)、信號采集系統(102)、信號收集條(104)、揚聲器口(106)和報警燈(107),所述信號采集系統(102)包括指紋識別裝置(1021)、人臉識別裝置(1022)和卡證識別裝置(1023),所述警務通本體(100)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個固定桿(105),所述警務通本體(100)的右側設置有觸控筆(103),所述警務通本體(100)的底部右側開設有充電端口(108);記錄儀本體(200),所述記錄儀本體(200)包括攝像頭(201)、麥克風口(202)、信號發生器(203)、運行指示燈(204)、照明燈(206)和卡扣(205),所述攝像頭(201)、信號發生器(203)、運行指示燈(204)和所述照明燈(206)均設置于所述記錄儀本體(200)的前側,所述照明燈(206)有兩組,分別設置于所述攝像頭(201)的兩側,所述卡扣(205)設置于所述記錄儀本體(200)的后側。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筆(103)的底部設置有筆槽(1031),所述筆槽(1031)與所述警務通本體(100)連接,所述觸控筆(103)卡設于所述筆槽(1031)內。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務通與記錄儀聯動的接處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臉識別裝置(1022)設置于觸摸顯示屏(101)的上方,所述指紋識別裝置(1021)和卡證識別裝置(1023)設置于觸摸顯示屏(101)的右側,所述指紋識別裝置(1021)設置于所述卡證識別...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林峰,朱國圣,朱明磊,劉穎平,王巖,孫杰,
申請(專利權)人:林峰,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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