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用于治療出血性中風后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的觸珠蛋白
[0001]本專利技術通常涉及用于治療和/或預防受試者在出血性中風(haemorrhagic stroke)進入腦脊液(CSF)隔室之后,特別是在蛛網膜下腔出血(SAH)之后的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neurolgical outcome)的方法和組合物。
技術介紹
[0002]本說明書中引用的所有參考文獻、包括任何專利或專利申請通過引用并入本文,以便能夠充分理解本專利技術。盡管如此,但是這些參考文獻不應被視為構成本領域、澳大利亞或任何其他國家的公知常識的這些文獻組成部分之一的承認。
[0003]出血性中風涉及腦內部或表面的血管破裂,出血進入周圍組織。出血性中風的實例包括:i)腦內出血(本文稱作ICH),它涉及大腦中的血管破裂;ii)腦室出血(本文稱作IVH),其為出血進入腦室系統;和iii)蛛網膜下腔出血(本文稱作SAH),它涉及大腦與覆蓋大腦的組織之間的空間稱作蛛網膜下腔出血。大多數情況下,SAH由爆裂性神經瘤(本文稱作aSAH)引起。SAH的其他原因包括頭部損傷、出血性疾病和使用血液稀釋劑。
[0004]約30%的IVH主要局限于受試者的腦室系統,且典型地由腦室內(intraventricular)創傷、動脈瘤、血管畸形或腫瘤引起,尤其是脈絡叢。其余70%實際上是繼發性的,是由于現有出血(無論是腦實質內(intraparenchymal)出血還是SAH出血)的擴大所致。已經發現IVH出現在35%的中度至重度創傷性腦損傷中。因此,如果沒有廣泛的相關 ...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1.治療或預防出血性中風伴隨血管外紅細胞溶解和釋放無細胞血紅蛋白(Hb)進入腦脊液(CSF)后的受試者中的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此有需要的受試者的腦脊液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觸珠蛋白(Hp)并持續足以使Hp與無細胞Hb形成復合物的時間段,且由此中和無細胞Hb。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出血性中風為自發性出血或創傷性出血。3.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出血性中風為腦室內出血或蛛網膜下腔出血。4.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蛛網膜下腔出血為動脈瘤性蛛網膜下腔出血。5.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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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選自遲發性缺血性神經功能缺損(DIND)、遲發性腦缺血(DCI)、神經毒性、炎癥、一氧化氮耗盡、氧化性組織損傷、腦血管痙攣、腦血管反應性和水腫。6.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為腦血管痙攣。7.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為遲發性缺血性神經功能缺損。8.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為遲發性腦缺血。9.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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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為腦實質內不良繼發性神經學后果。10.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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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項的方法,包括在出血發作后約21天內使CSF暴露于Hp或其功能類似物。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包括在出血發作后約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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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4天使CSF暴露于Hp。12.權利要求10的方法,包括在出血發作后約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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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4天使CSF暴露于Hp。13.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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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任一項的方法,包括向受試者顱內施用Hp。14.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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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任一項的方法,包括向受試者鞘內施用Hp。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將Hp鞘內施用進入椎管。16.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將Hp鞘內施用進入蛛網膜下腔。17.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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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任一項的方法,包括向受試者腦室內施用治療有效量的Hp。18.權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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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CSF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Hp的時間段至少為約2分鐘。19.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CSF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Hp的時間段至少為約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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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45分鐘。20.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CSF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Hp的時間段至少為約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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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0分鐘。21.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CSF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Hp的時間段至少為約4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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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分鐘。22.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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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Hp的治療有效量至少與出血后受試者CSF中無細胞Hb的濃度等摩爾量。23.權利要求22的方法,還包括:(i)在出血后和使CSF暴露于Hp之前從受試者獲得CSF樣品;(ii)測量步驟(i)中獲得的CSF樣品中無細胞Hb的量;和(iii)基于來自步驟(ii)的無細胞Hb的濃度確定至少等摩爾量的Hp。24.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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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的Hp為約2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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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0mM。
25.權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的Hp為約2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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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00μM。26.權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的Hp為約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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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50μM。27.權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的Hp為約1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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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0μM。28.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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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任一項的方法,還包括取出在CSF中形成的Hp:無細胞HB復合物。29.權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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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任一項的方法,包括使CSF暴露于體外治療有效量的Hp。30.權利要求29的方法,包括:(i)在出血后從受試者的CSF隔室獲得CSF樣品;(ii)向步驟(i)的CSF樣品中加入Hp以獲得富含Hp的CSF樣品;(iii)向受試者施用富含Hp的CSF樣品,由此受試者的CSF隔室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Hp一定時間段,足以使Hp與受試者的CSF隔室中的無細胞Hb形成復合物;和(iv)任選地重復步驟(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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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31.權利要求29的方法,包括:(i)在出血后從受試者的CSF隔室中取出一定體積的CSF;(ii)提供包含Hp的人工CSF;(iii)向受試者施用(ii)的人工CSF,由此使受試者的CSF隔室暴露于治療有效量的Hp一定時間段,足以使Hp與受試者的CSF隔室中的無細胞Hb形成復合物;和(iv)任選地重復步驟(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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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32.權利要求29的方法,包括:(i)在出血后從受試者獲得CSF;(ii)在允許Hp或其功能類似物與CSF中的無細胞Hb形成復合物的條件下使來自步驟(i)中的CSF暴露于Hp;(iii)在步驟(ii)之后從CSF中提取Hp:無細胞Hb復合物以獲得與來自步驟(i)的CSF相比時具有較低量的無細胞Hb的Hb減少的CSF;(iv)任選地重復步驟(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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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獲得基本上不含無細胞Hb的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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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的CSF;和(v)將得自步驟(iii)或步驟(iv)的Hb減少的CSF施用于受試者的CSF隔室。33.權利要求32的方法,還包括在步驟(vi)之前向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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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的CSF中加入治療有效量的Hp。34.權利要求32或權利要求33的方法,其中將Hp固定在底物上。35.權利要求34的方法,其中所述底物為親和色譜樹脂...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M,
申請(專利權)人:瑞士杰特貝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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