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包括:支護樁,所述支護樁設置于所述基坑側壁,所述支護樁底部嵌固在土中,所述支護樁設置有多個,各所述支護樁并列成排設置,構筑物上方的所述支護樁樁底與構筑物頂部之間保持施工距離,其余的所述支護樁保證嵌固深度;加固樁,所述加固樁設置于基坑底部至構筑物頂部,所述加固樁設置有多個,所述加固樁柵格排布。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中,通過在基坑側壁設置多個支護樁,提升基坑穩定性,減少坍塌風險;構筑物上方的支護樁樁底與構筑物頂部保留距離,防止損壞構筑物;在基坑底部至構筑物頂部設置加固樁,提升嵌固土體的穩定性。提升嵌固土體的穩定性。提升嵌固土體的穩定性。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
[0001]本技術涉及建筑施工
,特別涉及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
技術介紹
[0002]基坑支護施工過程中,地下可能會遇有既有的構筑物,當遇到不能破壞的構筑物時,需要進行保護施工,不能影響既有構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目前,采取更換箱涵線路,避開深基坑工程的方式;對于埋藏較深的構筑物,采取改變路線的方式施工周期長,施工成本高。
技術實現思路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中的至少之一,本技術提供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4]本技術提供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包括:支護樁,所述支護樁設置于所述基坑側壁,所述支護樁底部嵌固在土中,所述支護樁設置有多個,各所述支護樁并列成排設置,構筑物上方的所述支護樁樁底與構筑物頂部之間保持施工距離,其余的所述支護樁保證嵌固深度;加固樁,所述加固樁設置于基坑底部至構筑物頂部,所述加固樁設置有多個,所述加固樁柵格排布。
[0005]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支護樁外圍設置有截水結構。
[0006]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截水結構為截水帷幕,所述截水帷幕包括水泥攪拌樁或高壓旋噴樁,所述水泥攪拌樁或所述高壓旋噴樁相互咬合。
[0007]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支護樁頂部設置有冠梁,所述冠梁沿基坑邊緣連接各所述支護樁。
[0008]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支護樁頂部設置有內支撐,所述內支撐跨越基坑,所述內支撐設置于所述冠梁上。
[0009]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內支撐中部設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一端固定連接內支撐,另一端嵌固在土中。
[0010]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構筑物上方的所述支護樁上設置有預應力錨索,所述預應力錨索傾斜穿過所述支護樁,所述預應力錨索一端嵌固在土中,另一端設置在所述支護樁上。
[0011]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預應力錨索固定在腰梁上,所述腰梁設置于所述支護樁側壁上。
[0012]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所述預應力錨索上設置有緊固錨具,所述緊固錨具用于固定連接所述預應力錨索與所述腰梁。
[0013]本技術的某些實施例中,基坑頂部邊緣設置有排水溝,基坑底部邊緣設置有排水溝。
[0014]本技術的實施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術中,通過在基坑側壁設
置多個支護樁,提升基坑穩定性,減少坍塌風險;構筑物上方的支護樁樁底與構筑物頂部保留距離,防止損壞構筑物;在基坑底部至構筑物頂部設置加固樁,提升嵌固土體的穩定性。
[0015]本技術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技術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0016]本技術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7]圖1是本技術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中基坑支護與排水箱涵構筑物剖面圖;
[0018]圖2是本技術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支護樁與排水箱涵構筑物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本技術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中基坑內加固俯視圖;
[0020]圖4是本技術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中冠梁及內支撐示意圖;
[0021]圖5是本技術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中預應力錨索及腰梁示意圖。
[0022]附圖標記:1、加固樁;2、冠梁;3、內支撐;4、立柱;5、腰梁;6、排水溝;7、支護樁;8、內箍筋;9、外箍筋;10、預應力錨索;11、緊固錨具。
具體實施方式
[0023]本部分將結合圖1至圖5詳細描述本技術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技術,而不能理解為對本技術的限制。
[0024]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出現術語“中心”、“中部”、“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技術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技術的限制。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是用于區分特征名稱,而非具有特殊含義,此外,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0025]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技術中的具體含義。
[0026]本技術實施例提供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包括支護樁7、加固樁1,支護樁7豎直設置在土體上,支護樁7有一部分嵌固在土中,避免支護樁7發生偏移,導致基坑支護整體結構不穩定。支護樁7沿著基坑側壁設置有多個,多
個支護樁7成排并列設置,使基坑側壁得到有效加固,防止基坑側壁發生坍塌等不利情況。
[0027]由于支護樁7處于土體中的部分較深,當基坑遇有地下構筑物時,會存在一些支護樁7與構筑物出現干涉的情況。為避免構筑物遭到破壞,在設置支護樁7之前應當充分勘察基坑處環境,了解基坑底部是否存在既有構筑物,發現構筑物后,必須對構筑物的結構、尺寸、走向以及埋深進行詳細的調查。調查過程中,需要結合圖紙與現場取樣綜合判斷。
[0028]在一些示例中,遇有構筑物的支護樁7需要嚴格控制埋深,構筑物上方支護樁7的樁底與構筑物頂部之間保持一定距離,避免支護樁7損壞構筑物,在不影響構筑物的情況下,需要盡量增大支護樁7的嵌固長度,防止支護樁7側移。其余支護樁7的樁底嵌固部分長度充足,保證支護樁7的穩定性。
[0029]具體地,支護樁7采用大直徑鉆孔灌注樁,抗彎承載力大,相鄰支護樁7之間的間距小,使基坑支護更加安全、可靠,能滿足樁間土體穩定的要求,適用于變形敏感的基坑支護工程,適用性廣、便于施工的同時成本低廉。
[0030]在遇有地下構筑物時,支護樁7灌注過程中,由于既有構筑物的存在,支護樁7位于土中的嵌固部分長度不足,為了進一步防止支護樁7側移,提高基坑支護的穩定性,基坑底部至構筑物頂部設置有加固樁1。加固樁1能夠使土體更加穩定不易松動,間接保證了支護樁7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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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護樁(7),所述支護樁(7)設置于所述基坑側壁,所述支護樁(7)底部嵌固在土中,所述支護樁(7)設置有多個,各所述支護樁(7)并列成排設置,構筑物上方的所述支護樁(7)樁底與構筑物頂部之間保持施工距離,其余的所述支護樁(7)保證嵌固深度;加固樁(1),所述加固樁(1)設置于基坑底部至構筑物頂部,所述加固樁(1)設置有多個,所述加固樁(1)柵格排布。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樁(7)外圍設置有截水結構。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水結構為截水帷幕,所述截水帷幕包括水泥攪拌樁或高壓旋噴樁,所述水泥攪拌樁或所述高壓旋噴樁相互咬合。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樁(7)頂部設置有冠梁(2),所述冠梁(2)沿基坑邊緣連接各所述支護樁(7)。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遇有地下構筑物的基坑支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樁(7)頂部設置有內支撐(3),所述內...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張欽城,楊帆,劉繼遠,陳輝,梁智賢,張桅瑋,
申請(專利權)人:廣東省基礎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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