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可移動破碎機,包括:主架體、破碎裝置、進料倉、主輸送帶、行走裝置、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破碎裝置、進料倉和主輸送帶均設置在主架體的一側,行走裝置設置在主架體的另一側。進料倉設置在進料倉的一側,進料倉的出料口與破碎裝置的進料口連通。破碎裝置的出料口朝向主輸送帶設置。驅動裝置與行走裝置連接,驅動用于驅動行走裝置。控制裝置與驅動裝置電連接。通過設置驅動裝置對行走裝置進行驅動,控制裝置對驅動裝置進行控制,進而實現控制本申請進行移動,便于轉場進行破碎作業。便于轉場進行破碎作業。便于轉場進行破碎作業。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可移動破碎機
[0001]本申請涉及破碎機
,尤其涉及一種可移動破碎機。
技術介紹
[0002]破碎機,又稱之為碎石機。是金屬礦和非金屬礦加工過程中所采用的能夠將開采的原礦石通過擠壓和彎曲作用等方式破碎成小塊顆粒的粉碎機械。傳統的石料破碎加工設備多為固定式,用于公路、鐵路建設工程中,設備轉場困難,除需要起吊設備外,還需要多臺大型運輸設備,大大影響工程進度。
[0003]如何使破碎機的轉場更加方便,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0004]有鑒于此,本申請提出了一種可移動破碎機,通過設有可驅動的行走裝置,進而驅動破碎機進行轉場。
[0005]根據本申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可移動破碎機,包括:
[0006]主架體、破碎裝置、進料倉、主輸送帶、行走裝置、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
[0007]所述破碎裝置、所述進料倉和所述主輸送帶均設置在所述主架體的一側,所述行走裝置設置在所述主架體的另一側;
[0008]所述進料倉設置在所述進料倉的一側,所述進料倉的出料口與所述破碎裝置的進料口連通;
[0009]所述破碎裝置的出料口朝向所述主輸送帶設置;
[0010]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行走裝置連接,所述驅動用于驅動所述行走裝置;
[0011]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
[0012]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行走裝置包括支撐架、主動輪和履帶;
[0013]所述支撐架與所述主架體連接;
[0014]所述主動輪為四個,四個所述主動輪兩兩相對分別設置在所述支撐架的相對兩端,所述主動輪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
[0015]所述履帶為兩個,其中一個所述履帶套設在所述支撐架一端的兩個所述主動輪上,另一個所述履帶套設在所述支撐架另一端的兩個所述主動輪上。
[0016]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行走裝置還包括從動輪;
[0017]所述從動輪為兩個以上,兩個以上的所述從動輪分別設置在所述主架體的相對兩端,兩個以上的所述從動輪均與所對應的所述履帶抵接。
[0018]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驅動裝置為液壓馬達。
[0019]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驅動裝置為兩個;
[0020]每一個所述驅動裝置與設置在所述支撐架同一端的兩個所述主動輪連接。
[0021]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控制裝置為遙控手柄;
[0022]所述遙控手柄通過電線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
[0023]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進料倉還設有篩料口和篩料板;
[0024]所述篩料口位于所述進料倉的朝向所述主架體一側,所述篩料板覆蓋所述篩料口設置。
[0025]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還包括副輸送帶;
[0026]所述副輸送帶設置在所述主架體上,所述副輸送帶的一端位于所述進料倉與所述主架體之間,所述副輸送帶的另一端遠離所述主架體。
[0027]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主架體上設有安裝部,所述副輸送帶上設有安裝軸,所述安裝軸靠近所述副輸送帶的靠近所述主架體一端,所述安裝軸與所述安裝部相匹配;
[0028]所述副輸送帶還設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副輸送帶和所述進料倉可拆卸連接。
[0029]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安裝部為兩個;
[0030]兩個所述安裝部分別位于所述主架體的相對兩端。
[0031]本申請適用于對石料或建筑材料進行破碎。待破碎物料通過進料倉進入破碎裝置,待破碎物料經過破碎裝置破碎后從破碎裝置的出料口排出,從破碎裝置出料口排出的成品物料落于主輸送帶上,經主輸送帶輸送至預設位置。通過設置驅動裝置對行走裝置進行驅動,控制裝置對驅動裝置進行控制,進而實現控制本申請進行移動,便于轉場進行破碎作業。
[0032]根據下面參考附圖對示例性實施例的詳細說明,本申請的其它特征及方面將變得清楚。
附圖說明
[0033]包含在說明書中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的附圖與說明書一起示出了本申請的示例性實施例、特征和方面,并且用于解釋本申請的原理。
[0034]圖1示出本申請實施例的可移動破碎機的主視圖;
[0035]圖2示出本申請實施例的可移動破碎機的俯視圖;
[0036]圖3示出本申請實施例的可移動破碎機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7]以下將參考附圖詳細說明本申請的各種示例性實施例、特征和方面。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元件。盡管在附圖中示出了實施例的各種方面,但是除非特別指出,不必按比例繪制附圖。
[0038]其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技術或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技術的限制。
[0039]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
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技術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40]在這里專用的詞“示例性”意為“用作例子、實施例或說明性”。這里作為“示例性”所說明的任何實施例不必解釋為優于或好于其它實施例。
[0041]另外,為了更好的說明本申請,在下文的具體實施方式中給出了眾多的具體細節。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沒有某些具體細節,本申請同樣可以實施。在一些實例中,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方法、手段、元件和電路未作詳細描述,以便于凸顯本申請的主旨。
[0042]圖1示出本申請實施例的可移動破碎機的主視圖。圖2示出本申請實施例的可移動破碎機的俯視圖。圖3示出本申請實施例的可移動破碎機的左視圖。如圖1所示,該一種可移動破碎機,包括:主架體400、破碎裝置200、進料倉100、主輸送帶300、行走裝置600、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500。破碎裝置200、進料倉100和主輸送帶300均設置在主架體400的一側,行走裝置600設置在主架體400的另一側。進料倉100設置在進料倉100的一側,進料倉100的出料口與破碎裝置200的進料口連通。破碎裝置200的出料口朝向主輸送帶300設置。驅動裝置與行走裝置600連接,驅動用于驅動行走裝置600。控制裝置500與驅動裝置電連接。
[0043]本申請適用于對石料或建筑材料進行破碎。待破碎物料通過進料倉100 進入破碎裝置200,待破碎物料經過破碎裝置200破碎后從破碎裝置200的出料口排出,從破碎裝置200出料口排出的成品物料落于主輸送帶30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可移動破碎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架體、破碎裝置、進料倉、主輸送帶、行走裝置、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所述破碎裝置、所述進料倉和所述主輸送帶均設置在所述主架體的一側,所述行走裝置設置在所述主架體的另一側;所述進料倉設置在所述破碎裝置的一側,所述進料倉的出料口與所述破碎裝置的進料口連通;所述破碎裝置的出料口朝向所述主輸送帶設置;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行走裝置連接,所述驅動用于驅動所述行走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裝置包括支撐架、主動輪和履帶;所述支撐架與所述主架體連接;所述主動輪為四個,四個所述主動輪兩兩相對分別設置在所述支撐架的相對兩端,所述主動輪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所述履帶為兩個,其中一個所述履帶套設在所述支撐架一端的兩個所述主動輪上,另一個所述履帶套設在所述支撐架另一端的兩個所述主動輪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裝置還包括從動輪;所述從動輪為兩個以上,兩個以上的所述從動輪分別設置在所述主架體的相對兩端,兩個以上的所述從動輪均與所對應的所述履帶抵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破碎機,其特...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周劍波,張姝婷,
申請(專利權)人:北京歐亞機械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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