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一種出風面框、出風面框組件及風管機。出風面框包括面框主體,面框主體包括相連接的主體部分和可撕裂部分,可撕裂部分位于主體部分的端部,并設置成在被撕裂掉時使主體部分的端部構造出安裝缺口,且安裝缺口的形狀與固定板端部的形狀相匹配。對于不加裝裝飾板組件的場景,則面框主體保留可撕裂部分,有效保證面框主體安裝后的完整性和美觀性;對于加裝裝飾板組件的場景,則在面框主體上撕裂掉可撕裂部分,使得主體部分的端部構造出與固定板端部形狀相匹配的安裝缺口,從而滿足固定板先一端置于安裝缺口內進行預定位,再固定在吊頂的安裝工藝要求,有效保證裝飾板組件與出風面框更精準的配合。框更精準的配合。框更精準的配合。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出風面框、出風面框組件及風管機
[0001]本申請涉及但不限于電器設備
,具體是指一種出風面框、出風面框組件及風管機。
技術介紹
[0002]現有的風管機,其出風面框安裝在吊頂時,為了追求出風面框與吊頂的整體性,會在出風面框的兩端安裝裝飾板組件。通常裝飾板組件包括固定板和裝飾板,一般先將固定板固定在吊頂,然后再將裝飾板固定在固定板的正面。為了確保裝飾板組件與出風面框更精準的配合,通常會在出風面框的兩端設置安裝缺口,并使安裝缺口的形狀與固定板端部的形狀相匹配,固定板安裝時先一端置于安裝缺口內進行預定位,然后再通過螺釘固定在吊頂。然而,對于不加裝裝飾板組件的用戶,出風面框安裝后兩個安裝缺口暴露在外,會影響出風面框完整性和美觀性。
技術實現思路
[0003]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出風面框,不僅適用于加裝裝飾板組件的場景,還適用于不加裝裝飾板組件的場景。
[0004]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出風面框組件和一種風管機。
[0005]本技術實施例提出的出風面框,包括面框主體,所述面框主體包括相連接的主體部分和可撕裂部分,所述可撕裂部分位于所述主體部分的端部,并設置成在被撕裂掉時使所述主體部分的端部構造出安裝缺口,且所述安裝缺口的形狀與固定板端部的形狀相匹配。
[0006]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主體部分的兩端部均設有所述可撕裂部分。
[0007]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主體部分和所述可撕裂部分相連接的位置設有易破壞結構,所述可撕裂部分設置成沿所述易破壞結構被撕裂掉。
[0008]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易破壞結構位于所述面框主體的背側。
[0009]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易破壞結構包括用于減薄的凹槽。
[0010]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面框主體包括框板和連接在所述框板端部的側板,所述框板包括相連接的第一主體部分和第一可撕裂部分,所述側板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二主體部分、第二可撕裂部分和第三主體部分,所述第一可撕裂部分和所述第二可撕裂部分相連接,所述第二主體部分和所述第三主體部分均同所述第一主體部分相連接,所述主體部分包括所述第一主體部分、所述第二主體部分和所述第三主體部分,所述可撕裂部分包括第一可撕裂部分和所述第二可撕裂部分。
[0011]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面框主體還包括配合部分,所述配合部分位于所述主體部分和所述可撕裂部分之間、并設于所述主體部分,且所述配合部分設置成與所述固定板相配合連接。
[0012]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配合部分為朝向所述可撕裂部分凸設的插舌,所述
主體部分和所述可撕裂部分之間設有分隔孔,所述分隔孔分隔所述插舌和所述可撕裂部分。
[0013]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出風面框組件,包括固定板、裝飾板和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出風面框,所述裝飾板設置成與所述固定板相連接。
[0014]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出風面框的端部構造出所述安裝缺口,所述固定板的一端設于所述安裝缺口內,所述裝飾板位于所述面框主體的一側、并安裝在所述固定板的正面。
[0015]在一些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固定板設有第一插接部、第二插接部和卡接部,所述裝飾板設有插接配合部和卡接配合部,所述安裝缺口內設有配合部分,所述第一插接部與所述配合部分插接連接,所述第二插接部與所述插接配合部插接連接,所述卡接部與所述卡接配合部卡接連接。
[0016]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風管機,包括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出風面框或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出風面框組件。
[0017]本技術實施例提出的技術方案,面框主體包括相連接的主體部分和可撕裂部分,對于不加裝裝飾板組件的場景,則面框主體保留可撕裂部分,有效保證面框主體安裝后的完整性和美觀性;對于加裝裝飾板組件的場景,則在面框主體上撕裂掉可撕裂部分,使得主體部分的端部構造出與固定板端部形狀相匹配的安裝缺口,從而滿足固定板先一端置于安裝缺口內進行預定位,再固定在吊頂的安裝工藝要求,有效保證裝飾板組件與出風面框更精準的配合。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一些實施例提供的出風面框組件外露側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圖1所示出風面框組件背側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圖2中出風面框的局部結構示意圖,可撕裂部分未被撕裂掉的一端;
[0021]圖4為圖2中裝飾板組件相組裝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圖4中裝飾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6為圖4中固定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7為圖2中裝飾板組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5]圖8為圖2中裝飾板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6]圖9為圖2中固定板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7]圖10和圖11為圖2中出風面框背側的立體結構局部示意圖,可撕裂部分被撕裂掉的一端;
[0028]圖12和圖13為圖2中出風面框背側的立體結構局部示意圖,可撕裂部分未被撕裂掉的一端。
[0029]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0030]100面框主體,110主體部分,111第一主體部分,112第二主體部分,113第三主體部分,120可撕裂部分,121第一可撕裂部分,122第二可撕裂部分,130安裝缺口,140框板,150側板,160配合部分,170分隔孔,180易破壞結構,200固定板,210插孔,220第二插接部,230卡接部,240圍筋,250通槽,300裝飾板,310插接配合部,320卡接配合部,330加強筋。
具體實施方式
[0031]下面將結合本技術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技術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技術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技術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技術保護的范圍。
[0032]需要說明,本技術實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僅用于解釋在某一特定姿態(如附圖所示)下各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運動情況等,如果該特定姿態發生改變時,則該方向性指示也相應地隨之改變。
[0033]另外,在本技術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其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種該特征。在本技術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34]在本技術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連接”、“固定”等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出風面框,其特征在于,包括面框主體,所述面框主體包括相連接的主體部分和可撕裂部分,所述可撕裂部分位于所述主體部分的端部,并設置成在被撕裂掉時使所述主體部分的端部構造出安裝缺口,且所述安裝缺口的形狀與固定板端部的形狀相匹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風面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分的兩端部均設有所述可撕裂部分。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出風面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分和所述可撕裂部分相連接的位置設有易破壞結構,所述可撕裂部分設置成沿所述易破壞結構被撕裂掉。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出風面框,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破壞結構位于所述面框主體的背側。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出風面框,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破壞結構包括用于減薄的凹槽。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出風面框,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框主體包括框板和連接在所述框板端部的側板,所述框板包括相連接的第一主體部分和第一可撕裂部分,所述側板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二主體部分、第二可撕裂部分和第三主體部分,所述第一可撕裂部分和所述第二可撕裂部分相連接,所述第二主體部分和所述第三主體部分均同所述第一主體部分相連接,所述主體部分包括所述第一主體部分、所述第二主體部分和所述第三主體部分,所述可撕裂部分包括第一可撕裂部分和所述第二可撕裂部分。7.根據權...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代帥,李玉獅,
申請(專利權)人:美的集團武漢暖通設備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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