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及支承方法,包括位于上部的蓋板以及下部的底板,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還連接有可折疊的擋板,所述蓋板與踏板之間設置有兩排剪叉臂,所述剪叉臂通過滑槽與所述蓋板以及底板相連接,所述剪叉臂的一端與所述滑槽相固定,另一端能夠沿著所述滑槽滑動,通過所述剪叉臂沿所述滑槽來改變所述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的距離,所述擋板的外表面設置有多個機械爪,所述擋板的內表面中部設置有液壓系統,通過所述液壓系統將所述機械爪壓入墻面內部進而對墻面進行固定支承。面進行固定支承。面進行固定支承。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及支撐方法
[0001]本專利技術屬于墻面固定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
技術介紹
[0002]隨著消防部隊承擔的搶險救援任務環境日益復雜化,消防隊員在實戰中經常面臨著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有人員被困梯子達不到高度、云梯車不能停靠時使用,消防電梯和樓梯間不能使用或火勢過大不便返回,且經常難以找到或者沒有可靠的救援支點的情況,從而給救援工作帶來困難。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設計提供了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解決了消防人員難以找到或者沒有可靠的救援支點的情況,從而給救援工作帶來困難的問題。現有的墻體固定結構參見中國技術專利CN215483797U,其通過絲桿升降機以及搖把進行高度調節,結構較為復雜,本身裝置自重較重,不易于在消防救援時進行攜帶。
技術實現思路
[0003]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在消防救援的時候對墻體進行固定是需要固定裝置輕便易攜帶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包括位于上部的蓋板以及下部的底板,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還連接有可折疊的擋板,所述蓋板與踏板之間設置有兩排剪叉臂,所述剪叉臂通過滑槽與所述蓋板以及底板相連接,所述剪叉臂的一端與所述滑槽相固定,另一端能夠沿著所述滑槽滑動,通過所述剪叉臂沿所述滑槽來改變所述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的距離,所述擋板的外表面設置有多個機械爪,所述擋板的內表面中部設置有液壓系統,通過所述液壓系統將所述機械爪壓入墻面內部進而對墻面進行固定支承。
[0005]優選地,所述底板處設置有一踏板,所述蓋板上表面設置有一把手。
[0006]優選地,所述液壓系統包括液壓缸、握桿基座以及握桿;所述握桿基座與所述液壓缸相連,所述握桿設置在握桿基座上,所述握桿與所述握桿基座的連接處能夠沿垂直于所述擋板的方向壓入握桿基座從而帶動所述液壓缸將所述機械爪壓入墻體。
[0007]優選地,所述液壓系統還包括液壓桿和液壓泵,所述液壓泵通過液壓桿與液壓缸相連,所述液壓泵連接至所述剪叉臂,所述握桿能夠繞著所述握桿基座進行旋轉,通過所述握桿進行旋轉帶動所述液壓桿移動進而帶動所述剪叉臂在滑槽內移動,從而改變所述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的距離。
[0008]優選地,所述蓋板為L型板,所述L型板的側部均設有卡鉤。
[0009]優選地,所述底板端部還設有鎖扣,通過所述鎖扣將底板與地面進行固定。
[0010]一種基于如上所述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的支承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0011]S1、開始使用時,在墻面直角處的位置,把底板與地面進行固定;
[0012]S2、轉動握桿帶動剪叉臂在滑槽內滑動,抬升所述支承裝置的高度,展開所述擋板;
[0013]S3、沿垂直于所述擋板的方向擠壓所述握桿與所述握桿基座的連接處使其壓入握桿基座從而帶動所述液壓缸將所述機械爪壓入墻體從而對墻面進行固定支承。
[0014]本專利技術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專利技術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在液壓系統壓力的作用下,帶動機械爪固定在墻面上,從而進一步加強了支點的穩定性,同時也為了消防人員救援帶來了方便。本專利技術通過剪叉臂在花草進行移動的方式對該支承裝置的高度進行調節,相對與現有技術中的升降裝置來說輕便易攜帶方便消防人員進行救援。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專利技術實施方式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專利技術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第一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0016]圖1為本專利技術的立體示意圖1;
[0017]圖2為本專利技術的立體示意圖2;
[0018]圖3為本專利技術的立體示意圖3。
[0019]圖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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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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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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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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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叉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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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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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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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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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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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桿基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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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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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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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鉤;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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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推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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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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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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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板;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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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爪。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使本專利技術實施方式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專利技術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專利技術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是本專利技術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基于本專利技術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第一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專利技術保護的范圍。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專利技術的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專利技術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專利技術的選定實施方式。基于本專利技術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第一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專利技術保護的范圍。
[0021]在本專利技術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專利技術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設備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技術的限制。
[0022]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專利技術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23]在本專利技術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第一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專利技術中的具體含義。
[0024]在本專利技術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上部的蓋板以及下部的底板,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還連接有可折疊的擋板,所述蓋板與踏板之間設置有兩排剪叉臂,所述剪叉臂通過滑槽與所述蓋板以及底板相連接,所述剪叉臂的一端與所述滑槽相固定,另一端能夠沿著所述滑槽滑動,通過所述剪叉臂沿所述滑槽來改變所述所述蓋板和底板之間的距離,所述擋板的外表面設置有多個機械爪,所述擋板的內表面中部設置有液壓系統,通過所述液壓系統將所述機械爪壓入墻面內部進而對墻面進行固定支承。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處設置有一踏板,所述蓋板上表面設置有一把手。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壓系統包括液壓缸、握桿基座以及握桿;所述握桿基座與所述液壓缸相連,所述握桿設置在握桿基座上,所述握桿與所述握桿基座的連接處能夠沿垂直于所述擋板的方向壓入握桿基座從而帶動所述液壓缸將所述機械爪壓入墻體。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消防救援的墻面固定支承裝置...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陳剛,林旭,吳書藝,巫立成,邱偉,
申請(專利權)人:三明學院,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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