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包括鏡片主體,所述鏡片主體設置有四個區域,所述四個區域包括用于提供屈光力的第一區域、用于抑制近視發展的第二區域、用于提供漸進光度變化的第三區域和第四區域;本發明專利技術結構簡單,設計合理,第一區域具有將像聚焦在眼睛的視網膜上同時矯正屈光不正的功能,第二區域具有限制像聚焦功能,第三區域具有擴大視野視物更清晰的功能,在視遠辨別通過第一區域形成物體的像的同時,通過第二區域限制在視網膜前方或后方成像,抑制或至少減緩近視與遠視的發展,在視近時通過第三區域,視物更清晰,且能夠抑制或至少減緩眼球屈光不正的發展。少減緩眼球屈光不正的發展。少減緩眼球屈光不正的發展。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
[0001]本專利技術涉及鏡片
,具體為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
技術介紹
[0002]眼睛的近視的特征為眼睛將遠處的物體聚焦在其視網膜前方,眼睛的遠視的特征為眼睛將遠處的物體聚焦在其視網膜后方。通常使用凹透鏡矯正近視,并且通常使用凸透鏡矯正遠視;在使用常規單光光學鏡片矯正近視時,圖像中心部位透射在視網膜上,但其周邊部位卻透射在視網膜的后方,從而誘導眼球往視網膜后方的位置生長,眼軸增長,眼睛的屈光狀態向近視加深發展;在使用常規單光光學鏡片矯正遠視眼時,圖像中心部位透射在視網膜上,但其周邊部位卻透射在視網膜的前方,從而誘導眼球往視網膜前方的位置生長,眼軸變短,眼睛的屈光狀態向遠視加深發展。
[0003]現有技術的不足:
[0004]目前通過專利檢索發現,對于視力防控鏡片,國外專利有日本特許第44891249公報中描述的鏡片,為同心菲涅耳多焦點鏡片,國內的專利有CN104678572B和CN11390809A等,該類專利普遍通過第一區域矯正視力屈光不正,并通過第二區域向第一區域增加正屈光力或負的屈光力來使圖像周邊部位透射在視網膜的前方或后方,從而具有抑制或至少減緩近視或遠視的發展的功能,上述鏡片存在存在看近時視物不夠清晰,不方便,不利于視力防控鏡片的推廣和普及。
技術實現思路
[0005]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以解決上述
技術介紹
中提出的問題。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包括鏡片主體,所述鏡片主體設置有四個區域,所述四個區域包括用于提供屈光力的第一區域、用于抑制近視發展的第二區域、用于提供漸進光度變化的第三區域和第四區域。
[0007]優選的,所述第一區域設置為所述鏡片主體中心對稱的屈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設置于所述鏡片主體的前表面或者后表面。
[0008]優選的,所述第二區域設置有若干個分散排布的凹坑為離焦區域,所述第二區域設置于所述鏡片主體的前表面。
[0009]優選的,所述第三區域設置為近用區域,并且所述第三區域設置為漸進光度變化的屈光區域,所述第三區域設置于所述鏡片主體的前表面或者后表面。
[0010]優選的,所述第一區域的直徑范圍為5.5~20mm,所述第一區域的形狀設置于圓形狀、貝殼形狀、三角形狀、正方形狀和正六邊形狀等。
[0011]優選的,所述第二區域設置為半包圍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二區域的形狀設置為不完整的圓形狀、正方形狀和正六邊形狀等。
[0012]優選的,所述第二區域中的所述凹坑的直徑范圍為0.1~2.4mm,所述第二區域中
的所述凹坑相鄰之間的間距為0.3~2.8mm。
[0013]優選的,所述第三區域的附加光范圍設置為+0.25~+4.00。
[0014]優選的,所述第四區域為所述鏡片主體的邊緣區域。
[0015]優選的,所述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和第三區域設置為可在所述鏡片主體內于任意方向平移運行。
[001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專利技術的有益效果是:
[0017]該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通過設置有用于提供屈光力的第一區域、用于抑制近視發展的第二區域,用于提供漸進光度變化的第三區域和第四區域,第一區域具有將像聚焦在眼睛的視網膜上同時矯正屈光不正的功能,第二區域具有限制像聚焦功能,第三區域具有擴大視野視物更清晰的功能,在視遠辨別通過第一區域形成物體的像的同時,通過第二區域限制在視網膜前方或后方成像,抑制或至少減緩近視與遠視的發展,在視近時通過第三區域,視物更清晰,且能夠抑制或至少減緩眼球屈光不正的發展。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專利技術的整體示意圖;
[0019]圖2為本專利技術的另一種整體示意圖;
[0020]圖3為本專利技術的另一種整體示意圖。
[0021]圖中:110、鏡片主體;111、第一區域;112、第二區域;113、第三區域;114、第四區域;120、凹坑。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專利技術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專利技術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專利技術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專利技術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專利技術保護的范圍。
[0023]在本專利技術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專利技術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設備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技術的限制。
[0024]在本專利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連接”、“設置”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連、設置,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設置,或一體的連接、設置。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專利中的具體含義。
[0025]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專利技術的描述中,“若干”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26]實施例
[0027]請參閱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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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示,本專利技術提供的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技術方案:包括鏡片主體110,鏡片主體110設置有四個區域,四個區域包括用于提供屈光力的第一區域111、用于抑制近視發展的第二區域112,用于提供漸進光度變化的第三區域113和第四區域114,第一區域111設置為鏡片主體110中心對稱的屈光區域,形成規則區域,具有矯正近視功能的屈光力,第一區域111設置于鏡片主體110的前表面或者后表面,第二區域112含有分散排布的若干個凹坑120的離焦區域,能夠降低視網膜成像的對比度,抑制眼睛的近視發展,第二區域112設置于鏡片主體110的前表面,第三區域113設置為近用區域,并且第三區域113是漸進光度變化的屈光區域,使得視物更加清晰,視野更加廣闊,同時能夠抑制或者減少眼球屈光不正的發展,第三區域113設置于鏡片主體110的前表面或者后表面,第三區域113中漸進光度的變化的屈光設計可以是內漸進設計,也可以是外漸進設計等其他能夠在鏡片主體110上增加下加光的設計,第四區域114為鏡片主體110的邊緣區域,并且第一區域111、第二區域112和第三區域113可在鏡片主體110內于任意方向平移運行,第一區域111具有將像聚焦在眼睛的視網膜上同時矯正屈光不正的功能,第二區域112具有限制像聚焦功能,第三區域113具有擴大視野視物更清晰的功能,在視遠辨別通過第一區域111形成物體的像的同時,通過第二區域112限制在視網膜前方或后方成像,抑制或至少減緩近視與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包括鏡片主體(110),其特征在于:所述鏡片主體(110)設置有四個區域,所述四個區域包括用于提供屈光力的第一區域(111)、用于抑制近視發展的第二區域(112)、用于提供漸進光度變化的第三區域(113)和第四區域(114)。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域(111)設置為所述鏡片主體(110)中心對稱的屈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111)設置于所述鏡片主體(110)的前表面或者后表面。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區域(112)設置有若干個分散排布的凹坑(120)為離焦區域,所述第二區域(112)設置于所述鏡片主體(110)的前表面。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區域(113)設置為近用區域,并且所述第三區域(113)設置為漸進光度變化的屈光區域,所述第三區域(113)設置于所述鏡片主體(110)的前表面或者后表面。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近視防控眼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域(111)的直...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嚴清波,王傳寶,樊紅彬,
申請(專利權)人:上海康耐特光學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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