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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xiàn)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屬于無人機,具體為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
技術介紹
1、在某些不利于消防員到達的場合,比如高樓、森林大火、化學品倉庫等,為了避免人員傷亡、提高滅火效能,開始逐步應用滅火無人機(滅火彈)快速布撒滅火粉(劑)的新型滅火方式,但現(xiàn)有的滅火無人機往往采取飛行到火源上方時,采取撞擊或自爆的方式釋放滅火干粉,導致昂貴的無人機只能一次性使用,使用成本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無人機在消防作業(yè)中的應用,其次,撞擊自爆通常需要使用火工品爆炸,存在二次火災的風險,并且火工品的儲存運輸也存在較大的風險,不利于推廣,為此,我們提出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針對上述情況,為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本專利技術提供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有效的解決了現(xiàn)有的滅火無人機往往采取飛行到火源上方時,采取撞擊或自爆的方式釋放滅火干粉,導致昂貴的無人機只能一次性使用,使用成本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無人機在消防作業(yè)中的應用,其次,撞擊自爆通常需要使用火工品爆炸,存在二次火災的風險,并且火工品的儲存運輸也存在較大的風險,不利于推廣的問題。
2、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包括折疊機翼組件、電控艙體組件、x尾翼組件、折疊槳組件、控制組件和機體,所述控制組件設置在機體的前部,所述電控艙體組件設置在機體的下方,所述折疊機翼組件設置在機體的上部,所述x尾翼組件設置在機體的
3、所述折疊機翼組件包括支架和壓縮空氣動力總成,所述支架本體的中部呈滑槽設置,所述支架的內腔安裝有氣缸,所述支架的頂部后側通過兩組轉軸分別轉動設置有兩組機翼,所述氣缸的輸出端后側固定設置有第一滑塊,所述第一滑塊位于滑槽內,所述第一滑塊位于兩組機翼的前側與兩組機翼接觸但無壓力,所述第一滑塊的頂部貫穿滑槽并連接有限位塊,所述氣缸與壓縮空氣動力總成相連通,兩組所述機翼的頂部均安裝有安裝柱,兩組所述安裝柱之間固定連接復位彈簧,所述支架的頂部安裝有橡膠緩沖塊,所述橡膠緩沖塊位于兩組所述機翼的之間。
4、優(yōu)選的,所述電控艙體組件包括滅火粉倉,所述支架固定設置在滅火粉倉的頂部,所述滅火粉倉的底部開口處鉸接有兩組倉門,所述滅火粉倉的左右兩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導軌,兩組所述導軌的相對側均通過第二轉軸轉動設置有兩組卡塊,兩組所述卡塊之間卡接有第二滑塊,兩組所述第二滑塊的相背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第三轉軸,所述第三轉軸貫穿導軌的內腔并轉動連接有一組連接板,兩組所述連接板遠離第二滑塊一端分別與兩組倉門相鉸接,兩組所述卡塊之間固定設置有作用彈簧,兩組所述卡塊的相對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電磁鐵。
5、優(yōu)選的,所述x尾翼組件包括四組舵機,四組所述舵機的輸出端均固定設置有一組舵機搖臂,四組所述舵機搖臂的外側均轉動設置有一組連桿,四組所述連桿的外側均轉動設置有一組舵軸搖臂,四組所述舵軸搖臂的外側均轉動設置有一組x尾翼。
6、優(yōu)選的,所述折疊槳組件包括推進電機,所述推進電機的輸出端后側固定設置有槳夾,所述槳夾的內腔轉動兩組設置有兩組槳葉。
7、優(yōu)選的,所述控制組件包括機頭,所述機頭的前側設置有攝像頭,所述機頭的內腔安放有攝像頭、蓄電池、控制器和信號收發(fā)器,所述機頭的底部鑲嵌有充電接頭,所述機頭設置在機體的前側。
8、優(yōu)選的,所述機體的底部開設有安裝腔,所述安裝腔的網機尾側分別開設有滅火粉倉、壓縮氣瓶、舵機和推進電機均固定設置在安裝腔內,所述機體的左右兩側均開設有避讓槽,所述避讓槽與安裝腔相連通,所述機翼轉動設置在避讓槽內,所述倉門的底部與機體的底部相平齊,所述x尾翼轉動設置在機體的外側,所述x尾翼的連接軸貫穿機體的外側與舵軸搖臂相連接,所述推進電機的輸出軸貫穿機體的后側與槳夾相連接。
9、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專利技術的有益效果是:
10、1、低成本,利用實時視頻、由地面的人工操作進行控制,避免了昂貴的識別系統(tǒng)和控制系統(tǒng),降低了生產成本;可回收重復利用,極大地降低了使用成本;
11、2、發(fā)射方式多樣,由于采取了折疊機翼,可以通過管狀發(fā)射器發(fā)射,也可以通過飛機、直升機掛載發(fā)射,也可以通過地面彈射器發(fā)射;應急狀態(tài)下可以人工投擲,回收方式簡單,在地面架設回收網,需要回收時無人機在完成滅火任務后返航至回收網上面,落在回收網上即可實現(xiàn)回收。
12、3、創(chuàng)新的運用了x尾翼作為無人機的控制舵面,由于折疊機翼的結構特點,不方便在機翼上安裝副翼,因此利用四組x布局的尾翼對無人機的俯仰、滾轉和偏航進行控制。x尾翼相比較傳統(tǒng)的無人機采用的十字尾翼、t尾翼、h尾翼或v尾翼相比,在舵面面積相等情況下,比后者有更高的舵效,有利于縮小尾翼尺寸。四組尾翼聯(lián)合控制可以提高無人機的機動性能。
13、4、儲存運輸方便安全,本無人機采取折疊機翼、折疊螺旋槳和x尾翼結構,機身正面截面為規(guī)則的正方形,折疊收攏后,機翼、螺旋槳和尾翼均不超出機體正面截面的投影范圍,方便儲存運輸;并且無人機不含有火工品,儲存運輸過程中不存在爆炸風險。
14、5、利用壓縮空氣作為機翼展開和滅火粉噴射動力,沒有火工品,使用時在指定位置給壓縮空氣瓶充氣到設計氣壓后即可使用,儲存運輸時安全可靠,且在作業(yè)時沒有引起二次火災的風險,動力來源使用鎳氫電池,遇到高溫時不會燃燒爆炸,安全可靠,機翼展開速度快,完成展開時間在1-2s內,有利發(fā)射后無人機飛行的穩(wěn)定。
15、6、重復利用簡單方便,回收無人機后,將滅火干粉重新裝入滅火粉倉,關閉倉門,將機翼折疊收攏,對壓縮氣瓶進行充氣即可完成,可以在火災現(xiàn)場進行重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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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包括折疊機翼組件(100)、電控艙體組件(200)、X尾翼組件(300)、折疊槳組件(400)、控制組件(500)和機體(600),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件(500)設置在機體(600)的前部,所述電控艙體組件(200)設置在機體(600)的下方,所述折疊機翼組件(100)設置在機體(600)的上部,所述X尾翼組件(300)設置在機體(600)的尾部外側,所述折疊槳組件(400)設置在機體(600)的后側尾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控艙體組件(200)包括滅火粉倉(21),所述支架(12)固定設置在滅火粉倉(21)的頂部,所述滅火粉倉(21)的底部開口處鉸接有兩組倉門(2),所述滅火粉倉(21)的左右兩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導軌(26),兩組所述導軌(26)的相對側均通過第二轉軸轉動設置有兩組卡塊(22),兩組所述卡塊(22)之間卡接有第二滑塊(23),兩組所述第二滑塊(23)的相背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第三轉軸,所述第三轉軸貫穿導軌(26)的內腔并轉動連接有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X尾翼組件(300)包括四組舵機(3),四組所述舵機(3)的輸出端均固定設置有一組舵機搖臂(31),四組所述舵機搖臂(31)的外側均轉動設置有一組連桿(32),四組所述連桿(32)的外側均轉動設置有一組舵軸搖臂(33),四組所述舵軸搖臂(33)的外側均轉動設置有一組X尾翼(34)。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槳組件(400)包括推進電機(4),所述推進電機(4)的輸出端后側固定設置有槳夾(41),所述槳夾(41)的內腔轉動兩組設置有兩組槳葉(42)。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件(500)包括機頭(5),所述機頭(5)的前側設置有攝像頭(51),所述機頭(5)的內腔安放有攝像頭(51)、蓄電池(52)、控制器(53)和信號收發(fā)器(54),所述機頭(5)的底部鑲嵌有充電接頭(55),所述機頭(5)設置在機體(600)的前側。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600)的底部開設有安裝腔,所述安裝腔的網機尾側分別開設有滅火粉倉(21)、壓縮氣瓶、舵機(3)和推進電機(4)均固定設置在安裝腔內,所述機體(600)的左右兩側均開設有避讓槽,所述避讓槽與安裝腔相連通,所述機翼(15)轉動設置在避讓槽內,所述倉門(2)的底部與機體(600)的底部相平齊,所述X尾翼(34)轉動設置在機體(600)的外側,所述X尾翼(34)的連接軸貫穿機體(600)的外側與舵軸搖臂(33)相連接,所述推進電機(4)的輸出軸貫穿機體(600)的后側與槳夾(41)相連接。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包括折疊機翼組件(100)、電控艙體組件(200)、x尾翼組件(300)、折疊槳組件(400)、控制組件(500)和機體(600),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件(500)設置在機體(600)的前部,所述電控艙體組件(200)設置在機體(600)的下方,所述折疊機翼組件(100)設置在機體(600)的上部,所述x尾翼組件(300)設置在機體(600)的尾部外側,所述折疊槳組件(400)設置在機體(600)的后側尾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控艙體組件(200)包括滅火粉倉(21),所述支架(12)固定設置在滅火粉倉(21)的頂部,所述滅火粉倉(21)的底部開口處鉸接有兩組倉門(2),所述滅火粉倉(21)的左右兩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導軌(26),兩組所述導軌(26)的相對側均通過第二轉軸轉動設置有兩組卡塊(22),兩組所述卡塊(22)之間卡接有第二滑塊(23),兩組所述第二滑塊(23)的相背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第三轉軸,所述第三轉軸貫穿導軌(26)的內腔并轉動連接有一組連接板(27),兩組所述連接板(27)遠離第二滑塊(23)一端分別與兩組倉門(2)相鉸接,兩組所述卡塊(22)之間固定設置有作用彈簧(24),兩組所述卡塊(22)的相對側均固定設置有一組電磁鐵(25)。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回收使用的折疊機翼的動力滅火無人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x尾翼組件(300)包括四組舵機(3),四組所述舵機(3)的輸出端均固定設置有一組舵機搖臂...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fā)人員:張紅山,謝正瑞,張哲源,
申請(專利權)人:上海語之光智能科技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類型:發(fā)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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