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電動車,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車踏板和電動車。
技術介紹
1、現有電動車踏板中,腳踏板、后左右擱腳等塑件都是使用業內慣用的多個分件拼接安裝的形式,安裝在車架上。分件繁多,所用制造模具多,進而增加了模具使用成本,造成成本浪費;此外,任意兩分件之間,以及車架與分件之間均采用螺栓固定連接,不僅組裝過程繁瑣,且組裝效率低,降低了產品市竟爭力。
技術實現思路
1、本技術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電動車踏板和電動車,以解決現有電動車踏板存在的分件繁多,不僅模具使用成本高,而且組裝過程繁瑣,組裝效率低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技術提供了如下方案:
3、本技術提供一種電動車踏板,包括:
4、車架;
5、左邊條和右邊條,分別設置于所述車架的左右兩側;
6、底托,設置于所述車架下方,并與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相連;
7、左擱腳內襯和右擱腳內襯,分別設置于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的后端,且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之間通過中心罩相連,所述中心罩與所述左擱腳內襯之間、所述中心罩與所述右擱腳內襯之間、所述左擱腳內襯與所述左邊條之間以及所述右擱腳內襯與所述右邊條之間均通過螺紋桿件相連;
8、左擱腳和右擱腳,分別卡裝于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的對應位置處;
9、腳踏板,設置于所述車架上方,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邊條、所述右邊條、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卡接,所述腳踏板與所述中心罩通過所述螺紋桿件相連
10、可選的,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邊條、所述右邊條通過第一卡扣結構卡接,所述第一卡扣結構包括第一卡扣和與所述第一卡扣適配的第一卡扣槽,所述第一卡扣和所述第一卡扣槽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腳踏板上,另一者設置于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上。
11、可選的,所述腳踏板上設置所述第一卡扣,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上設置所述第一卡扣槽。
12、可選的,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擱腳內襯、所述右擱腳內襯通過第二卡扣結構卡接,所述第二卡扣結構包括第二卡扣和與所述第二卡扣適配的第二卡扣槽,所述第二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扣槽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腳踏板上,另一者設置于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
13、可選的,所述腳踏板上設置所述第二卡扣,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設置所述第二卡扣槽。
14、可選的,所述左邊條、所述左擱腳內襯、所述中心罩、所述右擱腳內襯以及所述右邊條圍合形成一殼腔,連接于所述中心罩與所述左擱腳內襯之間、所述中心罩與所述右擱腳內襯之間、所述左擱腳內襯與所述左邊條之間以及所述右擱腳內襯與所述右邊條之間的所述螺紋桿件均位于所述殼腔內部。
15、可選的,所述螺紋桿件為螺釘或螺栓。
16、可選的,所述左擱腳和所述右擱腳為一體成型件;所述左擱腳和所述右擱腳上設置有第三卡扣,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均設置有與所述第三卡扣適配的第三卡扣槽。
17、可選的,所述底托通過螺釘與所述左邊條、所述右邊條相連;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通過螺釘與所述車架相連。
18、本技術還提出一種電動車,包括如上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踏板。
19、本技術相對于現有技術取得了以下技術效果:
20、本技術提出的電動車踏板,包括車架、左邊條、右邊條、底托、左擱腳內襯、右擱腳內襯、左擱腳、右擱腳和腳踏板,相比現有技術,減少了分件數量,進而可減少生產需要的模具數量,降低電動車踏板的制造成本,從而產生較大經濟收益,提高了產品市竟爭力。
21、此外,電動車踏板采用螺釘內置連接配合卡接的方式進行裝配,不僅使腳踏板、左右擱腳等裝配安裝便捷,而且有效減少了踏板表面螺釘的安裝數量,在保障裝配穩定可靠的前提下,保證了電動車踏板整體的外觀商品性美觀以及一體性的豪華感,電動車踏板外觀整體性得到了大幅提升。
22、此外,本技術還提出一種電動車,包含上述的電動車踏板,包含電動車踏板的全部特點,在此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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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邊條、所述右邊條通過第一卡扣結構卡接,所述第一卡扣結構包括第一卡扣和與所述第一卡扣適配的第一卡扣槽,所述第一卡扣和所述第一卡扣槽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腳踏板上,另一者設置于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上設置所述第一卡扣,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上設置所述第一卡扣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擱腳內襯、所述右擱腳內襯通過第二卡扣結構卡接,所述第二卡扣結構包括第二卡扣和與所述第二卡扣適配的第二卡扣槽,所述第二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扣槽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腳踏板上,另一者設置于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上設置所述第二卡扣,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設置所述第二卡扣槽。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左邊條、所述左擱腳內襯、所述中心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桿件為螺釘或螺栓。
8.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擱腳和所述右擱腳為一體成型件;所述左擱腳和所述右擱腳上設置有第三卡扣,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均設置有與所述第三卡扣適配的第三卡扣槽。
9.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托通過螺釘與所述左邊條、所述右邊條相連;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通過螺釘與所述車架相連。
10.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踏板。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邊條、所述右邊條通過第一卡扣結構卡接,所述第一卡扣結構包括第一卡扣和與所述第一卡扣適配的第一卡扣槽,所述第一卡扣和所述第一卡扣槽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腳踏板上,另一者設置于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上設置所述第一卡扣,所述左邊條和所述右邊條上設置所述第一卡扣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與所述左擱腳內襯、所述右擱腳內襯通過第二卡扣結構卡接,所述第二卡扣結構包括第二卡扣和與所述第二卡扣適配的第二卡扣槽,所述第二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扣槽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腳踏板上,另一者設置于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上設置所述第二卡扣,所述左擱腳內襯和所述右擱腳內襯上設置所述第二卡扣槽。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陳根龍,白永帥,羅嘉禹,
申請(專利權)人:江蘇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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