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車輛零部件,具體涉及一種車輛門檻密封結構,車輛的門檻組件和車輛。
技術介紹
1、汽車涉水深度是指汽車所能通過的最深水域,也是安全深度。涉水線以下及發動機艙的區域稱為濕區,相對的把安裝在駕駛室、乘員室、行李艙內等部位的電線束不需做特殊防水防護處理的區域稱為干區。為提高整車的涉水通過性和整車安全性,在進行電氣系統設計時應充分考慮整車的涉水深度,并將整車關鍵的電器件布置在干區。基于現行的車輛干濕區劃分要求,車輛的a柱空腔屬于干區,考慮到車輛的防水性和安全性要求,需要嚴格靜止a柱空腔有水進入。
2、在現有技術中,為了盡可能的提高車輛的側碰能力,往往將門檻的頂邊設置為中間高,左右兩邊低(即門檻y向的中間高,兩邊低)的脊形結構。然而,囿于車輛的制造成本和制造工藝,設置在門檻的頂邊上的a柱內板的搭接邊無法翻邊,使得a柱內板無法與門檻的頂板完全貼合,導致二者中間存在約2mm的間隙,由此容易導致用戶在使用車輛時水從該間隙進入到a柱內板和a柱外板組成的a柱空腔內,危及行車安全。
3、而在現有的解決方案中,主要依靠通過在該間隙涂覆密封膠(pvc膠)的方式來實現門檻與a柱內板的密封,但是考慮到涂覆密封膠依然存在失效的風險,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密封性的要求。
技術實現思路
1、本技術提供一種車輛門檻密封結構,車輛的門檻組件和車輛,以解決a柱內板和門檻的密封差的技術問題。
2、本技術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車輛門檻密封結構,設置在由a柱內板和a柱外板組成的a柱空腔前端,所
3、包括門檻貼合面,內板貼合面和外板貼合面,所述內板貼合面和所述外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的上方,所述內板貼合面與所述a柱內板的搭接面貼合固定,所述外板貼合面與所述a柱外板貼合固定,所述門檻貼合面與所述車輛門檻貼合固定,用以保證所述a柱空腔前端完全密封。
4、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內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靠后的長邊上,所述外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靠外的短邊上。
5、本技術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車輛的門檻組件,包括車輛門檻和本技術第一方面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所述車輛門檻的門檻頂邊為一個中間高,兩邊低的脊形邊,所述門檻頂邊包括第一翻邊和第二翻邊,所述第一翻邊設置在所述第二翻邊的內側,所述第一翻邊的外側高,內側低,所述第二翻邊的外側低,內側高,其中
6、所述門檻貼合面包括與所述門檻頂邊的第一翻邊和第二翻邊分別對應貼合的第三翻邊和第四翻邊。
7、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三翻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翻邊,所述第四翻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二翻邊,用以使得所述車輛門檻的門檻頂邊能夠與所述a柱外板和下車體總成連接。
8、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a柱外板分別與所述a柱內板的搭接面的外邊,所述門檻密封結構的外板貼合面,門檻外邊和所述車輛門檻的部分門檻頂邊膠粘固定連接。
9、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翻邊的傾斜程度小于所述第二翻邊的傾斜程度,所述第一翻邊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翻邊的傾斜程度,用以提高車輛的側碰強度。
10、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車輛門檻包括第一腔,第二腔,第三腔,第四腔和第五腔,所述第一腔,第二腔和第三腔大致平行設置,所述第四腔設置在所述第二腔和第三腔的下側,所述第五腔設置在所述第一腔和所述第二腔的下側,所述第二腔的外側設置有第一腔,內側設置有第三腔,其中
11、所述第五腔為朝向第四腔凸起的多面體結構,所述第五腔在上下方向的長度大于所述第四腔的長度,用以提高所述車輛的碰撞吸收能量。
12、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腔的下底邊與所述第二翻邊的傾斜方向相反,所述第二腔和第三腔的下底邊與所述第一翻邊的傾斜方向相反,所述第二腔與所述第一腔的接觸邊的邊長大于所述第二腔與所述第三腔的接觸邊的邊長。
13、可選的,在本技術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車輛還包括側圍外板,所述側圍外板設置在所述a柱外板的外側,并與所處a柱外板膠粘固定。
14、本申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車輛,包括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或者包括第二方面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
15、本技術的有益效果為:
16、通過設置門檻密封結構,并將內板貼合面和所述外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的上方,所述內板貼合面與所述a柱內板的搭接面貼合固定,所述外板貼合面與所述a柱外板貼合固定,所述門檻貼合面與所述車輛門檻貼合固定,用以保證所述a柱空腔前端完全密封,能夠很好的解決a柱內板與車輛門檻由于a柱內板制造工藝帶來的無法緊密貼合的問題,進而保證a柱空腔的絕對密封,滿足車輛的密封性和安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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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車輛門檻密封結構,設置在由A柱內板和A柱外板組成的A柱空腔前端,所述A柱內板前端設有用于與所述A柱外板固定連接的搭接面,所述A柱內板和所述A柱外板設置在車輛門檻上,其特征在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靠后的長邊上,所述外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靠外的短邊上。
3.一種車輛的門檻組件,設置在車輛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門檻和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所述車輛門檻的門檻頂邊為一個中間高,兩邊低的脊形邊,所述門檻頂邊包括第一翻邊和第二翻邊,所述第一翻邊設置在所述第二翻邊的內側,所述第一翻邊的外側高,內側低,所述第二翻邊的外側低,內側高,其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翻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翻邊,所述第四翻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二翻邊,用以使得所述車輛門檻的門檻頂邊能夠與所述A柱外板和下車體總成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外板分別與所述A柱內板的搭接面的外邊,所述門檻密封結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翻邊的傾斜程度小于所述第二翻邊的傾斜程度,所述第一翻邊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翻邊的傾斜程度,用以提高車輛的側碰強度。
7.根據權利要求3-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門檻包括第一腔,第二腔,第三腔,第四腔和第五腔,所述第一腔,第二腔和第三腔大致平行設置,所述第四腔設置在所述第二腔和第三腔的下側,所述第五腔設置在所述第一腔和所述第二腔的下側,所述第二腔的外側設置有第一腔,內側設置有第三腔,其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的下底邊與所述第二翻邊的傾斜方向相反,所述第二腔和第三腔的下底邊與所述第一翻邊的傾斜方向相反,所述第二腔與所述第一腔的接觸邊的邊長大于所述第二腔與所述第三腔的接觸邊的邊長。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還包括側圍外板,所述側圍外板設置在所述A柱外板的外側,并與所處A柱外板膠粘固定。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或者包括權利要求3-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車輛門檻密封結構,設置在由a柱內板和a柱外板組成的a柱空腔前端,所述a柱內板前端設有用于與所述a柱外板固定連接的搭接面,所述a柱內板和所述a柱外板設置在車輛門檻上,其特征在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靠后的長邊上,所述外板貼合面固定設置在所述門檻貼合面靠外的短邊上。
3.一種車輛的門檻組件,設置在車輛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門檻和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門檻密封結構,所述車輛門檻的門檻頂邊為一個中間高,兩邊低的脊形邊,所述門檻頂邊包括第一翻邊和第二翻邊,所述第一翻邊設置在所述第二翻邊的內側,所述第一翻邊的外側高,內側低,所述第二翻邊的外側低,內側高,其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翻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翻邊,所述第四翻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二翻邊,用以使得所述車輛門檻的門檻頂邊能夠與所述a柱外板和下車體總成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門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外板分別與所述a柱內板的搭接面的外邊,所述門檻密封結構的外板貼合面,門檻外邊和所述車輛門檻的部分門檻頂邊膠粘固定連接...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李繼威,蔣晨,閔繼超,趙研,周東峰,彭榮華,
申請(專利權)人:智己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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