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路政施工,尤其是涉及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
技術介紹
1、無障礙路面是設置有盲道以及小坡度路面等方便盲障以及殘障人士進行通行的路面,其能夠對盲障以及殘障人士的出行帶來極大的便利。
2、盲道通常是采用具有凸起結構的地磚鋪設而成,盲障人士能夠通過腳底的壓強感知來確保自己在盲道上行走。
3、但是現有技術中的盲道的寬度尺寸往往比較小,常用規格為30cm的方形磚進行鋪設,且一些盲道在鋪設時其岔路口處也只是用一塊方形磚進行鋪設,這就使得盲障人士如果步幅較大就容易錯過盲道的岔路口,從而對盲障人士的出行帶來不便。
4、有鑒于此需要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改善盲障人士步幅較大容易錯過盲道的岔路口的問題,本申請提供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
2、本申請所提供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包括盲道磚本體以及導向條,所述導向條包括直行導向條、左轉導向條和右轉導向條,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所述右轉導向條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傾斜相交,且所述左轉導向條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轉向點的一端向左傾斜,所述右轉導向條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轉向點的一端向右傾斜。
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盲道磚本體上設置左轉導向條和/或右轉導向條能夠對盲障人士起到提醒的作用,能夠提醒盲障人士前方盲道會有岔路口或者轉向點,以能夠方便盲障人士及時減緩行進腳步,從而能夠有更多的注
4、進一步地,所述盲道磚本體沿垂直于盲道的延伸方向劃分有兩個識別區,各所述識別區中均設有所述直行導向條以及相應的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或所述右轉導向條,且所述左轉導向條設于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左側,所述右轉導向條設于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右側。
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盲障人士的腳踩在盲道上時,能夠更加容易的踩到左轉導向條和/或右轉導向條,以便于盲障人士識別導向信息。
6、進一步地,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所述右轉導向條均為彎折件,且均包括引導段和示向段,所述示向段與所述引導段的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連接,所述引導段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左轉導向條的所述示向段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向左傾斜,所述右轉導向條的所述示向段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向右傾斜。
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盲障人士在踩到左轉導向條或右轉導向條時能夠清楚地知道已經出現了盲道在前方會轉向或者有岔路口的提示,從而會做出進一步的踩踏盲道來確定轉向的方向以及當前的盲道的方向的動作,進而能夠促使盲障人士同時踩踏達到直行導向條和右轉導向條,或者同時踩踏達到直行導向條和左轉導向條,又或者是同時踩踏到這三者,以能夠通過直行導向條以及引導段的指引來確定盲道當前的方向,從而不易造成對當前的盲道方向的誤判,并能夠通過示向段來確定盲道在前方的轉向情況。
8、進一步地,各所述導向條均包括基板和設于所述基板上的防滑條,所述防滑條的上表面設有若干防滑凸點。
9、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以能夠起到良好的防滑作用。
10、進一步地,所述基板的兩端均設有限位孔,所述盲道磚本體上設有適于插置地釘的且貫穿所述導向條的厚度方向的定位孔,所述地釘能夠穿過所述限位孔以及所述定位孔并插置于地面中,且所述地釘上插入地面的部分設有螺旋限位板。
11、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實現導向條與盲道磚本體之間的可拆卸連接,從而在導向條損壞時只需要更換導向條即可,且便于進行導向條的更換。
12、進一步地,所述導向條的一端與相鄰的兩個所述盲道磚本體中的一者連接,所述導向條的另一端與兩個所述盲道磚本體中的另一者連接。
1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通過導向條實現相鄰的兩個盲道磚本體之間的相互牽拉,從而能夠使得盲道磚本體下方即使是出現了空鼓,盲道磚本體也不易出現翹邊的情況。
14、進一步地,所述盲道磚本體的上表面設有多道引流槽。
1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便于實現盲道磚本體的上表面的排水,能夠提上盲道磚本體的防滑能力。
16、進一步地,鋪設有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或所述右轉導向條的盲道路段自起始端到與所述轉向點的連接端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1.5米。
1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盲障人士在靠近轉向點時至少能夠有一步踩踏在設置有左轉導向條和/或右轉導向條的盲道磚本體上,以能夠起到有效的預先提醒的作用。
18、綜上所述,本申請包括以下至少一種有益效果:
19、1、在盲道磚本體上設置左轉導向條和/或右轉導向條能夠對盲障人士起到提醒的作用,能夠提醒盲障人士前方盲道會有岔路口或者轉向點,以能夠方便盲障人士及時減緩行進腳步,從而能夠有更多的注意力去感知前方盲道的走向,也不易錯過盲道的轉向點或者岔路口,從而能夠方便盲障人士的出行;
20、2、左轉導向條和右轉導向條均包括引導段和示向段,使得盲障人士在踩到左轉導向條或右轉導向條時能夠清楚地知道已經出現了盲道在前方會轉向或者有岔路口的提示,從而會做出進一步的踩踏盲道來確定轉向的方向以及當前的盲道的方向的動作,進而能夠促使盲障人士同時踩踏達到直行導向條和右轉導向條,或者同時踩踏達到直行導向條和左轉導向條,又或者是同時踩踏到這三者,以能夠通過直行導向條以及引導段的指引來確定盲道當前的方向,從而不易造成對當前的盲道方向的誤判,并能夠通過示向段來確定盲道在前方的轉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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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盲道磚本體(1)以及導向條(2),所述導向條(2)包括直行導向條、左轉導向條和右轉導向條,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所述右轉導向條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傾斜相交,且所述左轉導向條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轉向點的一端向左傾斜,所述右轉導向條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轉向點的一端向右傾斜,所述盲道磚本體(1)沿垂直于盲道的延伸方向劃分有兩個識別區,各所述識別區中均設有所述直行導向條以及相應的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或所述右轉導向條,且所述左轉導向條設于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左側,所述右轉導向條設于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右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所述右轉導向條均為彎折件,且均包括引導段和示向段,所述示向段與所述引導段的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連接,所述引導段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左轉導向條的所述示向段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向左傾斜,所述右轉導向條的所述示向段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向右傾斜。
3.根據權利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21)的兩端均設有限位孔(211),所述盲道磚本體(1)上設有適于插置地釘(3)的且貫穿所述導向條(2)的厚度方向的定位孔(11),所述地釘(3)能夠穿過所述限位孔(211)以及所述定位孔(11)并插置于地面中,且所述地釘(3)上插入地面的部分設有螺旋限位板(3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條(2)的一端與相鄰的兩個所述盲道磚本體(1)中的一者連接,所述導向條(2)的另一端與兩個所述盲道磚本體(1)中的另一者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盲道磚本體(1)的上表面設有多道引流槽(1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鋪設有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或所述右轉導向條的盲道路段自起始端到與所述轉向點的連接端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1.5米。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盲道磚本體(1)以及導向條(2),所述導向條(2)包括直行導向條、左轉導向條和右轉導向條,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所述右轉導向條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傾斜相交,且所述左轉導向條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轉向點的一端向左傾斜,所述右轉導向條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轉向點的一端向右傾斜,所述盲道磚本體(1)沿垂直于盲道的延伸方向劃分有兩個識別區,各所述識別區中均設有所述直行導向條以及相應的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或所述右轉導向條,且所述左轉導向條設于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左側,所述右轉導向條設于所述直行導向條的右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障礙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轉導向條和所述右轉導向條均為彎折件,且均包括引導段和示向段,所述示向段與所述引導段的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連接,所述引導段的延伸方向與盲道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左轉導向條的所述示向段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向左傾斜,所述右轉導向條的所述示向段自遠離轉向點的一端到靠近所述轉向點的一端向右傾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無...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蔡成中,陳建,張祥祥,楊洋明,江銀龍,
申請(專利權)人:無錫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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