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扶手以及座椅。
技術介紹
1、座椅扶手常用于汽車,一般位于座椅的側部為乘坐者提供方便的位置以放置手臂。
2、目前常見的座椅扶手配置為可轉動以允許扶手在收合位置以及展開位置轉換,在收合位置,座椅扶手部分地或完全嵌入收合至從座椅的靠背部的側向延伸的基座,以供乘坐者倚靠。在展開位置,大致位于水平位置,以實現供乘坐者放置手臂或者通過杯托放置杯子等功能。參考圖1以及圖2所示的,座椅可以是汽車的后排座椅,可以包括并排布置的至少兩個座椅20、20,座椅扶手1001位于并排相鄰的兩個座椅20、20之間,座椅20的靠背部201的側向延伸有基座30,基座30與座椅扶手1001可轉動連接。如圖1所示的,在座椅組件的座椅扶手1001收合時,座椅扶手1001收合至從座椅20的靠背201側向延伸的基座30。如圖2所示的,在座椅組件的座椅扶手1001展開時,座椅扶手1001大致位于水平位置,以實現供乘坐者放置手臂和/或放置杯子等功能。
3、然而,專利技術人發現,以上介紹的方案中的扶手只具有在展開位置的單一的扶手高度,較難滿足不同身材的使用者對于扶手高度的個性化需求。
4、對于以上問題,申請人在公開號為cn219904148u,名稱為“扶手以及座椅”,公開日期為2023年10月27日的中國技術專利中,公開了一種高度可調的扶手,提升了用戶體驗。然而,該方案采用可轉動的方案,其高度調整的行程、穩定性和/或方案的緊湊性仍能進一步提高。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的目的在于提供
2、本申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座椅。
3、第一方面,本申請提供一種扶手,包括扶手部,提供所述扶手的支承面;高度調整部,與所述扶手部連接,以直線地調節所述扶手部的高度;其中,所述高度調整部包括多節滑軌組件、剪叉機構以及驅動機構,所述多節滑軌組件限定所述高度調整部的最大行程,所述剪叉機構分別與所述驅動機構、所述扶手部連接;通過所述剪叉機構受到所述驅動機構的驅動以調節所述扶手部的高度,所述驅動機構提供的行程為驅動行程,所述剪叉機構放大所述驅動行程,以提供所述扶手部的高度調節行程。
4、以上實施例介紹的方案,通過滑軌與剪叉機構結合的設置,通過滑軌提供扶手高度可調的最大行程,結合剪叉機構放大驅動機構的驅動行程,實現了通過直線移動實現了扶手高度的可調,使得扶手具有更大的高度調整行程,例如可以實現在收合時候下降至坐墊的乘坐面的高度以下,能夠實現座椅大床模式,提升座椅使用者的用戶體驗,并且在實現較大的高度調整行程的基礎上,扶手的結構緊湊,占用的空間小,以及扶手的支承面被高度調整機構支承的穩定性較好。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多節滑軌組件至少包括三節滑軌。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剪叉機構包括第一連桿組、第二連桿組,所述第一連桿組連接所述驅動機構以接受所述驅動機構的驅動,所述第二連桿組連接所述扶手部,以輸出經過所述高度調節行程。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連桿組包括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三連桿以及第四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第二連桿通過第一樞軸連接,所述第一樞軸的位置固定,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三連桿通過第二樞軸連接,所述第二連桿與所述第四連桿通過第三樞軸連接,所述第三連桿與所述第四連桿交叉通過第四樞軸連接,所述第四樞軸連接所述驅動機構的輸出端以接受所述輸出的驅動行程。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桿組包括第五連桿以及第六連桿;其中,所述第五連桿通過第五樞軸與所述第三連桿連接,并且通過第六樞軸與所述扶手部連接;所述第六連桿通過第七樞軸與所述第四連桿連接,并且通過第八樞軸與所述扶手部連接。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三連桿包括第一段、第二段,所述第一段從所述第二樞軸至所述第四樞軸,所述第二段從所述第四樞軸至所述第五樞軸;所述第四連桿包括第三段、第四段,所述第三段從所述第三樞軸至所述第四樞軸,所述第四段從所述第四樞軸至所述第七樞軸;所述第二段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一段,所述第四段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三段。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絲桿電機,包括絲桿以及電機。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扶手部還包括屏幕件,與所述支承面連接。
12、第二方面,本申請提供一種座椅,包括靠背、坐墊、以及位于所述靠背、所述坐墊側部的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扶手。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扶手的支承面的高度能夠被調整至位于所述坐墊的乘坐面的高度以下。
14、其有益效果在于,由于采用第一方面介紹的扶手,使得座椅的側邊空間緊湊,并且能夠實現座椅大床模式,提升座椅使用者的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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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扶手(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節滑軌組件(21)至少包括三節滑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叉機構(22)包括第一連桿組(221)、第二連桿組(222),所述第一連桿組(221)連接所述驅動機構(23)以接受所述驅動機構(23)的驅動,所述第二連桿組(222)連接所述扶手部(1),以輸出經過所述高度調節行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組(221)包括第一連桿(2211)、第二連桿(2212)、第三連桿(2213)以及第四連桿(2214),所述第一連桿(2211)、第二連桿(2212)通過第一樞軸(2231)連接,所述第一樞軸(2231)的位置固定,所述第一連桿(2211)與所述第三連桿(2213)通過第二樞軸(2232)連接,所述第二連桿(2212)與所述第四連桿(2214)通過第三樞軸(2233)連接,所述第三連桿(2213)與所述第四連桿(2214)交叉通過第四樞軸(2234)連接,所述第四樞軸(223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組(222)包括第五連桿(2221)以及第六連桿(2222);其中,所述第五連桿(2221)通過第五樞軸(2235)與所述第三連桿(2213)連接,并且通過第六樞軸(2236)與所述扶手部(1)連接;所述第六連桿(2222)通過第七樞軸(2237)與所述第四連桿(2214)連接,并且通過第八樞軸(2238)與所述扶手部(1)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桿(2213)包括第一段(22131)、第二段(22132),所述第一段(22131)從所述第二樞軸(2232)至所述第四樞軸(2234),所述第二段(22132)從所述第四樞軸(2234)至所述第五樞軸(2235);所述第四連桿(2214)包括第三段(22141)、第四段(22142),所述第三段(22141)從所述第三樞軸(2233)至所述第四樞軸(2234),所述第四段(22142)從所述第四樞軸(2234)至所述第七樞軸(2237);所述第二段(22132)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一段(22131),所述第四段(22142)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三段(22141)。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23)包括絲桿電機,包括絲桿(231)以及電機(232)。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部(1)還包括屏幕件(12),與所述支承面(11)連接。
9.一種座椅(200),其特征在于,包括靠背(201)、坐墊(202)、以及位于所述靠背(201)、所述坐墊(202)側部的如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扶手(100)。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座椅(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100)的支承面(11)的高度能夠被調整至位于所述坐墊(202)的乘坐面(2021)的高度以下。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扶手(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節滑軌組件(21)至少包括三節滑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叉機構(22)包括第一連桿組(221)、第二連桿組(222),所述第一連桿組(221)連接所述驅動機構(23)以接受所述驅動機構(23)的驅動,所述第二連桿組(222)連接所述扶手部(1),以輸出經過所述高度調節行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組(221)包括第一連桿(2211)、第二連桿(2212)、第三連桿(2213)以及第四連桿(2214),所述第一連桿(2211)、第二連桿(2212)通過第一樞軸(2231)連接,所述第一樞軸(2231)的位置固定,所述第一連桿(2211)與所述第三連桿(2213)通過第二樞軸(2232)連接,所述第二連桿(2212)與所述第四連桿(2214)通過第三樞軸(2233)連接,所述第三連桿(2213)與所述第四連桿(2214)交叉通過第四樞軸(2234)連接,所述第四樞軸(2234)連接所述驅動機構(23)的輸出端以接受所述輸出的驅動行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扶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組(222)包括第五連桿(2221)以及第六連桿(2222);其中,所述第五連桿(2221)通過第五樞軸(2235)與所述第三連桿(2213)連接,并且通過第六樞軸(2236)與所述扶手部(1)連接;所述第六連桿(2222)通過第...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嚴燕,蘭旸,胡佐軍,易敬姚,畢魯平,
申請(專利權)人:佛吉亞無錫座椅部件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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