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動力總成,特別涉及一種動力總成和車輛。
技術介紹
1、車輛的動力總成包括電機和減速器,電機的電機軸和減速器的減速器軸通過軸承連接,從而實現電機和減速器的傳動連接,使得電機的動力傳遞至減速器,進而再傳遞給車輪,從而驅動車輛行駛。
2、目前,為避免車輛在顛簸等路況下行駛時,電機軸和減速器軸之間發生碰撞,而產生異響影響乘車體驗,通常在電機軸和減速器軸的軸端面設置彈性件。
3、但是,當電機高速旋轉時,彈性件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可能會存在斷裂失效的風險,而造成電機軸和減速器軸發生碰撞。
技術實現思路
1、本技術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動力總成,旨在保證車輛的使用舒適性。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技術提出的動力總成,包括:
3、電機,包括電機軸,所述電機軸上設有第一抵接部;
4、減速器,包括減速器軸,所述減速器軸與所述電機軸同軸連接,所述減速器軸上設有第二抵接部,所述第一抵接部和所述第二抵接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相對設置;
5、彈性件,安裝于所述第一抵接部和所述第二抵接部之間;以及
6、止擋件,套設于所述電機軸或所述減速器軸之外,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至少部分所述止擋件與所述彈性件相重合;沿所述電機軸的徑向,所述止擋件與所述彈性件之間具有徑向間隙,所述徑向間隙小于所述彈性件的最大徑向形變值,以在所述彈性件達到最大徑向形變值之前,所述止擋件與所述彈性件的外環相接觸抵接。
7、可選地,所述徑向間隙的范圍為0
8、可選地,所述減速器軸套設于所述電機軸之外,所述止擋件套設于所述減速器軸或者所述電機軸之外。
9、可選地,所述止擋件套設于所述減速器軸之外,所述電機軸上形成有臺階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臺階部之間具有第一間隙,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彈性件具有最大軸向形變值,所述第一間隙大于等于所述最大軸向形變值,以避免所述止擋件與所述臺階部相接觸。
10、可選地,所述止擋件套設于所述減速器軸之外,所述電機軸上形成有限位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限位部之間具有第二間隙,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彈性件具有最大軸向形變值,所述第二間隙小于所述最大軸向形變值,以在所述彈性件壓縮至極限值之前,所述止擋件和所述限位部相抵接接觸。
11、可選地,所述電機軸上設有第一安裝臺,沿電機軸的軸向,所述彈性件的一端套設于所述第一安裝臺之外,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抵接部相抵接。
12、可選地,沿所述電機軸的徑向,所述第二抵接部的內徑大于所述彈性件的內徑,和/或,所述第二抵接部的外徑小于所述彈性件的外徑。
13、可選地,所述電機軸和所述減速器軸之外套設有軸承,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軸承相抵接。
14、可選地,所述止擋件配置為軸套,所述軸套與所述電機軸或所述減速器軸過盈配合。
15、本技術還提出一種車輛,包括所述的動力總成。
16、本技術的一個技術方案通過在動力總成中設置電機、減速器、彈性件以及止擋件,電機中包括電機軸,電機軸上設置有第一抵接部,減速器包括減速器軸,減速器軸上設置有第二抵接部,第一抵接部和第二抵接部沿電機軸的軸向相對設置,彈性件安裝在第一抵接部和第二抵接部之間,從而避免了電機軸和減速器軸之間的直接貼合設置,避免了電機軸和減速器軸的直接碰撞,進而避免了由此產生的噪音、異響等問題,從而提高了車輛的使用舒適性。同時,也避免了因碰撞造成的電機軸軸承鋼球的過多磨損,從而延長了軸承的使用壽命,有利于降低動力總成的成本。另外,止擋件套設在電機軸或減速器軸之外,沿電機軸的軸向,至少部分的止擋件與彈性件相重合;沿電機軸的徑向,止擋件與彈性件之間具有徑向間隙,且該徑向間隙小于彈性件的最大徑向形變值,以在彈性件達到最大徑向形變值之前,使止擋件與彈性件的外環相接觸抵接,從而對彈性件的徑向形變進行限位,避免彈性件進行超過其自身形變范圍的徑向形變。如此,避免了當電機高速旋轉時,彈性件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可能存在的斷裂失效的風險,從而避免了彈性件失效后,電機軸和減速器軸的直接接觸碰撞,進而避免了由此產生的噪音、異響等,進而保證了車輛的使用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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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徑向間隙的范圍為0.2-0.5c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器軸套設于所述電機軸之外,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或者所述電機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所述電機軸上形成有臺階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臺階部之間具有第一間隙,所述彈性件具有軸向形變,所述第一間隙大于等于所述彈性件的最大軸向形變值,以避免所述止擋件與所述臺階部相接觸。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所述電機軸上形成有限位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限位部之間具有第二間隙,所述彈性件具有軸向形變,所述第二間隙小于所述彈性件的最大軸向形變值,以在所述彈性件被壓縮至最大軸向形變值之前,所述止擋件和所述限位部相抵接接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抵接部的內徑大于等于所述彈性件的內徑,且小于所述彈性件的外徑,或者,所述第二抵接部的內徑小于所述彈性件的內徑,且所述第二抵接部的外徑大于所述彈性件的內徑。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軸和所述減速器軸之外套設有軸承,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軸承相抵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配置為軸套,所述軸套與所述電機軸的外緣面或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動力總成。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徑向間隙的范圍為0.2-0.5c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器軸套設于所述電機軸之外,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或者所述電機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所述電機軸上形成有臺階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臺階部之間具有第一間隙,所述彈性件具有軸向形變,所述第一間隙大于等于所述彈性件的最大軸向形變值,以避免所述止擋件與所述臺階部相接觸。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減速器軸的外緣面過盈配合,所述電機軸上形成有限位部,沿所述電機軸的軸向,所述止擋件的一端與所述限位部之間具有第二間隙,所述彈性件具有軸向形變,所述第二間隙小于所述彈性件的最大軸向形變值...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居超,薛云,吳瑞文,李偉,鄧華興,王小斌,
申請(專利權)人:蘇州匯川聯合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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