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電子警察智能桿,具體來說涉及一種電子警察智能桿。
技術介紹
1、電子警察是一種利用自動化檢測與測量技術捕獲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利用網絡將采集的信息傳回公安部門進行分析處理,并以此為證據對肇事者進行處罰,
2、以減少事故發生、輔助交警工作的方法。
3、如公告號為cn202705941u的專利文件,公開的一種電子警察和卡口所用的裝置,特別涉及一種紅綠燈控制方面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技術方案是:主要由底座、控制柜、支撐豎桿、監控設備和支撐橫桿組成,所述的固定支撐豎桿的底部固定在底座上,支撐豎桿的頂部固定支撐橫桿,支撐橫桿上設有監控設備,所述的支撐豎桿設有控制柜和led豎屏幕,所述的支撐橫桿上設有led橫屏幕,遠程計算機通過無線通訊控制修改led豎屏幕和led橫屏幕的顯示信息。有益效果是:利用高科技電子顯示技術,在桿子上裝上led屏幕,可以顯示多種不同信息,并且可以遠程控制,使電子警察和卡口能夠實現更多的功能。
4、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電子警察設備一般進行定時的清潔,而在多雨天氣時,電子警察更容易臟,而定時的清潔無法及時將因多雨天氣導致變臟的電子警察進行清潔,從而加大清潔難度。
5、可見,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亟待改進。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本技術的一方面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子警察智能桿,以解決在多雨季節時,定時的清潔,無法及時對更容易變臟的電子警察進行清潔,從而加大清潔難度等問題。
2、為了實現上
3、作為優選的,所述智能桿組件包括智能桿,所述智能桿的內部開設有呈倒梯形的積水槽,所述智能桿的頂部傾斜設置有太陽能板,所述太陽能板的底部與所述積水槽保持相接,所述太陽能板的輸出端連接于各個電子警察。
4、作為優選的,所述積水槽的內部設置有定時機構,所述定時機構具體包括呈“s”形的浮塊,所述浮塊的頂部開設有第一滑槽,所述浮塊的底部開設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的開口朝向保持相反。
5、作為優選的,所述第一滑槽的內部設置有滑塊,所述第二滑槽的內部滑動設置有伸縮塊,所述伸縮塊受驅保持伸縮以抵接于所述積水槽的內壁。
6、作為優選的,所述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之間設置有驅動齒輪,所述伸縮塊和滑塊分別與所述驅動齒輪保持連接,所述伸縮塊受驅保持伸出以驅使所述滑塊保持伸出于第一滑槽。
7、作為優選的,所述積水槽靠近頂部的內部設置有擋塊,以限制所述浮塊位于所述積水槽內部的工位。
8、作為優選的,所述支撐組件包括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的內部設置有智能提醒器,所述智能桿的頂部開設有排水槽,所述排水槽被裝配用于驅使所述積水槽與所述智能提醒器保持連接。
9、有益效果:
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技術提供的一種電子警察智能桿,具備以下有益效果是:
11、1、通過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之間設置的驅動齒輪,使底部的伸縮塊因水分使浮塊上浮后,從而向外滑動持續抵接于積水槽內壁,從而使驅動齒輪進行轉動,帶動頂部滑塊進行開合。
12、2、通過浮塊浮到頂部時,伸縮塊伸縮至最大,驅使兩個滑塊保持合攏,從而使雨水無法再進入積水槽內部,進而從排水槽排至智能提醒器的內部,從而提醒清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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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電子警察智能桿,包括支撐組件(1),所述支撐組件(1)的外壁卡接設置有智能桿組件(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稱滑動卡接于所述智能桿組件(2)內部的定時機構,兩個所述定時機構靠近所述智能桿組件(2)的外壁滑動設置有伸縮塊(210)以抵接于所述智能桿組件(2)的內壁,兩個所述定時機構相對兩側外壁對稱設置有滑塊(209)以驅使兩個所述定時機構保持開合,所述伸縮塊(210)與所述滑塊(209)保持連接,以驅使所述伸縮塊(210)與滑塊(209)保持反向同步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桿組件(2)包括智能桿(201),所述智能桿(201)的內部開設有呈倒梯形的積水槽(203),所述智能桿(201)的頂部傾斜設置有太陽能板(202),所述太陽能板(202)的底部與所述積水槽(203)保持相接,所述太陽能板(202)的輸出端連接于各個電子警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水槽(203)的內部設置有定時機構,所述定時機構具體包括呈“S”形的浮塊(205),所述浮塊(205)的頂部開設有第一滑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槽(207)的內部設置有滑塊(209),所述第二滑槽(208)的內部滑動設置有伸縮塊(210),所述伸縮塊(210)受驅保持伸縮以抵接于所述積水槽(203)的內壁。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槽(207)和第二滑槽(208)之間設置有驅動齒輪(211),所述伸縮塊(210)和滑塊(209)分別與所述驅動齒輪(211)保持連接,所述伸縮塊(210)受驅保持伸出以驅使所述滑塊(209)保持伸出于第一滑槽(207)。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水槽(203)靠近頂部的內部設置有擋塊(206),以限制所述浮塊(205)位于所述積水槽(203)內部的工位。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1)包括支撐桿(101),所述支撐桿(101)的內部設置有智能提醒器(102),所述智能桿(201)的頂部開設有排水槽(204),所述排水槽(204)被裝配用于驅使所述積水槽(203)與所述智能提醒器(102)保持連接。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電子警察智能桿,包括支撐組件(1),所述支撐組件(1)的外壁卡接設置有智能桿組件(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稱滑動卡接于所述智能桿組件(2)內部的定時機構,兩個所述定時機構靠近所述智能桿組件(2)的外壁滑動設置有伸縮塊(210)以抵接于所述智能桿組件(2)的內壁,兩個所述定時機構相對兩側外壁對稱設置有滑塊(209)以驅使兩個所述定時機構保持開合,所述伸縮塊(210)與所述滑塊(209)保持連接,以驅使所述伸縮塊(210)與滑塊(209)保持反向同步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桿組件(2)包括智能桿(201),所述智能桿(201)的內部開設有呈倒梯形的積水槽(203),所述智能桿(201)的頂部傾斜設置有太陽能板(202),所述太陽能板(202)的底部與所述積水槽(203)保持相接,所述太陽能板(202)的輸出端連接于各個電子警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警察智能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水槽(203)的內部設置有定時機構,所述定時機構具體包括呈“s”形的浮塊(205),所述浮塊(205)的頂部開設有第一滑槽(207),所述浮塊(205)的底部開設有第二滑槽(208),所述第一滑槽(...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梁俊杰,
申請(專利權)人:廣東昌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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