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一種導電構件,尤其指一種能夠讓對接構件能夠順利對接且提高可靠性的導電構件。
技術介紹
1、按,導電構件及其對接構件能夠用于傳遞電性訊號是電子產品中不可或缺的部件,應說明的是,所述對接構件能夠對接所述導電構件,相應地,導電構件包括抵接結構,而能夠在對接構件對接導電構件時,通過所述抵接結構抵接對接構件,使導電構件跟對接構件電性連接而傳遞電性訊號,然而,由于電子產品有著輕薄的發展趨勢,使得導電構件及其對接構件被要求微小化,導致對接構件在對接導電構件時不易對準導電構件,而讓導電構件容易干涉對接構件的對接,使對接構件無法順利對接導電構件,或者讓導電構件的抵接結構無法如預期抵接對接構件,更甚者,對接構件為克服導電構件的干涉,還可能迫使導電構件非預期性的變形,進而影響到導電構件傳輸訊號的可靠性,導致使用導電構件的電子產品的運作不良甚至損壞。因此,導電構件的抵接結構是否能夠確實抵接對接構件,是評估導電構件可靠性的重要指標。
2、有鑒于此,如何提供一種導電構件,以解決現有微小化的導電構件容易干涉對接構件的對接以及無法如預期抵接對接構件的問題,進而提高導電構件的可靠性目前已成為現在業界亟欲挑戰克服的技術議題。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上述先前技術缺點,本技術提供一種導電構件,用于搭配一對接構件,所述導電構件包括:一構件本體,所述構件本體包括一主向墻體側、一主向彈臂側與一本體對接空間,所述主向彈臂側與所述主向墻體側位于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在一主向上相對的兩側;一構件主向墻體,所述構件主向
2、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就結構強度而言,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大于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使于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彈性抵接所述對接構件時,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能夠對所述對接構件提供支撐。
3、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構件主向墻體還包括一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主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主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主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
4、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構件本體還包括一第一次向墻體側與一第二次向墻體側,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側與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側位于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在一次向上相對的兩側;所述導電構件還包括:一第一構件次向墻體,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連接所述構件本體,且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包括一第一次向墻體引導結構與一第一次向墻體支撐結構,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引導結構與所述第一次向墻體支撐結構分別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引導結構提供引導所述對接構件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中;以及一第二構件次向墻體,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連接所述構件本體,且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包括一第二次向墻體引導結構與一第二次向墻體支撐結構,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引導結構與所述第二次向墻體支撐結構分別于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引導結構提供引導所述對接構件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中;其中,所述第一次向墻體支撐結構與所述第二次向墻體支撐結構分別對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的所述對接構件提供支撐,使所述對接構件于所述本體對接空間中在所述次向上的位置為一次向對接位置;以及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能夠彈性抵接位于所述本體對接空間中且位置為所述次向對接位置的所述對接構件,以達成所述構件本體與所述對接構件的對接。
5、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主向對接位置與所述次向對接位置實質重疊。
6、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還包括至少一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第一次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以及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還包括至少一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第二次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
7、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為多個分開設置的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以及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為多個分開設置的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
8、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導電構件還包括一第一次向靜電放電構造與一第二次向靜電放電構造:所述第一次向靜電放電構造與所述第二次向靜電放電構造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以提供接觸所述對接構件而為所述對接構件提供靜電放電。
9、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還包括:一構件前端引導框,所述構件前端引導框位于所述構件本體的前端,且所述構件前端引導框包括一引導框主向墻體、一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一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與一引導框對接通道,其中,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分別引導所述對接構件經由所述引導框對接通道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中;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連接所述構件主向墻體,使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能夠引導所述對接構件靠近所述構件主向墻體;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連接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使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能夠引導所述對接構件靠近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以及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連接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使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能夠引導所述對接構件靠近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
10、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構件前端引導框還包括一引導框銜接墻體,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銜接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以定義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在所述次向上的相對位置關系,使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位于所述引導框對接通道在所述次向上相對的兩側。
11、優選地,于本技術的導電構件中,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分別連接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與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以定義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與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在所述主向上的相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1.一種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用于搭配一對接構件,所述導電構件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就結構強度而言,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大于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使于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彈性抵接所述對接構件時,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能夠對所述對接構件提供支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主向墻體還包括一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主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主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主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本體還包括一第一次向墻體側與一第二次向墻體側,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側與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側位于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在一次向上相對的兩側;所述導電構件還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向對接位置與所述次向對接位置實質重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還包括至少一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所述第一次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為多個分開設置的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以及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為多個分開設置的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構件還包括一第一次向靜電放電構造與一第二次向靜電放電構造:所述第一次向靜電放電構造與所述第二次向靜電放電構造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以提供接觸所述對接構件而為所述對接構件提供靜電放電。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構件前端引導框,所述構件前端引導框位于所述構件本體的前端,且所述構件前端引導框包括一引導框主向墻體、一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一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與一引導框對接通道,其中,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前端引導框還包括一引導框銜接墻體,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銜接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以定義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在所述次向上的相對位置關系,使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位于所述引導框對接通道在所述次向上相對的兩側。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分別連接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與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以定義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與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在所述主向上的相對位置關系,使所述引導框銜接墻體與所述引導框主向墻體位于所述引導框對接通道在所述主向上相對的兩側。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構件還包括一第一次向靜電放電構造與一第二次向靜電放電構造:所述第一次向靜電放電構造與所述第二次向靜電放電構造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引導框次向墻體與所述第二引導框次向墻體,以提供接觸所述對接構件而為所述對接構件提供靜電放電。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用于搭配一對接構件,所述導電構件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就結構強度而言,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大于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使于所述主向彈臂抵接結構彈性抵接所述對接構件時,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能夠對所述對接構件提供支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主向墻體還包括一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主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主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主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主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主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本體還包括一第一次向墻體側與一第二次向墻體側,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側與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側位于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在一次向上相對的兩側;所述導電構件還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向對接位置與所述次向對接位置實質重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構件次向墻體還包括至少一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第一次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以及所述第二構件次向墻體還包括至少一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于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側延伸進入所述本體對接空間,其中,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引導結構為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上的坡狀結構,所述第二次向墻體支撐結構位于所述第二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的頂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導電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向墻體凸起構造為多個分開設置的第一次...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陳宗锜,黃睦容,
申請(專利權)人:東莞唐虞電子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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