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近眼顯示,特別是涉及一種近眼顯示裝置及可穿戴設備。
技術介紹
1、可穿戴設備即直接穿在身上,或是整合到用戶的衣服或配件的一種便攜式設備。近眼顯示設備(near?eye?display,ned)能夠作為可穿戴設備上的功能部件,用于實現虛擬現實(virtual?reality,vr)和增強現實(augmented?reality,ar),以提供沉浸式和交互式體驗。近眼顯示設備能夠將圖像向預設方向投射,以近眼顯示設備向人眼投射圖像為例,由于近眼顯示設備投射光束的光路相對恒定,在人眼存在近視等屈光不正問題時,人眼有可能無法看清近眼顯示設備所投射的圖像。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一種近眼顯示裝置及可穿戴設備,旨在改善近眼顯示裝置不便于與人眼的屈光度相適配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技術效果,本申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近眼顯示裝置,包括:
3、支架;
4、顯示組件,連接于支架;
5、光學組件,設于顯示組件的出光側;以及
6、形變組件,連接于支架和光學組件之間,形變組件至少部分相對支架活動連接;
7、形變組件至少部分被配置成允許沿第一方向運動,并將光學組件以第一方向相對顯示組件運動;形變組件至少部分還被配置成允許沿第二方向運動,并將光學組件以第二方向相對顯示組件運動,其中,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互異。
8、本申請還提出一種可穿戴設備的示例,包括:
9、主體;以及
10、如上
11、以上方案,通過在近眼顯示裝置上設置形變組件,利用形變組件連接光學組件和支架,通過形變組件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的移動,使光學組件可以相對顯示組件移動,當光學組件與顯示組件之間的距離同步變化,進而可以調整顯示組件的投影圖像位置,進而使近眼顯示裝置可以更好地與使用者的眼睛相適配,提升近眼顯示裝置的使用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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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顯示裝置(200)還包括: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組件(230)包括: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組件(240)包括: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單個所述形變體(241)的長度方向與所述套筒(232)的軸線方向呈夾角設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體(241)沿所述套筒(232)的周向彎曲設置;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組件(240)還包括: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模組(231)遠離所述顯示組件(220)的一端設置有定位部(2325),所述定位部(2325)設于所述光學模組(231)的外周;所述套筒(232)包括:
9.如權利要求
10.如權利要求3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10)開設有容置槽(211)以及連通所述容置槽(211)的出光孔(212),所述顯示組件(220)至少部分設于所述容置槽(211),且所述顯示組件(220)的出光側朝向所述出光孔(212)設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232)靠近所述支架(210)的一端的外徑小于所述出光孔(212)的內徑,所述形變組件(240)沿所述第二方向運動時,所述套筒(232)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出光孔(212)的內側;所述支架(210)上凸設有固定環(213),所述固定環(213)環繞所述出光孔(212)設置,所述形變組件(240)靠近所述支架(210)的一端與所述固定環(213)內外套設。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10)上凸設有固定環(213),所述固定環(213)環繞所述出光孔(212)設置,所述套筒(232)靠近所述支架(210)的一端的外徑小于所述固定環(213)的內徑,所述形變組件(240)沿所述第二方向運動時,所述套筒(232)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固定環(213)的內側。
13.如權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10)開設有容置槽(211)以及分別連通所述容置槽(211)的出光孔(212)和敞口(214),所述敞口(214)與所述出光孔(212)相對設置;所述顯示組件(220)至少部分設于所述容置槽(211),且所述顯示組件(220)的出光側朝向所述出光孔(212)設置;所述近眼顯示裝置(200)還包括:
14.如權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組件(240)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最大運動距離不超過0.5mm;和/或,所述形變組件(240)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的最大運動距離不超過0.5mm。
15.一種可穿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顯示裝置(200)還包括: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組件(230)包括: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組件(240)包括: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單個所述形變體(241)的長度方向與所述套筒(232)的軸線方向呈夾角設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體(241)沿所述套筒(232)的周向彎曲設置;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變組件(240)還包括: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模組(231)遠離所述顯示組件(220)的一端設置有定位部(2325),所述定位部(2325)設于所述光學模組(231)的外周;所述套筒(232)包括: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顯示裝置(200)還包括保護殼(250),所述保護殼(250)設于所述光學模組(231)背離所述顯示組件(220)的一側;所述第二段(2322)遠離所述第一段(2321)的一端的內側設有第二定位面(2324),所述第二定位面(2324)位于所述第一定位面(2323)遠離所述第一段(2321)的一側,所述第二定位面(2324)背向所述顯示組件(220)設置;所述保護殼(250)與所述第二定位面(2324)定位連接。
10.如權利要求3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裝置(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10)開設有容置槽(211)以及連通所述容置槽(211)的...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翟英男,唐竹軍,呂正,
申請(專利權)人:深圳市仙瞬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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