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一種電動拖把。
技術介紹
1、拖把為常見的清潔工具之一,然而傳統的拖把在進行擰干脫水動作時,仍以人力進行擰干,操作上十分費力及不便。
2、因此,有業者開發出如中國臺灣技術專利第m432389號的按壓自旋式拖把,其借助上下線性位移轉換成單向轉動,而達到拖把頭離心脫水的目的。然而,其使用上仍需借助人力進行上下位移的操作,無法確實達到省力的效果。
技術實現思路
1、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技術公開一種電動拖把,其以電動方式驅動拖把布旋轉,進行脫水動作,如此可達到節省人力脫水的效果。
2、為達上述目的,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動拖把,其包括底盤、拖把桿及驅動裝置。底盤兩端分別具有樞接部及轉動件,轉動件可拆卸地裝設拖把布;拖把桿的一端樞設于樞接部;驅動裝置設于拖把桿并遠離樞接部,驅動裝置包括馬達、撓性傳動軸、電池及控制單元,電池與馬達電性連接于控制單元,撓性傳動軸穿伸于拖把桿與底盤之間,撓性傳動軸的一端傳動連接于馬達,撓性傳動軸的另一端卡掣連接于轉動件,使馬達經由撓性傳動軸傳遞動力至轉動件而驅轉拖把布。
3、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拖把桿包括主桿及副桿,主桿的一端樞設于底盤的樞接部,副桿可拆卸地裝設于主桿的另一端。
4、在本技術的的另一個實施例中,馬達設于主桿,電池設于副桿,且主桿具有第一電連接端與馬達電性連接,副桿具有第二電連接端與電池電性連接,且第二電連接端與第一電連接端拆卸結合。
5、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控制單
6、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驅動裝置更包括電性連接于控制單元的充電部及電量顯示部,充電部與電量顯示部設于副桿外周緣。
7、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馬達與撓性傳動軸之間傳動連接增速單元。
8、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增速單元為行星齒輪組。
9、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撓性傳動軸的一端具有卡部,轉動件具有卡孔,卡孔與卡部卡掣連接。
10、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轉動件的外周緣具有第一結合部,拖把布具有第二結合部,第二結合部與第一結合部以凹凸方式拆卸結合。
11、在本技術的另一個實施例中,底盤具有軸孔以供撓性傳動軸穿設,撓性傳動軸遠離卡部螺設有防脫件。
12、因此,本技術以電動方式使拖把布自動旋轉,以便于快速脫水,具有節省人力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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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把桿包括主桿及副桿,所述主桿的一端樞設于所述底盤的樞接部,所述副桿可拆卸地裝設于所述主桿的另一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達設于所述主桿,所述電池設于所述副桿,且所述主桿具有第一電連接端,所述第一電連接端與所述馬達電性連接,所述副桿具有第二電連接端,所述第二電連接端與所述電池電性連接,且所述第二電連接端與所述第一電連接端拆卸結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具有啟動開關及轉速開關,所述啟動開關設于所述主桿側邊,所述轉速開關設于所述副桿并遠離所述第二電連接端。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更包括電性連接于所述控制單元的充電部及電量顯示部,所述充電部與所述電量顯示部設于所述副桿外周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達與所述撓性傳動軸之間傳動連接增速單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撓性傳動軸的一端具有卡部,所述轉動件具有卡孔,所述卡孔與所述卡部卡掣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的外周緣具有第一結合部,所述拖把布具有第二結合部,所述第二結合部與所述第一結合部系以凹凸方式拆卸結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具有軸孔,以供所述撓性傳動軸穿設,所述撓性傳動軸遠離所述卡部螺設有防脫件。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把桿包括主桿及副桿,所述主桿的一端樞設于所述底盤的樞接部,所述副桿可拆卸地裝設于所述主桿的另一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達設于所述主桿,所述電池設于所述副桿,且所述主桿具有第一電連接端,所述第一電連接端與所述馬達電性連接,所述副桿具有第二電連接端,所述第二電連接端與所述電池電性連接,且所述第二電連接端與所述第一電連接端拆卸結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具有啟動開關及轉速開關,所述啟動開關設于所述主桿側邊,所述轉速開關設于所述副桿并遠離所述第二電連接端。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更包括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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