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車輛,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及車輛。
技術介紹
1、不同于直列發動機只有曲軸的上側具有一個缸蓋,水平對置發動機在曲軸的左右兩側各具有一個缸蓋,且每個缸蓋上有獨立的配氣系統,因此水平對置發動機需要一套正時系統可以同時保證兩側的配氣系統正常運行。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不同于直列式發動機正時系統,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包括一左一右兩個正時鏈條,導致水平對置發動機在水平上占用較大的空間。另外,在現有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中,通常還包括同軸固定在曲軸上的第一驅動鏈輪和第二驅動鏈輪,左側正時鏈條繞在左側凸輪軸鏈輪以及曲軸上的第一驅動鏈輪上,以用于驅動左側凸輪軸鏈輪旋轉,進而實現左側缸蓋上進排氣門的開閉,右側正時鏈條繞在右側凸輪軸鏈輪以及曲軸上的第二驅動鏈輪上,以用于驅動右側凸輪軸鏈輪旋轉,進而實現右側缸蓋上進排氣門的開閉。
2、但是,現有技術中,為了提高發動機各個轉速下的功率和扭矩,通常是通過凸輪軸鏈輪和曲軸上驅動鏈輪的齒數比來保證凸輪軸(凸輪軸鏈輪固定套設在凸輪軸上)和曲軸的速比,確保進排氣門在合適時候打開和關閉。一般情況下凸輪軸轉速為曲軸一半,所以現有技術中的凸輪軸鏈輪齒數為驅動鏈輪齒數的2倍,為保證傳動平穩,曲軸上驅動鏈輪的齒數至少應選擇21齒,則對應的凸輪軸鏈輪的尺寸則至少需要42齒,直徑尺寸至少需要83mm左右,在凸輪軸的軸線至曲軸的軸線距離確定的情況下,由于所需的凸輪軸鏈輪的齒數多、直徑大,進而會導致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在水平上的占用空間更大,集成度更低。
1、本技術旨在解決現有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的集成度較低的問題。
2、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技術提供一種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包括第一驅動鏈輪、第二驅動鏈輪和傳動結構,所述第一驅動鏈輪和所述第二驅動鏈輪均通過所述傳動結構與曲軸傳動連接,且所述傳動結構用于使所述第一驅動鏈輪與所述曲軸的速比小于1,并使所述第二驅動鏈輪與所述曲軸的速比小于1。
3、本專利技術中,第一驅動鏈輪可以作為左側正時鏈條的驅動輪,即左側正時鏈條與該第一驅動鏈輪嚙合,以帶動左側凸輪軸鏈輪旋轉,第二驅動鏈輪可以作為右側正時鏈條的驅動輪,即右側正時鏈條與該第二驅動鏈輪嚙合,以帶動右側凸輪軸鏈輪旋轉。但是,第一驅動鏈輪和第二驅動鏈輪不是直接安裝在曲軸上,而是均通過傳動結構與曲軸傳動連接;在傳動結構的作用下,可以做到第一驅動鏈輪與曲軸的速比小于1,同時也可以做到第二驅動鏈輪與曲軸的速比小于1,進而無需通過增大凸輪軸鏈輪的齒數以使得凸輪軸鏈輪與曲軸的速比小于1,因此,本實施例可以使得左側凸輪軸鏈輪和右側凸輪軸鏈輪的齒數減少,直徑降低,例如齒數小于齒,直徑小于83mm,進而減小該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的空間占用,尤其是減小其在車輛橫向空間上的占用,提高了集成度。
4、進一步地,所述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還包括第一鏈輪軸和第二鏈輪軸,所述第一鏈輪軸和所述第二鏈輪軸分別安裝于水平對置發動機上,且所述第一驅動鏈輪安裝于所述第一鏈輪軸上,所述第二驅動鏈輪安裝于所述第二鏈輪軸上。
5、進一步地,所述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還包括左側正時鏈條、右側正時鏈條、左側凸輪軸鏈輪和右側凸輪軸鏈輪,所述左側正時鏈條繞于所述左側凸輪軸鏈輪以及第一驅動鏈輪上,所述右側正時鏈條繞于所述右側凸輪軸鏈輪以及第二驅動鏈輪上,所述左側凸輪軸鏈輪、所述第一驅動鏈輪、所述右側凸輪軸鏈輪以及所述第二驅動鏈輪中的任意兩者的速比為1:1。
6、進一步地,所述傳動結構包括曲軸齒輪、中間齒輪、第一驅動齒輪和第二驅動齒輪,所述曲軸齒輪固定安裝于所述曲軸上,所述第一驅動齒輪與所述第一驅動鏈輪同軸固定,所述第二驅動齒輪與所述第二驅動鏈輪同軸固定,所述中間齒輪分別與所述第一驅動齒輪以及所述曲軸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驅動齒輪與所述曲軸齒輪嚙合。
7、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驅動鏈輪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一驅動齒輪的直徑,所述第二驅動鏈輪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驅動齒輪的直徑。
8、進一步地,所述曲軸齒輪包括同軸固定的曲軸大齒輪和曲軸小齒輪,所述中間齒輪包括同軸固定的中間大齒輪和中間小齒輪,所述中間大齒輪與所述曲軸大齒輪嚙合,所述中間小齒輪與所述第一驅動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驅動齒輪與所述曲軸小齒輪嚙合。
9、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驅動齒輪與所述中間小齒輪的速比小于1,所述第二驅動齒輪與所述曲軸小齒輪的速比小于1,所述中間大齒輪與所述曲軸大齒輪的速比為1:1。
10、進一步地,所述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還包括平衡軸,所述平衡軸安裝于所述水平對置發動機上,所述中間齒輪安裝于所述平衡軸上。
11、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驅動鏈輪與所述曲軸的速比為1:2,所述第二驅動鏈輪與所述曲軸的速比為1:2。
12、本技術還提供一種車輛,包括如前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
13、由于所述車輛的技術改進和技術效果與所述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一樣,因此不再對所述車輛進行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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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驅動鏈輪(11)、第二驅動鏈輪(12)和傳動結構,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和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均通過所述傳動結構與曲軸(13)傳動連接,且所述傳動結構用于使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與所述曲軸(13)的速比小于1,并使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與所述曲軸(13)的速比小于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鏈輪軸(14)和第二鏈輪軸(15),所述第一鏈輪軸(14)和所述第二鏈輪軸(15)分別安裝于水平對置發動機上,且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安裝于所述第一鏈輪軸(14)上,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安裝于所述第二鏈輪軸(15)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左側正時鏈條(16)、右側正時鏈條(17)、左側凸輪軸鏈輪(18)和右側凸輪軸鏈輪(19),所述左側正時鏈條(16)繞于所述左側凸輪軸鏈輪(18)以及第一驅動鏈輪(11)上,所述右側正時鏈條(17)繞于所述右側凸輪軸鏈輪(19)以及第二驅動鏈輪(12)上,所述左側凸輪軸鏈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結構包括曲軸齒輪(21)、中間齒輪(22)、第一驅動齒輪(23)和第二驅動齒輪(24),所述曲軸齒輪(21)固定安裝于所述曲軸(13)上,所述第一驅動齒輪(23)與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同軸固定,所述第二驅動齒輪(24)與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同軸固定,所述中間齒輪(22)分別與所述第一驅動齒輪(23)以及所述曲軸齒輪(21)嚙合,所述第二驅動齒輪(24)與所述曲軸齒輪(21)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一驅動齒輪(23)的直徑,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驅動齒輪(24)的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曲軸齒輪(21)包括同軸固定的曲軸大齒輪(211)和曲軸小齒輪(212),所述中間齒輪(22)包括同軸固定的中間大齒輪(221)和中間小齒輪(222),所述中間大齒輪(221)與所述曲軸大齒輪(211)嚙合,所述中間小齒輪(222)與所述第一驅動齒輪(23)嚙合,所述第二驅動齒輪(24)與所述曲軸小齒輪(212)嚙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齒輪(23)與所述中間小齒輪(222)的速比小于1,所述第二驅動齒輪(24)與所述曲軸小齒輪(212)的速比小于1,所述中間大齒輪(221)與所述曲軸大齒輪(211)的速比為1:1。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平衡軸(25),所述平衡軸(25)安裝于所述水平對置發動機上,所述中間齒輪(22)安裝于所述平衡軸(25)上。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與所述曲軸(13)的速比為1:2,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與所述曲軸(13)的速比為1:2。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驅動鏈輪(11)、第二驅動鏈輪(12)和傳動結構,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和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均通過所述傳動結構與曲軸(13)傳動連接,且所述傳動結構用于使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與所述曲軸(13)的速比小于1,并使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與所述曲軸(13)的速比小于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鏈輪軸(14)和第二鏈輪軸(15),所述第一鏈輪軸(14)和所述第二鏈輪軸(15)分別安裝于水平對置發動機上,且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安裝于所述第一鏈輪軸(14)上,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安裝于所述第二鏈輪軸(15)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左側正時鏈條(16)、右側正時鏈條(17)、左側凸輪軸鏈輪(18)和右側凸輪軸鏈輪(19),所述左側正時鏈條(16)繞于所述左側凸輪軸鏈輪(18)以及第一驅動鏈輪(11)上,所述右側正時鏈條(17)繞于所述右側凸輪軸鏈輪(19)以及第二驅動鏈輪(12)上,所述左側凸輪軸鏈輪(18)、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所述右側凸輪軸鏈輪(19)以及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中的任意兩者的速比為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對置發動機正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結構包括曲軸齒輪(21)、中間齒輪(22)、第一驅動齒輪(23)和第二驅動齒輪(24),所述曲軸齒輪(21)固定安裝于所述曲軸(13)上,所述第一驅動齒輪(23)與所述第一驅動鏈輪(11)同軸固定,所述第二驅動齒輪(24)與所述第二驅動鏈輪(12)同軸固定,所述中間齒輪(22)分...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全興隆,左云,李新,劉東,
申請(專利權)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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