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隧道工程,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
技術介紹
1、我國石灰巖地層分布廣泛、巖溶現象非常普遍,諸如溶洞、落水洞等,其中溶洞是最為常見的巖溶形態。隧道修建是一項對地質條件依賴性很強的工程,當其穿越巖溶地區時,各種大小、形態的溶洞及其位置、填充狀況、填充物性質等都會對隧道建設產生較大的影響。溶洞對于隧道工程危害主要體現為:1)洞穴的存在使建筑物全部或部分懸空,將極大地降低隧道的使用可靠度。2)巖溶水特別是當co32-等可溶性物質含量增高時,水的流通將給隧道結構帶來極大的侵蝕作用,影響隧道的使用壽命。3)洞穴積物因松軟易坍塌下沉,改變洞穴周邊的應力分布形態,影響隧道的穩定。4)隧道中地下水流失,使隧道頂部地面巖溶塌陷,導致環境地質被破壞,也是造成隧道結構不穩定的原因。
2、由于溶洞大小、形態、位置、填充物及地下水等條件千變萬化,因此對于溶洞的處理手段也因適應地不斷改變,針對不同的溶洞,采取合理的處治措施成為了溶洞治理的關鍵因素。目前,對于對已停止發育、跨徑較小,無水的溶洞,可根據其與隧道相交的位置及其充填情況,采用混凝土、漿砌片石或干砌片石予以回填封閉,并根據地質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加深邊墻基礎。
3、當隧道一側遇到狹長而較深的溶洞,可加深該側的邊墻基礎通過。當隧道底部遇有較大溶洞并有流水時,可在隧道底部以下砌筑圬工支墻,支承隧道結構,并在支墻內套設涵管引排溶洞水。當隧道邊墻部位遇到較大、較深的溶洞,且不宜加深邊墻基礎時,可在邊墻部位或隧底以下筑拱跨過。當隧道中部及底部遇有深狹的溶
4、對于位于隧道底部的深度較小范圍較大的大型平鋪式溶洞,目前并無經濟合理、技術可靠的技術手段進行處治。若是采用常規的洞渣或漿砌片石回填方案,對于深度較小但是跨度較大且溶腔內含有含水充填物的大型平鋪式溶洞,需要清理含水充填物后方可進行回填,且填筑材料用量巨大、易阻斷排水通道、施工工期長、工后沉降大,難以滿足結構及運營安全需要。
5、綜上所述,急需一種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技術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旨在解決隧道底部的深度較小、范圍較大的大型平鋪式溶洞處治的問題,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2、一種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包括支撐平臺和支撐基礎,所述支撐平臺用于設置在隧道底板的下方,以承受作用在支撐平臺上的載荷;所述支撐基礎設置于所述支撐平臺的下方,用于支撐所述支撐平臺。
3、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支撐平臺包括橫梁和筏板,多個橫梁沿隧道縱向間隔布置,且相鄰兩個橫梁之間設置所述筏板,所述橫梁的下方設有至少一組所述支撐基礎。
4、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支撐基礎包括墩柱和底層基礎,所述墩柱的上端連接所述橫梁,其下端設置于所述底層基礎上。
5、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底層基礎為階梯形擴大基礎,所述底層基礎的下方設有墊層。
6、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還包括沿隧道縱向布置的系梁,所述系梁的兩端分別連接在縱向上相鄰的兩件墩柱。
7、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筏板上頂面的標高與所述橫梁上頂面的標高一致。
8、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
9、所述橫梁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梁高不小于80cm,其梁寬不小于60cm,其混凝土標號不低于c40,其受力主筋采用三級鋼筋且直徑不小于22mm;
10、所述筏板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板厚不小于35cm,其混凝土標號不低于c35,其受力主筋采用三級鋼筋且直徑不小于22mm。
11、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
12、所述墩柱為圓柱形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截面直徑不小于1.0m,其混凝土標號不低于c35,其受力主筋采用三級鋼筋且直徑不小于22mm;
13、所述系梁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梁高不小于50cm,其梁寬不小于50cm,其混凝土標號不低于c40,其受力主筋采用三級鋼筋且直徑不小于22mm。
14、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底層基礎的埋置深度不小于1.0m,其最大寬度不小于3.0m,其混凝土標號不低于c30,其下部配置鋼筋網片,其受力主筋直徑不小于12mm,其每一臺階高度取30~50cm,其下一級臺階較上一臺階梯每側寬度增加不小于50cm;
15、所述墊層的混凝土標號不低于c10,其厚度不小于70mm。
16、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支撐基礎還包括斜撐梁,所述斜撐梁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墩柱和所述橫梁。
17、應用本技術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8、該處治結構通過設置橫梁、筏板、墩柱、系梁及底層基礎構成大型平鋪式溶洞跨越結構體系,可避免傳統洞渣或漿砌片石回填方案導致的填筑材料用量巨大、易阻斷排水通道、施工工期長、工后沉降大,難以滿足結構及運營安全需要等難題,本技術的處治結構體系結構受力清晰,具有施工工期短、結構可靠、實用性強、穩定性好、沉降可控、經濟實用等優勢,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19、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優點之外,本技術還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優點。下面將參照圖,對本技術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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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平臺和支撐基礎,所述支撐平臺用于設置在隧道底板的下方,以承受作用在支撐平臺上的載荷;所述支撐基礎設置于所述支撐平臺的下方,用于支撐所述支撐平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基礎包括墩柱(3)和底層基礎(1),所述墩柱(3)的上端連接所述橫梁(4),其下端設置于所述底層基礎(1)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層基礎(1)為階梯形擴大基礎,所述底層基礎(1)的下方設有墊層。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沿隧道縱向布置的系梁(2),所述系梁(2)的兩端分別連接在縱向上相鄰的兩件墩柱(3)。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筏板(7)上頂面的標高與所述橫梁(4)上頂面的標高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平臺和支撐基礎,所述支撐平臺用于設置在隧道底板的下方,以承受作用在支撐平臺上的載荷;所述支撐基礎設置于所述支撐平臺的下方,用于支撐所述支撐平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基礎包括墩柱(3)和底層基礎(1),所述墩柱(3)的上端連接所述橫梁(4),其下端設置于所述底層基礎(1)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層基礎(1)為階梯形擴大基礎,所述底層基礎(1)的下方設有墊層。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隧道底部大型平鋪式溶洞的處治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沿隧道縱向布置的系梁(2),所述系梁(2)的兩端分別連接在縱向上相鄰的兩件墩柱(3)。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蔣源,劉羿辰,譚師好,張兆遠,萬志文,肖鵬,汪敬,周錦強,張果,孫玉龍,李拼,張鑫,謝也真,李玉豪,李子玉,
申請(專利權)人:湖南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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