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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通信,特別涉及一種電子設備。
技術介紹
1、隨著通信技術的發展,諸如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能夠實現的功能越來越多,電子設備的通信模式也更加多樣化,電子設備的天線裝置的極化方式也越來越豐富。
2、其中,衛星往往以圓極化的方式發射和接收信號。相關技術中,諸如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的天線往往為線極化方式,使得電子設備的天線不易與衛星進行通信。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電子設備的天線裝置可以實現圓極化,電子設備可適用于衛星通信。
2、本申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天線裝置、地板和信號源;所述天線裝置包括:
3、第一輻射體,包括饋電點以及依次排列的第一端、接地點和第二端,所述饋電點電連接于所述信號源,所述接地點電連接于所述地板;
4、第二輻射體,所述第二輻射體的一端與所述第一端間隔設置、另一端沿遠離所述第一輻射體的方向延伸并與所述地板電連接實現接地;及
5、第三輻射體,所述第三輻射體的一端與所述第二端間隔設置、另一端沿遠離所述第一輻射體的方向延伸并與地板電連接實現接地;其中,
6、所述第一端至所述接地點之間的第一輻射段、所述第二輻射體中的至少一個輻射結構的電長度大于第一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且所述第二輻射體的電長度不等于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以使得所述信號源激勵所述第一輻射段、所述第二輻射體和所述地板共同以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一無線信號的收發;
7、所述第二端至所述接地
8、本申請的電子設備包括天線裝置、信號源和地板,天線裝置的第一輻射體的第一輻射段與第二輻射體可以形成一組“口對口”輻射結構,第二輻射段與第三輻射體可形成另一組“口對口”輻射結構;同時,通過對第一輻射段、第二輻射段、第三輻射體、第四輻射體的電長度進行特殊設計,使得信號源可以激勵第一輻射段、第二輻射體和地板共同以圓極化的方式實現第一無線信號的收發,還可以激勵第二輻射段、第三輻射體和地板共同以圓極化的方式實現第二無線信號的收發,從而,本申請的電子設備可以實現雙頻圓極化輻射,電子設備具有較優的圓極化性能,電子設備與衛星通信的輻射性能更優,電子設備可更適用于與衛星通信的使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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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天線裝置、地板和信號源;所述天線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時,所述信號源激勵產生的諧振電流沿所述第一輻射段至所述第二輻射體的方向流動,以激勵所述第一輻射段、所述第二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參考面共同以第一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一無線信號的收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三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時,所述信號源激勵產生的諧振電流沿所述第二輻射段至所述第三輻射體的方向流動,以激勵所述第二輻射段、所述第三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參考面共同以第三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的收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節電路用于調節所述第二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以使所述信號源激勵所述第一輻射段、所述第二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所述參考面共同以第一圓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調節電路用于調節所述第三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以使所述信號源激勵所述第二輻射段、所述第三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所述參考面共同以第三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的收發;或者,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相對同一參考面,所述電子設備以相同的圓極化方式實現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和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的收發,或者,所述電子設備以不同的圓極化方式實現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和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的收發。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相對參考面,所述電子設備以第一圓極化的方式發射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并以第二圓極化的方式接收所述第一無線信號,所述第一圓極化和所述第二圓極化中的一個為左旋圓極化、另一個為右旋圓極化;和/或,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輻射段的電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二輻射段的電長度、且所述第二輻射體的電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三輻射體的電長度,以使所述第一無線信號的頻率不同于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的頻率;或者,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和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為衛星信號;或者,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邊框包括彎折連接的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所述第一邊框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邊框的長度;其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后殼,所述后殼的中軸線與所述第一邊框平行;其中,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天線裝置、地板和信號源;所述天線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時,所述信號源激勵產生的諧振電流沿所述第一輻射段至所述第二輻射體的方向流動,以激勵所述第一輻射段、所述第二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參考面共同以第一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一無線信號的收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三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時,所述信號源激勵產生的諧振電流沿所述第二輻射段至所述第三輻射體的方向流動,以激勵所述第二輻射段、所述第三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參考面共同以第三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二無線信號的收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節電路用于調節所述第二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一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以使所述信號源激勵所述第一輻射段、所述第二輻射體和所述地板相對所述參考面共同以第一圓極化的方式實現所述第一無線信號的收發;或者,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調節電路用于調節所述第三輻射體的電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無線信號對應波長的四分之一,以使所述信號源激勵所述第二輻射段、所述第三輻射體和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楊圣杰,
申請(專利權)人: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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