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光學元件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和包括該光學成像系統的攝像模組。
技術介紹
1、近年來,智能手機等智能產品及其相關技術快速迭代與發展,而攝影鏡頭作為智能手機等產品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得到了消費者的廣泛關注。當前智能手機多同時配有超廣角、廣角和長焦等攝影鏡頭,結合算法以涵蓋攝影視場角由大到小、攝影距離由近距到遠的功能,其中長焦攝影鏡頭作為限制變焦倍數的上限鏡頭尤其重要。
2、長焦鏡頭當前已逐漸成為各手機廠商旗艦機型的標配,同時伴隨著各高端旗艦手機對大像面、全焦段大底的追求,在現階段手機上的具有單一的長焦特性的光學成像鏡頭逐漸被賦予大像面的特性,以保證手機在長焦方面具有更高的成像品質,給手機用戶更好的拍照體驗。
3、因此,需要研發一種兼具長焦和大像面特點的光學成像系統設計方案,應用于例如智能手機等的后置鏡頭組,同時通過透鏡面型的調整與搭配,以及相關鏡片、鏡筒、間隔元件等結構的優化設計,可以兼顧各部件成型可行性及鏡頭可靠性等方面,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光學成像鏡頭存在長焦和大像面難以兼顧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光學成像系統,該光學成像系統可包括鏡筒和容納于所述鏡筒中的透鏡組和多個間隔元件,其中,所述透鏡組包括沿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排列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和第五透鏡;所述多個間隔元件包括:第一間隔元件,位于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且與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面部分承靠;第二間隔元件,位于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且與所述第二透鏡
2、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所述第二間隔元件至所述第三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23與所述第三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3滿足:3.50<|f3|/(ep23+ct3)<4.93。
3、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3m、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3m與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滿足:-0.56<(d3m-d3m)/f3<-0.15。
4、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4m、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45、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3m以及所述第三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34滿足:8.10<d4m/t45<14.50和1.00<d3m/t34<1.55。
5、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間隔元件至所述第二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12與所述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的所有間隔元件中任意兩個相鄰的間隔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的總和∑ep以及所述鏡筒的最大高度l滿足:0.62mm<ep12/∑ep×l<1.58mm。
6、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所述第四透鏡的折射率n4與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4m滿足:1.60<f4×n4/d4m<15.17。
7、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3、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與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2s滿足:1.20<|r3+r4|/d2s<4.00。
8、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9、所述第五透鏡的折射率n5與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4s滿足:0.38<r9/n5/d4s<0.89。
9、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多個間隔元件還包括:第三輔助間隔元件,位于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且與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至少部分承靠;所述第三輔助間隔元件沿所述光軸方向的最大厚度cp3b、所述第三間隔元件至所述第四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34、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4與所述第三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3滿足:0.00<cp3b/(ep34+ct3+ct4)<0.61。
10、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3s、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4s、所述第三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34以及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45滿足:2.00<(d3s+d4s)/(t34+t45)<2.65。
11、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三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3、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4與所述第三間隔元件至所述第四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34滿足:0.30<(ct3+ct4)/ep34<1.20。
12、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鏡筒的物側端面至所述第一間隔元件的物側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01、所述第一間隔元件沿所述光軸方向的最大厚度cp1、所述第一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外徑d1s與所述第一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1s滿足:0.79<(ep01+cp1)/(d1s-d1s)<1.15。
13、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2m與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2m滿足:-13.30<r4/(d2m-d2m)<-3.50。
14、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鏡筒的最大高度l、所述光學成像系統中任意兩個相鄰的具有光焦度的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的總和∑at與所述光學成像系統中各個間隔元件沿所述光軸方向的最大厚度的總和∑cp滿足:1.35<(l-∑at)/∑cp<2.90。
15、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鏡筒包括物側凸臺結構和像側凸臺結構,所述物側凸臺結構和所述像側凸臺結構分別在所述鏡筒的物側端和像側端由鏡筒外周面向外突出,所述物側凸臺結構和像側凸臺結構與所述鏡筒的位于二者之間的外周面形成凹槽,所述凹槽用于組裝模組連接件。
16、另一方面,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攝像模組,該攝像模組包括根據上述任一實施方式提供的光學成像系統,以及用于驅動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模組驅動件。
17、根據本申請實施方式的光學成像系統包括鏡筒和容納于鏡筒中的五片式透鏡組和多個間隔元件,第一透鏡至第五透鏡沿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排列,第一間隔元件位于第一透鏡的像側且與第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1.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鏡筒和容納于所述鏡筒中的透鏡組和多個間隔元件,其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滿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3m、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3m與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滿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4m、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45、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3m以及所述第三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34滿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間隔元件至所述第二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12與所述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的所有間隔元件中任意兩個相鄰的間隔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的總和∑EP滿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所述第四透鏡的折射率N4與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4m滿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3、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與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2s滿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9、所述第五透鏡的折射率N5與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4s滿足: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間隔元件還包括:第三輔助間隔元件,位于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且與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至少部分承靠;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3s、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4s、所述第三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34以及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45滿足: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4與所述第三間隔元件至所述第四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34滿足: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鏡筒的物側端面至所述第一間隔元件的物側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01、所述第一間隔元件沿所述光軸方向的最大厚度CP1、所述第一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外徑D1s與所述第一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1s滿足: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2m與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2m滿足: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成像系統中任意兩個相鄰的具有光焦度的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的總和∑AT與所述光學成像系統中各個間隔元件沿所述光軸方向的最大厚度的總和∑CP滿足: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鏡筒包括物側凸臺結構和像側凸臺結構,所述物側凸臺結構和所述像側凸臺結構分別在所述鏡筒的物側端和像側端由鏡筒外周面向外突出,所述物側凸臺結構和像側凸臺結構與所述鏡筒的位于二者之間的外周面形成凹槽,所述凹槽用于組裝模組連接件。
16.攝像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以及用于驅動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模組驅動件。
...【技術特征摘要】
1.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鏡筒和容納于所述鏡筒中的透鏡組和多個間隔元件,其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滿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3m、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3m與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滿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4m、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45、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內徑d3m以及所述第三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34滿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間隔元件至所述第二間隔元件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ep12與所述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的所有間隔元件中任意兩個相鄰的間隔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的總和∑ep滿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所述第四透鏡的折射率n4與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像側面的外徑d4m滿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3、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與所述第二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2s滿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9、所述第五透鏡的折射率n5與所述第四間隔元件的物側面的內徑d4s滿足: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間隔元件還包括:第三輔助間隔元件,位于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且與所述第三間隔元件的像側面至少部分承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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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齊禹,唐興杰,聞人建科,戴付建,
申請(專利權)人:浙江舜宇光學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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