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電池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電池結構及電子設備。
技術介紹
1、隨著消費類電子設備的迅速發展,人們對電子設備的續航要求也越來越高,然而,考慮到使用的便捷性,電子設備的尺寸通常會盡量控制的更小,導致電子設備內部可用的空間有限,電池結構的尺寸也相應受限,導致其電池容量難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電子設備續航。
2、因此,相關技術中存在電子設備的電池容量難以提升導致續航不佳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技術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池結構及電子設備,以解決相關技術中的電子設備的電池容量難以提升導致續航不佳的技術問題。
2、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技術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電池結構,包括:電池本體,電池本體具有極耳,極耳的一部分暴露設置在電池本體的外部,極耳與電池本體的電極片電連接;電池支架,電池支架設置于電池本體,電池支架對極耳進行固定;當電池結構安裝于電子設備主體時,極耳與電子設備主體的電能輸入端電連接,電能輸入端與電子設備主體內部的電池保護板電連接,以通過電池保護板對電池本體進行充放電控制保護。
3、進一步地,極耳的一部分穿設在電池支架內,極耳突出于電池支架的部分的長度大于或等于3mm。
4、進一步地,電池支架具有極耳避讓孔,極耳穿設于極耳避讓孔內,以通過極耳避讓孔的內壁對極耳進行限位固定;或者,電池支架通過注塑成型于電池本體。
5、進一步地,極耳避讓孔的內壁與極耳的外表面之間的間隙的取值范圍為0.05m
6、進一步地,電池本體為板狀結構,電池本體具有第一板面和第二板面,當電池本體安裝至電子設備主體時,第一板面朝向電子設備主體,第二板面背離電子設備主體;極耳暴露在電池本體外部的部分彎折至第一板面處,電池結構還包括保護層,保護層位于極耳與電池本體的主體部分之間。
7、進一步地,電池支架具有第一配合部;電池結構還包括:固定架,固定架具有用于與電子設備主體連接的固定部,固定架還具有第二配合部,第二配合部的至少部分形狀與第一配合部的至少部分形狀相匹配,當固定架固定至電子設備主體時,第二配合部與第一配合部配合,以通過固定架將電池支架和電池本體固定至電子設備主體。
8、進一步地,第一配合部為設置于電池支架邊緣處的凹陷或者凸起,第二配合部為設置于固定架邊緣處的凸起或者凹陷;和/或,第一配合部為多個,多個第一配合部間隔設置,第二配合部為多個,多個第二配合部與多個第一配合部一一對應地設置。
9、進一步地,固定架為多個,多個固定架與電池支架的多個邊緣一一對應地設置。
10、根據本技術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電子設備主體和上述的電池結構,電子設備主體具有電池倉,電池結構安裝于電池倉內,電池倉內設有電能輸入端和與之電連接的電池保護板,電能輸入端與電池結構的極耳電連接。
11、進一步地,電池保護板集成于電子設備主體的主板,或者,電池保護板為獨立于電子設備主體的主板設置的電路板,電池保護板與電子設備主體的主板電連接。
12、應用本技術的技術方案的電池結構,包括:電池本體,電池本體具有極耳,極耳的一部分暴露設置在電池本體的外部,極耳與電池本體的電極片電連接;電池支架,電池支架設置于電池本體,電池支架對極耳進行固定;當電池結構安裝于電子設備主體時,極耳與電子設備主體的電能輸入端電連接,電能輸入端與電子設備主體內部的電池保護板電連接,以通過電池保護板對電池本體進行充放電控制保護。采用這種結構設計的電池結構,使電池本體的極耳伸出至電池本體的外部,并通過電池支架對其進行固定,電池結構安裝于電子設備主體時,暴露設置的極耳與電子設備的電能輸入端電連接,其中電能輸入端與電子設備主體內的電池保護板電連接。也就是說,電池結構中便不再設置電池保護板,而將電池本體的極耳暴露設置作為接線端,只要其安裝的電子設備主體內設有電池保護板即可,這樣可以避免電池保護板對電池內部空間的占用,從而為電池結構內部騰出更多的儲能空間,給電池預留更大的空間放置電芯,進而提升電池容量,改善電子設備續航。采用本實施例的電池結構可以解決相關技術中的電子設備的電池容量難以提升導致電子設備續航不佳的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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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極耳(11)的一部分穿設在所述電池支架(2)內,所述極耳(11)突出于所述電池支架(2)的部分的長度大于或等于3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支架(2)具有極耳避讓孔,所述極耳(11)穿設于所述極耳避讓孔內,以通過所述極耳避讓孔的內壁對所述極耳(11)進行限位固定;或者,所述電池支架(2)通過注塑成型于所述電池本體(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極耳避讓孔的內壁與所述極耳(11)的外表面之間的間隙的取值范圍為0.05mm至0.1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本體(1)為板狀結構,所述電池本體(1)具有第一板面和第二板面,當所述電池本體(1)安裝至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時,所述第一板面朝向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所述第二板面背離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支架(2)具有第一配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21)為設置于所述電池支架(2)邊緣處的凹陷或者凸起,所述第二配合部(32)為設置于所述固定架(3)邊緣處的凸起或者凹陷;和/或,所述第一配合部(21)為多個,多個所述第一配合部(21)間隔設置,所述第二配合部(32)為多個,多個所述第二配合部(32)與多個所述第一配合部(21)一一對應地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3)為多個,多個所述固定架(3)與所述電池支架(2)的多個邊緣一一對應地設置。
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子設備主體(10)和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結構,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具有電池倉(101),所述電池結構安裝于所述電池倉(101)內,所述電池倉(101)內設有電能輸入端(102)和與之電連接的電池保護板,所述電能輸入端(102)與所述電池結構的極耳(11)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保護板集成于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的主板,或者,所述電池保護板為獨立于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的主板設置的電路板,所述電池保護板與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的主板電連接。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極耳(11)的一部分穿設在所述電池支架(2)內,所述極耳(11)突出于所述電池支架(2)的部分的長度大于或等于3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支架(2)具有極耳避讓孔,所述極耳(11)穿設于所述極耳避讓孔內,以通過所述極耳避讓孔的內壁對所述極耳(11)進行限位固定;或者,所述電池支架(2)通過注塑成型于所述電池本體(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極耳避讓孔的內壁與所述極耳(11)的外表面之間的間隙的取值范圍為0.05mm至0.1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本體(1)為板狀結構,所述電池本體(1)具有第一板面和第二板面,當所述電池本體(1)安裝至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時,所述第一板面朝向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所述第二板面背離所述電子設備主體(10);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支架(2)具有第一配合部(21);所述電池結構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孫婭麗,李國泰,宗彥震,羅自皓,
申請(專利權)人:珠海冠宇電源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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