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xiàn)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機械加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活動式固定機構。
技術介紹
1、針對目前客戶多元化產(chǎn)品開發(fā)需求,且樣品需求較急,普通的夾具設計以無法滿足快速制樣需求,且有的樣品需要多角度加工。一般四軸加工機構只能擺動2個方向的角度,通常不能擺動4個方向的角度。現(xiàn)有技術中為了實現(xiàn)2個方向以上的角度擺動,通常需要用到4.5軸或5軸的轉臺,這種轉臺成本普遍較高。如何解決上述問題,是本領域技術人員需要考慮的。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問題,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作業(yè)效率更高且維護成本更低的活動式固定機構。
2、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活動式固定機構,包括底板、基板、轉動連接組件以及兩個頂升組件。底板用于承載物料;基板與所述底板間隔設置,使所述底板與所述基板之間具有活動間隙;轉動連接組件設于所述底板與所述基板之間,所述轉動連接組件包括固定部及轉動部,所述轉動部與所述固定部轉動連接,所述固定部與所述基板連接,所述轉動部與所述底板連接;兩個頂升組件間隔設于所述轉動連接組件相背的兩側并分別與所述基板連接,兩個所述頂升組件各自與所述底板可分離地接觸,用于使所述底板相較于所述基板轉動。
3、于一實施例中,所述頂升組件包括頂升驅動件及頂升桿,所述頂升驅動件與所述基板固定連接,所述頂升桿在所述頂升驅動件的驅動下相較于所述底板運動,所述頂升桿的頂端與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的表面可分離地接觸,用來推動所述底板以所述轉動連接組件為軸進行轉動。
4、于一實施例中,所述轉動部連接于所述
5、于一實施例中,所述底板包括承載部及連接部,所述承載部位于所述連接部遠離所述基板一側,所述承載部用于承載所述物料,所述連接部與所述轉動部連接,所述連接部朝向所述轉動部一側設有連接凸起,所述轉動部包括轉軸,所述連接凸起設于所述轉軸朝向所述底板的表面并與所述轉軸固定連接。
6、于一實施例中,所述固定部包括固定塊、前蓋及后蓋,所述固定塊開設有轉動腔,所述轉動部還包括軸承,所述軸承設于所述轉動腔中,所述轉軸包括位于兩側的兩個連接端及位于中部的連接塊,兩個所述連接端分別設于一個所述轉動腔中并分別通過一個軸承與所述固定塊轉動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間隔設于所述固定塊的兩側以將所述軸承固定于所述轉動腔內(nèi),所述連接塊呈半圓柱形,所述連接凸起連接于半圓柱形的所述連接塊的平面部分。
7、于一實施例中,所述底板還包括兩個限位塊,兩個所述限位塊與所述連接部連接,兩個所述限位塊分別位于所述連接凸起相背的兩側,兩個所述限位塊均設于所述連接部朝向所述基板的一側,所述限位塊相較于所述連接部朝向遠離所述承載部一側凸起。
8、于一實施例中,所述底板還包括朝向所述基板凸起的限位塊,所述限位塊包括具有高度差的臺階結構,所述臺階結構朝向所述基板設置。
9、于一實施例中,所述活動式固定機構還包括兩個橫向位移組件,所述橫向位移組件包括橫向驅動部及支撐塊,所述橫向驅動部與所述基板固定連接,所述支撐塊與所述驅動部驅動連接,所述支撐塊可活動地設于所述基板朝向所述底板的一側,每個所述支撐塊與一個所述限位塊對應設置。
10、于一實施例中,所述臺階結構包括更靠近所述基板的凸面和更遠離所述基板的凹面,所述凸面相較于所述凹面更靠近所述轉動部,所述支撐塊包括朝向所述底板凸起設置的支撐端,所述橫向位移組件驅動所述支撐塊相較于所述轉動部運動,使所述支撐端與所述凹面或所述凸面中的一個對應。
11、于一實施例中,所述橫向驅動部包括驅動連接的橫向驅動件和推桿,所述推桿設于橫向驅動件靠近所述兩個頂升組件的一側,所述橫向驅動件與所述基板連接,所述橫向驅動件與所述轉動連接組件設于所述基板相背的兩側,所述基板開設有貫穿孔,所述推桿穿過所述貫穿孔與所述支撐塊連接。
12、可以理解的,本申請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底板用于承載物料,底板與基板通過轉動連接組件可活動的連接,同時底板與基板之間具有活動間隙,使底板能夠相較于基板發(fā)生轉動,從而使物料在后續(xù)加工過程中具有更自由的擺動角度。同時,兩個頂升組件各自與所述底板可分離地接觸,兩個頂升組件可分別抵持底板的一端,使底板能夠以轉動連接組件為軸相較于基板轉動;即,實現(xiàn)底板帶動物料進行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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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升組件包括頂升驅動件及頂升桿,所述頂升驅動件與所述基板固定連接,所述頂升桿在所述頂升驅動件的驅動下相較于所述底板運動,所述頂升桿的頂端與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的表面可分離地接觸,用來推動所述底板以所述轉動連接組件為軸進行轉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部連接于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一側的中部,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的表面形成有兩個仿形槽,兩個所述仿形槽分別位于所述轉動部相背的兩側,所述頂升桿的頂端具有仿形凸起,一個所述仿形凸起與一個所述仿形槽對應匹配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承載部及連接部,所述承載部位于所述連接部遠離所述基板一側,所述承載部用于承載所述物料,所述連接部與所述轉動部連接,所述連接部朝向所述轉動部一側設有連接凸起,所述轉動部包括轉軸,所述連接凸起設于所述轉軸朝向所述底板的表面并與所述轉軸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還包括兩個限位塊,兩個所述限位塊與所述連接部連接,兩個所述限位塊分別位于所述連接凸起相背的兩側,兩個所述限位塊均設于所述連接部朝向所述基板的一側,所述限位塊相較于所述連接部朝向遠離所述承載部一側凸起。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還包括朝向所述基板凸起的限位塊,所述限位塊包括具有高度差的臺階結構,所述臺階結構朝向所述基板設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式固定機構還包括兩個橫向位移組件,所述橫向位移組件包括橫向驅動部及支撐塊,所述橫向驅動部與所述基板固定連接,所述支撐塊與所述驅動部驅動連接,所述支撐塊可活動地設于所述基板朝向所述底板的一側,每個所述支撐塊與一個所述限位塊對應設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階結構包括更靠近所述基板的凸面和更遠離所述基板的凹面,所述凸面相較于所述凹面更靠近所述轉動部,所述支撐塊包括朝向所述底板凸起設置的支撐端,所述橫向位移組件驅動所述支撐塊相較于所述轉動部運動,使所述支撐端與所述凹面或所述凸面中的一個對應。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驅動部包括驅動連接的橫向驅動件和推桿,所述推桿設于橫向驅動件靠近所述兩個頂升組件的一側,所述橫向驅動件與所述基板連接,所述橫向驅動件與所述轉動連接組件設于所述基板相背的兩側,所述基板開設有貫穿孔,所述推桿穿過所述貫穿孔與所述支撐塊連接。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升組件包括頂升驅動件及頂升桿,所述頂升驅動件與所述基板固定連接,所述頂升桿在所述頂升驅動件的驅動下相較于所述底板運動,所述頂升桿的頂端與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的表面可分離地接觸,用來推動所述底板以所述轉動連接組件為軸進行轉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部連接于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一側的中部,所述底板朝向所述基板的表面形成有兩個仿形槽,兩個所述仿形槽分別位于所述轉動部相背的兩側,所述頂升桿的頂端具有仿形凸起,一個所述仿形凸起與一個所述仿形槽對應匹配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承載部及連接部,所述承載部位于所述連接部遠離所述基板一側,所述承載部用于承載所述物料,所述連接部與所述轉動部連接,所述連接部朝向所述轉動部一側設有連接凸起,所述轉動部包括轉軸,所述連接凸起設于所述轉軸朝向所述底板的表面并與所述轉軸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活動式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包括固定塊、前蓋及后蓋,所述固定塊開設有轉動腔,所述轉動部還包括軸承,所述軸承設于所述轉動腔中,所述轉軸包括位于兩側的兩個連接端及位于中部的連接塊,兩個所述連接端分別設于一個所述轉動腔中并分別通過一個軸承與所述固定塊轉動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間隔設于所述固定塊的兩側以將所述軸承固定于所述轉動腔內(nèi),所述連接塊呈半圓柱形,所述連接凸起連接于半圓柱形的所述連接塊的平面...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fā)人員:謝正軍,程業(yè)宏,陳封華,宋廣東,屈富清,劉猛,吳霞,胡雷明,孫江,
申請(專利權)人:富翔精密工業(yè)昆山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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